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文化產業發展:困境、契機與模式探索


摘 要:鄉村文化產業發展是新時期集中解決“三農”問題的最優策略, 以文化對接精準扶貧的產業發展思路旨在為鄉村文化產業發展提供理論指導。本研究通過對已有實踐模式的經驗總結, 發現鄉村文化產業發展的模式包括“創意鄉村”“小城鎮”“經濟文化共同體”等實踐模式。鄉村文化產業發展應該著重於對鄉村自身自然資源稟賦的挖掘, 尋找文化產業區域性和鄉村文化的契合點, 集聚城市新興文化產業發展模式的優勢, 拉長文化產業鏈, 形成新型文化業態, 在生態農業的基礎上尋求文化產業的發展。通過對三種發展模式特點的總結實現對其他同類地區產業的理論指導。

一、引言

十九大報告提出“文化自信是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發展中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1]。追溯文化建設歷程, 從推動“文化大發展大繁榮”到“建設文化強國”, 再到“堅定文化自信”, 不難看出新時期我國文化建設與發展的方向和路徑。21世紀以來, 中央一號文件聚焦“三農”問題, 明確“三農”問題為新時期我黨工作重中之重;2017年, 十九大報告提出鄉村振興戰略, 隨後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對實施鄉村振興道路進行了戰略部署, 旨在提高村民在產業發展中的參與度, 徹底解決農村產業和農民就業問題。西奧多·阿多諾和馬克斯·霍克海默在1947年就指出“技術和社會層面上的分化和專業化已經確立起來……文化也給所有事物都貼上了同樣的標籤”[2]。也就是說, 文化產業是工業化時代的必然產物, 是經濟發展的必然結果。把鄉村振興的著力點放在文化產業發展上適應了經濟與文化發展的現實要求。“在經濟全球化背景下, 鄉村文化不可避免地被捲入到中國經濟改革發展的潮流之中。發揮區位優勢實現鄉村經濟穩步增長, 推進鄉村文化資源與現代產業有效對接, 這已經成為鄉村經濟發展的重要目標。”[3]

從鄉村文化產業的運行機制看, 鄉村文化產業是個體以市場經濟參與者的身份獲取利益的一種路徑, 鄉村文化產業是文化持有者通過運用民族文化資源在經濟領域獲得收益的一種方式, 是傳統文化再生產的媒介和平臺[4]。從鄉村文化產業發展模式看, 鄉村特色文化資源的開發有“製造業+服務業”和“服務業+製造業”兩種模式, 而且這兩種模式都對形成產業鏈條、達到產業集群效果有助力[5]。從文化產業鏈的設計看, 要充分利用本地資源, 培育優勢文化產業, 塑造文化品牌, 發揮集聚效應[6]。從鄉村文化產業的發展現狀及趨勢看, 我國鄉村文化產業管理體制落後、投資渠道不暢、人才資源不足, 這些問題嚴重製約了鄉村文化產業發展;鄉村文化產業發展需要注重從數量到質量的轉變、從表面展示向內涵挖掘的轉變、從要素流向要素集聚的轉變, 以實現產業關聯和產業融合深度發展[7]。從產業結構的角度來看, 產業結構優化是地區產業發展的動力, 也是地區產業安全的重要保障, 產業結構優化依賴技術創新、FDI和對外貿易, 人口結構、產業耦合度、產業政策等因素[8]。從鄉村文化產業發展中政府應發揮的作用來看, 需要加快文化體制改革, 理順管理機制, 完善管理制度, 注重行業監管, 把握地方傳統文化資源轉化的新方向[9]。

本文所研究的鄉村文化產業以國家政策安排為基本方向, 既考慮完善鄉村公共文化服務供給, 又考慮從創新力和產業規模的角度振興鄉村文化。把現代生產生活方式同鄉村文化內在邏輯緊密結合, 對鄉村文化資源實施產業化運作。鄉村文化產業發展, 不只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任務性目標, 也是對簡單粗暴的現代生產方式向鄉村領域蔓延的一種策略性回應。本研究旨在分析鄉村文化產業發展的困境及其制約因素, 在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的時代契機下, 通過總結我國現有鄉村文化產業成效顯著的典型模式提出鄉村文化產業發展的可能性模式, 意在為推進鄉村文化產業發展提供理論依據和實踐指導。

二、鄉村文化產業發展的困境

(一) 鄉村文化產業的發展困境

在國家政策導向的作用下, 鄉村文化產業經歷了從無到有較為快速的發展時期, 鄉村文化產業建設初見成效。但是, 無論是鄉村文化產業規模還是鄉村文化產業創新, 都面臨著諸多困境。

