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社區生活篇


解讀《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社區生活篇

《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將於5月1日起施行。為進一步在廣大市民群眾中形成學習宣傳條例、模範踐行條例的濃厚氛圍,日前,由市文明辦設計的宣傳海報正式發佈,並將廣泛發放、張貼,使條例宣傳進社區、進機關、進校園、進企業、進農村,達到每個樓門、每個企事業單位、每所學校教室課堂、每個鄉村都能目之所及、隨處可見,形成鋪天蓋地的宣傳聲勢,進一步提高條例的知曉率、參與度、踐行力。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解讀《天津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社區生活篇

在社區活動中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城鄉居民應當遵守社區公共文明行為規範;團結和睦、鄰里互助、尊老愛幼、扶弱助殘;維護社區公共環境,按照規定投放生活垃圾。

飼養犬隻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文明養犬:攜犬出戶時由成年人用束犬鏈牽領,主動避讓他人;及時清理犬隻在公共區域排洩的糞便;管理好所養犬隻,防止干擾他人生活。

飼養其他動物,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管理好所養動物,保持環境衛生,避免干擾他人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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