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重達300斤的福王,真的被煮成肉湯了嗎?

範才茂


關於福王朱常洵被煮成肉湯的說法,主要來自於清代一些野史中關於朱常洵死亡的記載,說李自成率軍攻入洛陽後,將福王捉到後,剔去毛髮,拔掉指甲,又殺掉幾隻鹿,放在一起燉了幾大鍋,擺酒開宴,起名曰“福祿酒會”。

但據《明史》記載,崇禎十四年(1641年),李自成率軍進攻洛陽,朱常洵拿出千金招募勇士抵抗。李自成軍攻入洛陽時朱常洵趁亂縋城而出,藏匿於西郊迎恩寺中,第二天,李軍跟蹤而至將其捉拿,朱常洵當場被殺,後被身邊侍從葬於今孟津縣。

1924年,在孟津縣麻屯鄉廟槐村發現了福王朱常洵的墓誌銘,說明福王被義軍殺害後,屍體仍存在。

因此福王被煮成肉湯的說法,可能是清人為抹黑義軍而杜撰的故事。


林慮散人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這是一個疑案,很難有明確的結論。

民間傳說是這樣:

福王是萬曆最崇愛的一個兒子,被安置在洛陽。福王驕奢淫逸,特別貪財。

他在洛陽大肆斂財,聚斂土地。他的封地本來就有一萬九千頃,卻還不知足,四處侵佔民田,完全不顧老百姓死活。即便是荒年,福王仍然派人向佃戶強行索要地租,不少佃戶因此舉家逃亡甚至自盡。

隨後,河南連年遭受旱蝗大災,到了饑民相食的地步。當時退休的兵部尚書呂維祺多次入王府,勸福王拿出部分財產賑濟饑民。

福王嗜財如命,不予理會。

福王的民憤很大,而且也是眾矢之的。

幾乎所有人都知道,福王有鉅額財富,一種說法是超過了國庫。

所以,李自成下令務必抓住福王。

農民軍攻破洛陽後,福王試圖逃走。他的身體過於肥胖,體重高達300斤,目標太大,根本就逃不走。

結果就是,福王在郊外僻靜的迎恩寺,被農民軍生擒,家裡的財富也被抄了個乾淨。

據說福王果然是鉅富,金銀珠寶數都數不過來,幫助農民軍維持了多年的軍費。

至於福王的下場,正史說他被農民軍殺掉了。

明史說福王逃到迎恩寺,被農民軍找到,當場殺死。後在部下哭求下,農民軍允許他們找了口棺材將福王安葬。

正史沒說福王被吃掉的事情。

不過,明季北略這本書裡面記載就不同。

明季北略是計六奇根據北方民間一些故事,編纂的一部通俗史書,裡面很多是以訛傳訛。

書中認為福王被抓住後殺死,當天農民軍舉辦演習,從300多斤的福王屍體上閣下肉,同王府花園中的鹿一起煮熟,分給大家食用。農民軍將這個叫做福祿酒或者福祿宴。

民間的傳說就更可怕:福王見了李自成,立刻趴在地上磕頭,祈求饒命。李自成見福王如此沒有骨氣,非常鄙夷。當時李自成部下很多人還是忠君的,只是迫於活命才投靠他。李自成一直試圖讓部下和明朝勢不兩立,此次想出一個好辦法。他讓手下人把福王綁起來,去掉毛髮,剝去指甲,全部剝光洗淨。然後,櫥子到王府後園斬殺了幾頭鹿。

李自成將福王和鹿,放在一個巨鍋,一起煮。福王在鍋中痛哭呻吟,祈求饒命,但最終還是被活活燙死,變成了肉湯。李自成親自取名為“福祿宴”,與手下將士們共享。在李自成看來,只要喝過福王的肉湯,部下也就無法回頭,必須和他一條心了。

不過,這只是民間段子而已。

一般認為,福王肯定被殺,最多被割下幾塊肉吃掉而已,被煮則不可能。

原因很簡單。滿清編纂明史的時候,距離福王死亡並沒有多久,基本歷史事實還是可以搞清的。

而滿清寫明史一大特點,就是對明朝肆意貶低、波髒水。如果明朝福王因害民,最終被農民活活煮死吃了,豈不是最好的潑髒水素材?