第一, 鄉村文化資源豐富, 但鄉村文化產品單一。農業及農產品的精神文化價值沒有被最大程度地挖掘, 傳統農業中的文化因素尚未被呈現, 農產品的外觀造型、包裝設計、形式構造、品牌諮詢等附帶藝術設計性的應用服務尚未全部實現。文化產業對第一、第二、第三產業的帶動提升作用並不明顯, 鄉村文化產業所應有的附加值還未實現。第二, 文化市場未能完全輻射至鄉村。文化產業的持續健康發展離不開健全的市場。現階段, 政府在鄉村文化產業建設與發展中完成了頂層設計、政策制定、人才培養、宣傳引導以及監督管理等各項職能, 發揮著主導作用。相形之下, 市場卻沒能充分發揮其作用, 鄉村文化內容和服務的創新力度不夠, 鄉村文化與旅遊、健康休閒等尚沒有發展到融合階段。鄉村文化產品線較短, 文化內容作為推動新型服務業態和消費業態的重要作用還沒有被髮揮。因此, 要實現鄉村文化產業的效率, 著力點在於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作用, 挖掘市場空間。第三, 現階段我國鄉村文化產業發展雖初具規模, 但產業主體較分散, 集約化程度不高, 規模化效益無法體現, 整體實力偏弱。雖然以簡單手工藝生產等為主要代表的鄉村文化產業很早就存在, 但多以個體單向性生產為主, 長期以來並沒有拓寬產業鏈, 走集約化發展之路, 產業無法升級, 結構單一, 個體產業經營者無法加強產品之間的聯繫, 產品交易成本無法縮減, 最終導致鄉村文化產業增值乏力。

(二) 發展鄉村文化產業的制約因素

美國社會學家奧格本在《社會變遷》一書中提出“文化墮距”的概念, 他認為“現代社會變遷的源泉主要在於物質文化。物質文化變遷迫使文化的其他部分也跟著發生變化, 比如社會組織、習俗等”[10]。換言之, 文化整體在社會變遷中各個部分的變化速度並不一致, 基於科學技術的物質文化變遷速度較快, 而基於觀念的制度文化變遷速度較慢, 兩者之間的不同步差距即是“文化墮距”。在我國, 這樣的物質文化更多地集中在以土地為中心的制度改革。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導致社會經濟結構的重新排列, 也必然導致民眾文化意識的逐漸改變。同時, 土地制度的改革導致了土地契約之上的鄉土文化慢慢被瓦解, 鄉村文化處於背離和傳承的兩難境地, 加上城市化和政府主導的經濟發展模式對鄉村文化生態的侵蝕, 鄉村文化產業呈現整體性無力。

1. 城鎮化對鄉村文化產業原有屬性的改造

城鎮化是城市文明逐步占主導地位的社會發展過程。隨著城鎮化進程的逐步加快, 鄉村改擴建項目逐漸增多, 城市保障性住房得以大面積建造, 都市圈、城市群、城市帶和中心城市不斷湧現, 作為鄉村文化載體的原生態村落無論在規模上還是結構上都逐步體現出城市的現代性, 鄉村文化秩序瓦解成為必然態勢。2017年, 我國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58.25%, 戶籍人口城鎮化率也達到了42.35%1。雖然城市化期待城市文化和鄉村文化的相互融合碰撞, 工業文明和農業文明相互左右, 但是城市化的確不可避免地對傳統鄉村文化產生了深遠的影響。這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鄉村經濟發展的落後性態勢無法對鄉村文化整體起到保護性作用;二是傳統鄉村文化逐漸衰落, 新型鄉村文化不能迅速建立, 民間文化傳承與保護斷層, 鄉村文化失去了最根本的生存土壤。英國學者卡·波蘭尼在《大轉型:我們時代的政治與經濟起源》中強調, 社會的變遷“首先是一種文化現象而不是經濟現象, 是不能通過收入數據和人口統計來衡量的……導致退化和淪落的原因並非像通常假定的那樣是由於經濟上的剝削, 而是被犧牲者文化環境的解體”[11]。正如他提出的“嵌入”概念所述, 城市化的結果就是鄉村社會被物理分割後“嵌入”城市之中, 簡單的物理分割也必然導致鄉村文化在空間上被簡單割裂。文化自身並不具備天然的優劣屬性, 而是政策的導向性賦予了城市文化更優越的特質。在這種特質導向下, 城市文化的大舉入侵必然導致鄉村文化邊緣性、非主流性的地位。兩個方面的原因指向了城鎮化對鄉村文化的衝擊, 導致鄉村文化產業失去了鄉村文化的原有屬性, 以鄉村文化本質屬性為原點的鄉村文化產業則失去其應該有的特點。

