他和他的猫有一双相同的眼睛。
胡歌喜欢猫。
狸狸很喜欢他抱着猫的这张照片。
他和他的猫有一双相同的眼睛。
透过眼睛,就能看到匍匐于孤独深处的灵魂,
时时发呆,思考,生命的频率显得有点儿与众不同。
时间在胡歌这里,经过这双瞳孔的读取,变得冷静,深邃而漫长。
同为爱猫者,狸狸非常理解胡歌那么爱和猫呆在一起的原因。
它们总是摇摇晃晃地游走在生活与诗意之中,
特立独行,随心所欲,有时亲近你,有时疏远你,
偏偏可以恰到好处地与这个世界保持着优雅的姿态和一种完美的平衡。
并且,任何一只猫,只要它愿意,
都能像液体一样轻易地渗透进你的生命频率,
与你共振。
一如做了演员的胡歌。
胡歌被人提起最多的角色是梅长苏。
一样是削皮挫骨,重塑肉身,从死神的指缝里重新溜回人间的奇诡命运。
返回京都复仇的梅长苏,
一个身体里住着两个魂灵,一个是林殊,一个是梅长苏。
淡然与激烈,黑暗与光华,坦荡与阴诡,隐忍与纵情,重情与狠辣,
这些极致的矛盾在这个病弱少年的身上交织错落,竟带来一种极具张力的美。
胡歌在《幸福的拾荒者》里说到自己的车祸经历,
所有的惊心动魄都藏在过于通透的小幽默里。
懒洋洋的笔触,刚碰着伤口就一晃而过,
如果你不够细,都感受不到笔下不动声色的痛楚。
以前在《仙剑》里张扬明亮的少年,再也不见了。
于是,他那么精准地进入了梅长苏的生命频率。
感情的投放,动作幅度,每一个眼神的细节,无分毫之差。
一点点由模糊进入具象,由单一充满张力,
一个螺丝一个螺丝地拧紧,合扣。
这是灾难之下的悲凉,人性里殊途同归的通道。
仿佛千年前那束永不熄灭的梅岭之火,再次借尸还魂。
狸狸永远记得梅长苏最后骑马上战场的那一个场景。
一个马上侧影,和大军鱼龙而出的场景交织,决然了整个城池。
那需要燃尽生命的劲头,是要做回林殊的梅长苏,也是要做回胡歌的胡歌。
《如梦之梦》是胡歌被提到最多的一个作品。
《如梦之梦》首场演出的时候,开头一段梦呓般的独白:
「你问我我在寻找什么?不知道。
你问我什么是我的动力?
也不知道。
我只知道……自从有一天,有个我不认识的病找上了我,一切都改变了。
我没有选择!我认识这个病菌吗?它为什么要找上我?
不知道。可是它就是来了!
……我们嘴巴上每天喊的‘自由’根本就是个屁!我们哪来的选择?!……」
「为什么我们最爱的东西给了我们最大的快乐,也给了我们最大的痛苦?」
「当戏剧落幕,观众还是会回到那个现实的世界,而我们也会回归现实。
浮生若梦,若梦非常;浮生如何,如梦之梦」。
从清澈到绝望,从困惑到焦虑,从不解到不忿,挣扎,
那些在生命里来不及、丢不掉的东西,
在“五号病人”身躯里如气浪般炸开,瞬间感染全场。
剧场里说故事的方法是不受限的,于是胡歌的表演在话剧的舞台也就没有了禁制。
镜头前你的情绪可以切开,重来,后期渲染,但舞台上,你没有第二次机会。
他进入到五号病人的生命里,不再是精确计算出来的“演”,
这里需要停顿一下,那里我要再等等,等到临界点,再出戏。
情绪在“五号”的身上,尤为清澈,如青松下溪,行云流水一样的自然。
这是一个靠着情绪生存的病患。
他不了解过去,对未来不可知,他在舞台的空间里被苍凉的人生逼迫到墙角,
情绪随着真实的感知时而潮起,时而潮落,时而干枯,时而泛滥成灾。
一个没有“谎言”的表演,穿透屏幕,直击人心。
导演赖声川在《如梦之梦》的后台跟演员们说:
希望每个人对自己的扮演的角色保持一颗怜悯之心。
演出了很多场很多场之后,《西藏生死书》的“自他交换”的魔力就显现出来了:
胡歌终于明白了导演真正的用意。
「演员和角色之间建立起一种尊重,你会把他当成一个真正的人来看待,由此有了信念感。……是理解,是平视。」
或者,是共振。
把自我的生命频段,调整到与角色一致。
你再不需要去“演”。
随着感受真实地律动,没有一成不变,也不能一成不变,
这是五号病人的节奏,也是胡歌的节奏。
当然也会有失手的时候。
被黑红的最惨的一部《猎场》,胡歌花了六个月的时间酣畅淋漓投入其中。
他自己认为这是近几年来做的最有成就感的一件事。
他对导演姜伟说,喜欢《猎场》干净的剧本,和郑秋冬这个人物。
这个人物比之以往他所演绎的所有角色,都更加混沌和界限不明。
李逍遥,五号病人,明台,即便黑暗的梅长苏,
在内心里都有极为明亮的清澈,浩劫后的纯粹。
郑秋冬则是一个极为复杂的人。
他的好,是基于对道德体系和完美主义的拥戴,
他的恶,是基于恶劣的生存环境和高压人生。
他本身,并不是一个纯粹的理想主义者,
更像一个在高压人生里一直高度紧张和自我逼迫的的普通人。
他身上的真实人性,更加的日常和鸡零狗碎。
胡歌,没能演出来这种零碎感。
或者说,他并没有能与郑秋冬同频。
他自己本身,早就比郑秋冬走得更深更远,生命体系早已不在一个世界。
即使身处名利场的高频运转轨道,胡歌的时间仿佛就是要比一般人慢。
他受伤的时候,曾经写过自己的家人和朋友拼命给自己补猪蹄的事儿。
一个人连着吃好几月的猪蹄是什么感受?