但滿清沒有這麼寫,唯一的解釋就是這確實不是歷史。


薩沙


歷史上明朝的福王確實是一個300斤的大胖子,下場也比較悽慘,但是被煮成肉湯則是以訛傳訛罷了!

福王朱常洵

福王朱常洵是明神宗朱翊鈞和最喜歡的鄭貴妃所生的孩子,而當時的皇后有沒有兒子,所以朱常洵便是最受寵的皇子,朱翊鈞曾幾次想要立朱常洵做太子,甚至因此還發生了長達15年的著名的“國本之爭”,但是礙於這個朱常洵卻並不是嫡長子,又有祖訓嚴令,所以最後朱標洵並沒有成為皇帝。也因此,朱翊鈞感覺有些對不住這個兒子,便儘可能的將除了皇位以外最好的都給這個朱常洵,朱常洵也因嬌生慣養,養了一身的臭毛病。


福王魚肉百姓

朱常洵爭奪皇位失敗後,來到自己的封地洛陽,從此兩耳不聞窗外事,只過著自己的幸福小生活,一天僅有三件事,一是吃,吃遍天下美食,而不論外面是否饑荒,百姓是否能夠吃飽,自己都要吃的最好,就這樣給自己吃到了三百斤;二是色,朱常洵是個好色之人,雖然自己重達三百斤,但是卻並不影響朱常洵姦淫婦女,也因此禍亂百姓,朱常洵相中了誰家的姑娘便會強搶豪奪,納為手中;三是財,朱常洵不到好色還貪財,因此收刮百姓,致使民不聊生,怨聲載道,據說朱常洵的財富富可敵國,但是農民鬧饑荒的時候卻不肯拿出一少部分濟民,因此無人不恨朱常洵這個三百斤的大胖子。


福王被義軍所殺

明朝末年,政府腐敗,在加上天災人禍,導致民不聊生,因此,農民起義不斷爆發,而其中以闖王李自成領導的農民起義為最。李自成起義後連克數城,崇禎十四年,李自成攻陷富王的城池,福王夜裡逃走,但是由於體型肥胖,行動不便,第二天便被李自成士兵尾隨抓住,當場殺死。福王身邊的兩名侍從見此,哭泣著說“福王已死,我們也不願再活,只求一付棺木收容福王屍骨,我們就是粉身碎骨也無怨言。”李軍士兵見此,便答應了他們的請求,給了他們一付一寸厚的桐棺裝殮屍體。


歷史上“福祿宴”是怎麼回事?

這便是一種民間的說法了,據說福王朱常洵被李自成抓到後,以親王之尊伏在地上祈求李自成放自己一命。但是卻被李自成直接拒絕了,並且說道:”汝為親王,富甲天下,當如此饑荒,不肯發分毫帑藏賑濟百姓,汝奴才也!”說完之後便令手下將其痛打數十大板,之後將其殺害,這次不夠,又令人將其洗的乾乾淨淨,又殺了幾隻鹿,一起用一個大鍋給頓了,分給眾人吃,這便是所謂的福祿宴。


出土壙志證明“福祿宴”子虛烏有

1986年4月,明福王朱常洵壙志於1924年在孟津縣麻屯鄉廟槐村南約500米處出土,上面記載了明福王朱常洵的一生,大致內容有:

“大明崇禎十四年正月二十日,突有流賊數萬攻陷府城……王獨挺身抗節,指賊大罵,慷慨激烈,與城俱亡。”還有“剛腸浩氣,雖死猶生”

因此“福祿宴”之傳聞不攻自破,純屬以訛傳訛,子虛烏有之事罷了!