2. 城鄉公共服務差異供給對鄉村文化產業發展的制約

近年來, “均等化”是城鄉公共服務供給的主題。但是, 事實上, 受制於城鄉二元體制的影響, 我國城鄉公共服務供給呈現不均衡的狀態。在公共服務供給過程中, 鄉村的基本公共服務供給機制和成本分擔機制同城市相比有較大的差距, 而長久資源配置不合理的格局與鄉村居民需求之間的巨大反差, 必然導致鄉村居民“用腳投票”, 想方設法離開原來的居住村落。背井離鄉的民間表演藝人遠離了孕育傳統手藝的鄉村, 傳統手藝失去了傳承的土壤和主體, 其被傳承與發展的自發性和積極性逐漸減少, 直至失傳。傳統手藝人作為“文化精英”逐漸遠離鄉村, 這也意味著以這類“文化精英”為主體的技術、知識、資源等大量消失, 地方傳統文化遺產保護與傳承後繼乏力。此外, 我國用於文化事業發展的經費一直偏少, 而用於鄉村文化事業發展的經費更是總量少、比重低, 鄉村文化活動基礎設施陳舊、文化活動經費短缺, 鄉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無法健全完備, 文化鄉村發展必然受到制約。

三、鄉村文化產業發展的時代契機

(一) 鄉村振興戰略為發展鄉村特色文化產業指明瞭道路

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提出“鄉村振興戰略”, 要求發展鄉村特色文化產業。鄉村振興戰略提出“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鄉風文明”是文化建設的重要舉措, 強調鄉村振興不能只重經濟, 而是要將鄉村文化的邏輯和市場化的模式緊密結合, 立足優秀傳統文化, 發掘繼承、創新發展優秀鄉土文化。第一, 發揮鄉土文化本土人才在鄉村文化產業建設中的重要作用, “挖掘培養鄉土文化本土人才, 建設一批特色鮮明、優勢突出的農耕文化產業展示區, 打造一批特色文化產業鄉鎮、文化產業特色村和文化產業群”2。第二, 增加鄉村文化產品附加值的佔比, “大力推動農村地區實施傳統工藝振興計劃, 培育形成具有民族和地域特色的傳統工藝產品, 促進傳統工藝提高品質、形成品牌、帶動就業”3。第三, 將鄉村文化、旅遊及其他產業深度融合, “積極開發傳統節日文化用品和武術、戲曲、舞龍、舞獅、鑼鼓等民間藝術、民俗表演項目, 促進文化資源與現代消費需求有效對接”4。總之, 充分利用我國傳統文化農耕特徵、民族特色、區域多樣性的特點, 將物質文化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和創新作為鄉村文化產業建設的主體部分進行挖掘。

(二) 政策性措施為鄉村文化產業發展明確了邊界

首先, 作為一項關係全局性、長遠性、前瞻性的國家戰略——鄉村振興戰略——在未來中國要堅定實施的七大戰略之一, 首次被寫入中國共產黨黨章, 這標誌著在未來一段時間內中國共產黨在解決鄉村建設與發展問題方面的意志和決心。其次,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的頒佈實施為鄉村文化產業振興提供了法律保障。法律明確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可以採取新建、改建、擴建、合建、租賃、利用現有公共設施等多種方式, 加強鄉鎮 (街道) 、村 (社區) 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建設”, “國家重點增加農村地區圖書、報刊、戲曲、電影、廣播電視節目、網絡信息內容、節慶活動、體育健身活動等公共文化產品供給, 促進城鄉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5。這就為落實鄉村文化產業振興構築了陣地, 為塑造鄉村文化產業振興品牌提供了途徑, 為促進鄉村文化產業振興提供了保障。再次, 新世紀以來, 我國文化產業政策法規體系逐步完善。大量文化政策法規強調鄉村文化的經濟屬性, 明確了其在鄉村產業經濟建設中的重要作用;同時, 強調鄉村文化的傳統屬性, 旨在避免鄉村文化在產業發展的快速進程中被過度商業化開發, 使得鄉村文化的本真性被商業性完全取代, 最終導致鄉村文化日趨邊緣化。在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與傳承工作中這一點體現得尤為明顯。以國務院發佈的《關於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為例, 該文件要求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要遵循“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6的原則, “合理利用、傳承發展”就是把鄉村文化邏輯和產業發展相結合發展的最佳模式。

