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遇例行檢查的派出所民警,一男子神色慌張,結果,當場露了馬腳,被民警發現了破綻。
4月18日晚,湖州織裡公安分局織北派出所民警和織裡平安公益聯盟的志願者們在日常檢查、防範宣傳工作中,發現一男子面對民警的詢問,始終不肯配合民警工作出示身份證。職業的敏感使得民警覺得這個男子可能有問題,不查不知道,一查,果然有問題。
▲民警和平安聯盟志願者們在日常檢查
民警:什麼事知道嗎?
彭某:不知道。
民警:你老家的事。
彭某:沒什麼事
▲嫌疑人彭某
經查,該男子姓彭,於今年2月份因涉嫌一起賭博案被望江縣公安局賽口派出所上網追逃。而在彭某看來,原以為只是是一件小事,沒想到自己竟會被列為網上在逃人員,一下子有些傻眼了。面對民警的依法傳呼,彭某顯得有些牴觸,雙方僵持了十多分鐘,民警對其依法施行強制。
不管其逃到什麼地方、躲到什麼時候,罪行都無法消除、罪名都無法抹去,司法機關終會將其追捕歸案、繩之以法。 目前,彭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法律小貼士
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的,或者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賭博危害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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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撥打110進行舉報
彭某的落網也正應了那句“出來混遲早要還的”俗話。民警提醒,湖州警方將始終加大對各類案件逃犯的抓捕力度,罪責難逃,違法必究,在逃人員不要存有僥倖心理,儘快投案以期法律寬大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規定,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我們奉勸至今尚未歸案的在逃人員,不要再心存僥倖,應趕快投案自首,接受法律處罰,真正改過自新,爭取早日迴歸社會,與家人團聚。
作為在逃人員的親屬,要認清形勢、權衡利弊,積極協助公安機關做好說服教育工作,規勸在逃人員迷途知返,早日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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