明史是由滿清編寫的,而福王朱常洵的死亡時間離清朝編史相隔的並不是很長,因此,清朝還是能弄明白這段歷史的。況且清朝編史一向喜歡對明朝進行抹黑,以此來鞏固自己正義的地位,但是正史上卻也並沒有記載福王朱常洵被煮成肉湯一事,由此可見,這只是民間傳說罷了!

歷史時刻錄,每日一歷史,分享歷史時刻,品味歷史時光,感謝您的觀看,歡迎您的評論,動動手指點個贊呦!

歷史時刻錄


福王朱常洵,那可真是享了一輩子的福,作為萬曆皇帝第三子的他,深受父親寵愛,甚至想要把他大哥朱常洛踢開,立他當太子。

皇帝同意,可大臣們不同意,萬曆皇帝與大臣們進行了曠日持久的國本之爭,最後萬曆敵不過大臣們的口水仗,只得立長子朱常洛為太子,這就是後來的明光宗。

明光宗命苦啊,當皇子時不受寵,當皇帝也只當了一個月就掛了,相反,他弟弟福王那是人如封號,有福。

朱常洵被萬曆皇帝封到了繁華的中原之地,就藩洛陽,父親去世後,他也識趣,只做自己的藩王。很快哥哥也掛了,兩個侄子相繼上位,到崇禎帝時,朱常洵的地近位那叫一個尊貴,沒人敢惹他。

朱常洵又從小嬌生慣養,沒了政治追求,就只能終日沉湎酒色歌舞,如此鋪張,自然需要大量錢財,福王對當地的剝削可以想見。

與福王的奢侈天壤之別的人王府外的黎民百姓,由於中原連遭大旱、蝗災,起義軍四起,朝廷的稅收愈發繁重,奢靡的朱常洵成了百姓乃至軍隊眼中的肥肉,而朱常洵卻一點也不擔心。

崇禎十四年(1641年)正月二十日,洛陽城破。

民間傳說中福王重達三百餘斤,最終被李自成下令混合鹿肉煮成了“福祿(鹿)宴”,犒賞三軍。

其實這只是傳說罷了,正史並無福王被煮掉的記載,而清朝一向遍地起義軍,如果有這事,《明史》中不應該沒有任何痕跡。

按《明史》記載,福王與女眷躲入郊外僻靜的迎恩寺,並在此被殺,其世子朱由崧棄城逃走,日後被明臣迎立南京,即“弘光政權”。

而《大明福忠王壙志》已經出土,按其記載,朱常洵是被起義軍處死的,死後屍體仍存,沒提到被烹殺。

綜上,福王朱常洵沒被煮成肉湯。


平沙趣說歷史


歷史上重達300斤的福王,真的被煮成肉湯了嗎?(關注葛大小姐,天天曆史故事)


黑料!絕對的黑料!誣陷!百分百的誣陷!

福王朱常洵被李自成下令蒸煮分食而亡,被各路大神描寫的繪聲繪色,故事性、獵奇性俱佳,這段偽歷史被不斷的創作加工,流傳甚廣,被很多文章引用。

清朝是這樣描寫的:

當代人是這樣描寫的:

描寫的生動、形象,血淋淋的場面躍然紙上,一道歷史美食“福鹿宴”橫空出世。

真實的歷史是這樣的嗎?

《明史.列傳八》是這樣記載的“常洵縋城出,匿迎恩寺。翌日,賊跡而執之,遂遇害。兩承奉伏屍哭,賊捽之去。承奉呼曰:王死某不願生,乞一棺收王骨,齏粉無所恨。賊義而許之。

意思是:洛陽城被攻破後,朱常洵趁亂順著繩子翻出城去,躲藏到迎恩寺,很快被李自成的部隊跟蹤抓獲,第二天被殺於城西周公廟內,他的兩個僕人伏在屍體上大哭道:福王死了,請求用一口棺材把他埋了,就是粉身碎骨也沒有遺憾了,李自成的士兵為這兩個人的義氣感動,讓他們把福王埋葬了。

