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上無證售賣假煙 被判兩年九個月罰款三萬

齊魯晚報4月24日訊(記者 張鵬) 4月24日,記者從濟南市歷城區人民法院獲悉,該院日前審結一起非法經營案。無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等許可證明,利用互聯網非法經營假煙,吳某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九個月,並處罰金三萬元。

法院審理後查明,被告人吳某在未辦理菸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情況下,自2016年1月起,通過網絡與其下線顧某(已被判刑)聯繫購買玉溪、芙蓉王等品牌假煙,顧某將買家購買假煙的種類、數量及貨物收件人等信息告知被告人吳某,由被告人吳某聯繫發貨。顧某使用支付寶與被告人吳某進行貨款交付,非法經營金額共計187900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吳某違反國家菸草專賣管理法律法規,無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等許可證明,利用互聯網非法經營假煙,情節嚴重,其行為均構成非法經營罪。依照相關法律規定,判決被告人吳某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九個月,並處罰金三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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