普通人会腻,苏东坡会出名垂千古的食单——
胡歌很诙谐地开了一个单章,最后调侃:
「所谓疤痕不愈,猪蹄不断,漫漫征途,袅袅炊烟。」
这段时间,他还认真地拜师潘胜华,好好地去学了声乐。
与潘老师一道的时光里,一半是在学唱歌,另一半就是聊天,
把以往淘气的、逃避的,懒得用功的基础,都一点点补了回来。
在《如梦之梦》的剧组里,朋友李宗雷送给他一本《天才在左,疯子在右》。
里面有一个观念胡歌特别认同,就是著名的世界非正常论:
精神病院的一堵墙内外,哪个才是正常的世界?
他身上真的有苏东坡那股率真的劲儿,以及脱离于生活的,对生命本真的追求。
他太过诗意化,真的很难演出小人物身上的那种混沌。
《你好,之华》里的那个渣男张超,也是一个混沌不清的人物。
胡歌把张超演绎的很好,但他始终做不了张超,
如同他穿上了郑秋冬的衣服,相信着自己就是郑秋冬,
但他始终不是。
那种兽性的、市井的、充满了烂白菜叶子味儿的生命力,他始终欠缺。
对于胡歌来说,也许幸运。
对于演员胡歌来说,也许是个会持续很久的遗憾。
在很久以前,胡歌做演员只是为了温饱,解决家里的生计。
他不喜欢鲜花和掌声。
即使成名之后,他其实也更希望自己“做一个饱读诗书的人”。
胡歌并不希望大家时时刻刻记住他。
至亲至疏,方能把握本心。
但他也记得林依晨跟他说的:“演戏是一个探索人性的过程。”
他还记得自己演的第一场戏。
郑佩佩老师在横店的深秋里,躺在冰凉的地上,
剧组在布景布光,她就一直在那里躺了将近半个小吋的吋间。
这个职业的专业和深度突如其来地击中了胡歌。
而车祸则让他“以最真实的状态去寻找新的动力和方向”。
「我是做不了普通人的,这一点我想得很明白,
不是说我不接戏,我就能够做普通人,这是不可能的。
当你选择了这个职业,你就不是普通人了。
你没有办法回头的,这是不可逆的。
有可能消失一段时间以后,那些被追捧的虚荣感慢慢慢慢就少了,
但是这个东西本来就不是我想的追求的东西。」
《琅琊榜》之后,胡歌也经历一段颇具“商业价值”的时期。
时尚杂志,商业广告的邀约纷至杳来。
日日夸赞与表白,被那么多人虔诚地念出名字,被需要,被幻想,
可以专注做演员的日子,不会再来。
但与很多老派实力演员不同,他并不排斥自己明星的身份。
他心里很清楚,因为是明星,他得到好剧本好资源的机会比一般演员要更多。
因此即使内心撕扯,灵魂与躯壳打架,现在的胡歌,也在朝更多的领域走去。
只是,“把自己放小”,在日益虚无的生命里,提醒自己时刻保持“学习的状态”,
休息,有意识在喧闹的噪声里做一个读书人,
是胡歌的初心。
「有太多的方式告诉我们该怎么活,但是你真正会那样去活吗?
因为影响你,影响你的活法的事太多了,
诱惑太多了、干扰太多了。
我算是一个一直在抗争的人,跟外部在抗争,跟自己的内心在抗争。
不需要去得到真理,但是需要去有一颗寻求真理的心,应该永远在探索和怀疑。
要把自己放小,才有可能把角色演得大。」
即使在努力地做好每一件非演员的工作,胡歌的最终目标还是“定”。
他说《如梦之梦》的剧组给到他的震撼太大了。
那里的演员大多清贫,但他们真的有一种“回也不改其乐”的气质。
大多数人,在浮躁的环境里,很“定”,真“定”。
这种“定”,是一种源于喜爱的事物,超越了琐碎生活的信念。
他对快乐下的定义,就是“定”。
「当我觉得我能够自信地站在那了,定下来的时候,这个就是快乐。
我有一段时间在看蒋勋说宋词,他讲李煜的词,
我就看进去了,看进去以后,透过蒋勋给到的阅读方式,我自己再去词里面找它的意境,就会发现、感受和领悟更多的东西。
然后在那一刹那,我会觉得这就是可以给我带来快乐和幸福感的东西,这个靠挣钱是得不到的。
但是这种感受现在对我来说太少了。
我想找到一些真正让自己让活得更深刻一点的东西。」
《猎场》之后,再听到胡歌,
都是在将上未上的电影作品里了。
《攀登者》,以及刚刚入围戛纳的《南方车站的聚会》。
他说:“我的价值将体现在未来更深刻的作品里,更广阔的空间和更多的可能性里。”
也许胡歌并不需要找到真理或者哲学层面的信仰。
他只需要像猫一样,诗意地栖居,足矣。
(注:文中关于胡歌的访谈资料,均来源于吕彦妮老师对胡歌的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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