《明史》中雖然沒有寫福王具體是怎麼死的,但文中並沒有提到“燒烤”或者是“大鍋煮”這樣的烹飪方法,從兩個屬下伏屍痛哭來看,屍體是在的,並沒有吃掉。《明史》耗時半個多世紀才編纂而成,凝聚了清初史學家的心血和智慧,雖然清廷在部分章節中有所篡改,但他們打著為明朝復仇的旗號入關,來攻打李自成,為了汙衊李自成完全可以給他狠狠的記上一筆,而《明史》中並沒有這麼寫,可見還是可信的。

列傳三百九中記載“十五年年正月攻河南,有營卒勾賊,城遂陷,福王常洵遇害。自成兵汋王血,雜鹿醢嘗之,名“福祿酒。”王世子由崧裸而逃。”這裡寫得比較詳細,但是也沒有說福王是被烹殺的,而是李自成“汋王血”,取了他的血,和鹿肉放在一起吃,名曰“福祿酒”,只是取血,而沒有把福王給囫圇煮了。

《明季北略》中也是提到“福祿酒”而沒有“福祿宴”。



那麼“福祿宴”的說法從哪裡來的呢?

吳偉業《鹿樵紀聞》中記載“王以體肥不能遠去,賊得而殺之,稱其肉,重三百六十餘斤,臠分股割,與鹿肉烹,群賊臚食,名曰福祿宴”,這裡才有了“福祿宴”的明確說法,雖然是一字之差,但是區別卻是很大的,前者是殺人取血,後者是煮人吃。

由此可見,“福祿宴”一說出自民間野史,為什麼抹黑李自成的不是清廷而是漢族知識分子呢。

主要是因為李自成對地主階級採取的手段比較嚴厲,尤其是進北京後,隊伍迅速腐化,縱容屬下拷問明朝地主官員,大肆勒索,所以,這些知識分子將李自成視為流寇,對他懷有很深的仇恨,出於抹黑李自成都需要,就把李自成處死朱常洵的事情進行演繹,添油加醋,寫得鮮血淋漓,更加吸引人眼球。

不過,萬曆皇帝的這個寶貝兒子也是罪有應得,洛陽在他的治理下,蝗災不斷,民間“人相食”,坐擁良田千里,貪得無厭,所以,野史裡說李自成把福王做成“福祿宴”,倒是符合老百姓的願望,所以流傳很廣。

小編認為,李自成或許有軍糧不足而吃人的現象,但是福王的洛陽城可以府庫充盈,珍寶成堆,大軍進城,美酒佳餚,根本不需要拿人充飢了,之所以有人散佈這種謠言,就是中傷大明皇室和明末起義軍的需要。

李自成抓到福王后,肯定沒少折磨他,就算沒有將他做成下酒菜,苦頭一定沒少吃,最後還毫無尊嚴的殺掉了,河南受福王剝削的老百姓道聽途說後,充分發揮想象力,不得不說,吃人這個噱頭還是挺有賣點的,這些說法被野史專家聽說後,編進史書中,代代相傳到今天,李自成這個黑鍋算是背定了。

朱常洵的碑誌就有意思了

1986年4月,明福王朱常洵壙志於1924年在孟津縣麻屯鄉廟槐村南約500米處出土,碑誌上記載“王獨挺身抗節,指賊大罵,慷慨激烈,與城俱亡。剛腸浩氣,雖死猶生”,碑上意思是,福王一個人抗擊賊人,指著賊人大罵,慷概激昂,與城池一起毀了,雖死猶榮,從這兒看來,朱胖子簡直是一條不怕死的好漢子,有沒有?但是再仔細一看,撰寫碑文的是朱由崧,也就是朱常洵的兒子南明弘光帝,切!這牛吹得有點大了。

歡迎關注、轉發、評論,葛大小姐和你一起讀有趣的歷史!


葛大小姐


福王朱常洵,萬曆皇帝的第三子,他的生母是萬曆皇帝最寵愛的鄭貴妃。說到朱常洵,就不得不提到他哥哥朱常洛,因為這兩兄弟,還引發了轟轟烈烈的“國本之爭”,朱常洛的太子之位差點都不保了。




福王朱常洵的生母是萬曆皇帝最寵愛的后妃鄭貴妃,正宮皇后王皇后沒有給萬曆生下一男半女,某日萬曆前往張太后宮中問安,一時興起竟臨幸了太后宮中的一個宮女,回去後他也不當回事把這事忘了。不想這宮女非常爭氣,竟懷上了皇帝的龍種,並排除千難萬險把孩子生了下來,這就是後來的光宗皇帝朱常洛。明朝對皇位繼承有明確的制度,即“有嫡立嫡,無嫡立長”和“東宮不待嫡,元子不併封”。朱常洛和朱常洵都不是嫡子,但朱常洛是庶長子,太子之位理應屬於他。可偏偏萬曆獨寵鄭貴妃所生的三子朱常洵,對宮女所生的長子朱常洛不聞不問。




鄭貴妃時不時的在萬曆耳邊吹吹枕邊風,萬曆倒是心動了,有了“廢長立幼”的想法,可那些頭腦清醒的大臣們不幹了,他們不斷的上書請求萬曆早立太子以正國本。擋不住朝臣洶洶眾口的萬曆乾脆把立儲之事擱置不管。萬曆這種不顧祖制的行徑,遭到了多數正直大臣的批評。儘管萬曆曾“一怒而斥諫官十一人,朝士莫不駭嘆”,但前仆後繼的批評者依然絡繹不絕。最後在漫長的“國本之爭”中身心俱疲的萬曆不得不妥協,就這樣,惶惶然不可終日的朱常洛終於在這些朝臣的努力下被立為太子。


但事情並沒有結束,為了對朱常洵失去太子之位的補償,萬曆封他為福王,把他的封地封在離京城較近的洛陽。明朝有制,皇子成年後必須離京前往封地,但萬曆捨不得這個寶貝兒子,朱常洵成年後又把他強行留在身邊。朱常洵一日在京,朱常洛的太子之位就一日不安穩,結果又是在朝臣們的一番據理力爭的努力下,直到朱常洵29歲,萬曆才在“戀戀不捨”中讓他就藩洛陽。




朱常洵就藩洛陽後,萬曆給了他超乎想象的賞賜,上等良田兩萬頃,費銀30萬兩修建福王府,將四川的鹽稅、茶稅變現為福王的私房錢,每一年供應他1300引的淮鹽,他把這些官鹽公然放在自己在洛陽開的商鋪售賣……就這樣,就藩洛陽的朱常洵在父皇的庇護寵愛下,在洛陽過著錦衣玉食,紙醉金迷的富貴生活。萬曆死後,光宗、熹宗皆待他不薄,他在洛陽封地,除了盡情享受榮華富貴,幾無遠大理想可言。《明史》記載:“常洵日閉閣飲醇酒,所好惟婦女倡樂。”當時的河南,旱澇有年,蝗災不斷,赤地千里,民有菜色。而且河南連年兵禍不斷,士兵們吃都吃不飽,連軍餉都拿不到,就是這樣,福王還只顧著自己享樂,盡情揮霍父皇、侄兒給他留下的鉅額財富。


崇禎十四年(1641年)春,李自成率大軍圍攻洛陽城,結果洛陽城在裡應外合之下被順利攻下,城破時,嚴重肥胖的朱常洵好不容易縋城而下,藏匿於城外的迎恩寺,第二天卻被農民軍抓獲。與朱常洵一同被抓的,還有曾告誡過他的呂維祺。呂維祺勸告福王“殿下保住名節,勿使受辱”,但福王並沒有勇氣自殺殉國。




朱常洵應該是史上死的最慘的王爺了。朱常洵被抓後,李自成代表農民軍將他狠狠地呵斥一番,隨即派人宰了幾頭梅花鹿,而後像殺豬一樣,將朱常洵扔在熱水鍋裡燙洗一遍,洗剝乾淨,剁成肉塊,放上作料,和鹿肉混在一起燉成了下酒菜與眾將士一同分享,美其名曰“福祿(鹿)宴”。而後一把大火將富麗堂皇的福王府付之一炬,因為王府實在太大,大夥連燒了三天三夜。關於福王遭到李自成的“烹食”,正史並無記載,但在明、清很多書籍(尤以《明季北略》所述廣為流傳)上都有較為詳細的記載,以李自成之為人,此事當不假。


大國布衣


最近幾年福王和李自成的墓誌銘都出土了,其中都沒有記載福王被李自成殺死然後吃掉。

1986年4月,河南孟津縣文管委卻在民間徵集到一方壙志。所謂壙志,就是墓誌銘,而這個壙志的主人,正是福王朱常洵。這方壙志字數不多,但卻填補了歷史的空白,補充了很多細節。

崇禎也希望福王死,福王一直都是萬曆努力栽培的國家繼承人,崇禎出身卑微,沒有萬曆的教導,是個能力平庸,資質低的普通人。說李自成抓了福王,說白了,崇禎更希望福王死了,如果知道李自成沒殺福王,福王早晚都會死在崇禎手裡。這個結果福王自己也很清楚。只能選擇舍財保命。

福王是個三百多斤的胖子,假裝死了在那個時代也找不到這麼胖的屍體,說吃了一了百了,李自成還能有點好處。福王到洛陽封賞的金橋和土地數量龐大,說李自成覬覦他的財富那有可能,取財殺人沒有必要。





吳抒文


是給煮了,是和鹿肉一起煮的,就是圖個“福祿”的寓意。

幹這事兒的人,就是號稱“闖王”的李自成。他不但就著鹿肉煮了福王,還和他的部下們一起,吃肉喝湯的給整了個乾淨。估計酒也喝了不少。

但是,不得不說,這只是一個故事,一個民間傳說的故事。李自成和他的部下還沒有殘暴到“以吃人肉”為樂趣的地步。民間的這個故事其實是想狠狠地噁心福王朱常洵來著——這個只知享樂,只知奢靡,只知搜刮民脂民膏,而對成千上萬的災民的疾苦毫無一絲憐憫之心的“福王”的一種詛咒和一種極度痛恨。

福王朱常洵,是明萬曆皇帝的第三個兒子,他的生母是萬曆皇帝非常寵幸的鄭貴妃。這個朱常洵是一個有故事的人,正因為他,萬曆皇帝和大臣們上演了一場“爭國本”大戰:因為寵幸鄭貴妃,萬曆對鄭貴妃的這個兒子也十分喜愛,喜愛到要違反傳位規則,廢嫡長子朱常洛而立三兒子朱常洵為太子,這個想法遭到了朝廷大臣們的強烈反對,幾個回合之後,結果是萬曆皇帝敗了,據說萬曆就此借坡下驢,從此不上朝了,這個不上朝居然就持續了二十五年,可見萬曆對這個三兒子朱常洵的喜愛。

沒能當上太子的朱常洵被封為福王,封地在洛陽。萬曆給這個兒子的封地數量多,質量好。這個福王在洛陽過著極其奢靡的生活。

朱常洵是一個極其自私和貪婪並且愚蠢的傢伙。只知道自己奢靡享樂,根本不顧百姓的死活和江山的安危,就是他的侄子崇禎皇帝求他為國家捐點款來拯救風雨飄搖內外交困的大明王朝,這個朱常洵也是不為所動,一毛不拔。

《明史》記載,崇禎十四年正月,李自成攻陷洛陽,福王朱常洵逃到城外後被李自成的義軍殺死,但是沒有被“剁了煮湯”的記載。

倒是有一點,正史和民間傳說是一致的,那就是朱常洵的確很肥,體重有300多斤。

這傢伙就是做了皇帝,也不會是什麼好東西。


步武堂


野史記載,可信度不大,應該是黑李自成的!

福王原名為朱常洵,是明朝太祖皇帝朱元璋的第十一世孫,萬曆皇帝的第三個兒子,崇禎皇帝朱由檢的親叔叔。



這哥們兒應該算是明朝歷史上混得最好的藩王了,話說當年萬曆皇帝沒有嫡子,他最寵愛的便是鄭貴妃母子,一心想要將朱常洵立為太子,為此和大臣們一度鬧翻,氣得數十年沒上朝。但是礙於“有嫡立嫡,無嫡立長”的祖制,萬曆皇帝最終只能是讓他和宮女所生的長子朱常洛繼承皇位,是為明光宗,也就歷史上大名鼎鼎的“一月皇帝”,害的天啟皇帝匆忙繼位,手底下的木匠活都沒完成。


雖說他是用了心機,最終也沒有讓當上朱常洵皇帝,但是他還是給了朱常洵足為優渥的待遇。他將其被封為福王,封地為洛陽,在當時洛陽可是全國最為富庶的幾個城市之一,後又“取山東、湖廣田益之”。

可福王並不滿足,他還在吸大明王朝的血,“故大學士張居正所沒產,及江都至太平沿江荻洲雜稅,並四川鹽井榷茶銀”,此外又申請“淮鹽千三百引,設店洛陽與民市”。在當時民間流傳過一句話,皇帝耗費天下的財富來養肥福王,洛陽甚至於比皇宮還富有。福王在這樣的環境下夜夜笙歌,“日閉閣飲醇酒,所好惟婦女倡樂”,養出了肥豬一般的身材。


朱常洵藉著皇帝的寵愛,不僅大肆問皇帝索取財物,還在在自己封地也橫徵暴斂,使老百姓怨聲載道。身為皇室宗親,卻至國家危亡,百姓疾苦於不顧,當時河南發生了嚴重的旱災、蝗災,“人相食,民間藉藉”,福王一毛不拔,這為他後來的悽慘下場埋下了伏筆。

李自成攻打洛陽的時候,“往應之者如流水,日夜不覺,一呼百萬”,可見當時人們又多痛恨這胖子。



洛陽城破之時,朱常洵倉皇逃跑,逃到了城外的一個寺廟裡面,但是很不幸的在第二天就被起義軍抓住了。根據野史朱常洵被李自成抓了之後,把他的肉割下來和鹿肉在一起煮,當做下酒菜,美其名曰“福祿宴”。

“福王常洵遇害。自成兵灼王血,雜鹿醢嘗之,名曰福祿酒”

<strong>

此事在清朝末年流傳著許多個版本,大同小異。

在1924年,朱常洵的墓誌銘出土,經證實,撰寫者為朱常洵的兒子。在上面記載到,當時洛陽被攻克後,朱常洵還在牆頭上大罵叛軍。當然這樣記載也可能是因為是他的兒子,多少為父親考慮面子。不過很顯然,這件事只是當時民間流傳,去凸顯李自成的殘暴。而“福祿宴”一事,也是清朝統治者為了維護自己的面子,對李自成的誣陷。

所謂福祿酒應該是割掉一大塊肉剁碎跟鹿肉拌在一起作為下酒菜,並沒有將其整個人給剁了煮湯喝那麼駭人!


白話歷史君


我來回答。


朱常洵是明朝明神宗的三兒子,是神宗寵愛的鄭貴妃之子,在神宗支持下一度與皇長子朱常洛爭為皇太子,而慈聖太后、王皇后也支持立常洛,是為國本之爭,萬曆二十九年朱常洵封為福王,崇禎十四年被入侵的大順軍烹殺。

萬曆四十二年,朱常洵就藩洛陽,得莊田一萬九千頃。崇禎十四年,李自成攻克洛陽,殺朱常洵及前南京兵部尚書呂維祺,宮眷內官百餘人自殺或被處死。李自成割朱常洵肉,和皇家園林裡的梅花鹿一同烹煮,分而食之,名曰“福祿宴”或者“福祿酒"

最有機會當皇帝卻成為下場最慘的王。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