(三) 經濟利益訴求為鄉村文化產業發展提供內在動力

1978年, 農村土地產權制度改革後, 農村社會活力激增, 經濟迅速發展。經過包產到戶的改革, 農村社會完成了生產要素的重新組合。全球化的發展趨勢和“互聯網+”的新經濟形態為封閉的傳統的鄉村社會帶來了新的機遇。在這樣的背景下, 激發鄉村文化資源稟賦、繁榮鄉村文化產業成為鄉村振興的時代性課題。村民是鄉村文化主體, 有主動挖掘潛藏在鄉村文化中經濟利益的內在動力, 對經濟利益的強烈訴求促使瀕臨消亡的鄉村文化自覺回到人們的視野當中, 從而使鄉村文化復甦成為可能。當然, 在經濟利益的強烈訴求下, 如何在鄉村文化產業形態的成長過程中, 避免鄉村文化被消解或重構, 也成為需要關注的問題。有學者認為“鄉村文化在全球化背景下的產業發展不是對全球化的一種趨迎, 它有其主動建構自我生活世界的能動性, 並在全球本土化發展中按照鄉村文化自身的慣性與邏輯發展傳承”[12]。馬歇爾·薩林斯也指出:“全球化的同構性和地方差異性是同步發展的。文化在探尋如何理解它時會隨之消失, 接著又會以從未想象過的方式重新呈現”[13]。換言之, 全球化與鄉村文化的發展, 各自發展且並行不悖。

四、鄉村文化產業發展典型模式

(一) 山東省朱家峪村實踐模式

山東省章丘市朱家峪村原名城角峪。明朝洪武初年, 朱氏家族遷到該村, 從那時距今有600多年曆史。因其獨特的聚落景觀, 以及保存較好的民居、古祠、樓閣、石橋、古道和古泉等, 被譽為“齊魯第一古村, 江北聚落標本”7, 是典型的中國北方地區山村型古村落。

朱家峪的文化資源產業開發發端於21紀初, 按照參與經營管理主體的演變, 期間大體經歷了萌芽、初創、調整升級三個階段。從朱家峪村實踐模式的運作機理 (如圖1) 不難發現, 朱家峪文化創意產業的經營管理主體充分利用了外部環境和鄉村文化自覺內生動力之間的不斷碰撞, 實現了鄉村文化的持續內涵式挖掘, 從而塑造出了現階段具有典型性的朱家峪村實踐模式。

朱家峪村模式並沒有將發展文化創意產業簡單停留在鄉村旅遊體驗、餐飲服務、手工藝產品、當地特產、紀念品的生產及銷售等固有的平面化模式, 而是帶動當地民宿、影視、博物館等其他新興業態共同發展。在挖掘鄉村文化的基礎上, 文化經濟的發展依託旅遊業但又增加了較多其他內容, 文化經濟結構層次更為立體交叉, 服務業的創意水平在不斷提高, 行業結構在不斷變化, 在完整的產業融合業態形成後, 更有利於對鄉村文化內涵的深入挖掘。當然, 文旅融合的再生性發展是“精神文化和物質文化元素與旅遊產業的有機融合, 這個過程是文化資源選擇性的優化配置過程, 是一個複雜的動態過程”[14]。


鄉村文化產業發展:困境、契機與模式探索


圖1 朱家峪村實踐模式的運作機理

數據來源:作者根據公開新聞資料整理所得

(二) 浙江省橫店鎮實踐模式

橫店鎮位於浙江省中部、東陽市南部, 距東陽城區18km, 距省會杭州160km, 距金華90km, 處於江、浙、滬、閩、贛4小時交通旅遊經濟圈內。雖然橫店鎮有磁性材料、電子電氣、醫藥化工和電子照明等支柱型工業產業, 但近年來影視機構和企業增長迅猛, 影視文化產業作為支柱產業為小鎮的文化經濟發展開闢了廣闊的道路。

橫店鎮實施“影視城+”行動計劃, 注重觀光旅遊、休閒體育、影視文化等周邊休閒產業的發展。近年來, 橫店堅持企業主體造城, 走出了一條“政府規劃設計, 企業投資建設”8的小城鎮發展模式。其發展經歷了萌芽階段、孕育階段、初創階段和發展階段, 是以企業發展帶動地方經濟發展轉型的典型例證。2018年, 由中央多部門聯合調查的“橫店幸福指數研究”初步結果顯示, 2017年橫店農民人均年收入達到6.5萬元9, 住房、醫療、保險保障、文化、教育、衛生、安全、環境等指標和滿意度表明, 橫店已基本達到現代化水平。當前, 橫店圓明新園 (含八大景區) 已經全面建成並將於2019年9月開業, 全國最大的軍民融合基地也將於2019年9月開業。同時, 正在計劃建設高檔次體育項目, 開發高檔次美麗花海、高檔次民宿及餐飲業。國際機場、高鐵、城際輕軌、全鎮單軌等重大交通項目都屬在建項目。

基於小城鎮單元的鄉村文化產業發展, 正使橫店從一個工業小鎮發展成為一個功能齊全、服務完善的小城市, 該模式集聚了新興城市文化產業發展的優點, 能輻射農村, 在經營業態業已成熟的條件下提高了文化產品和市場的適配性, 遵循了消費需求分層規律, 保護了地方鄉村文化, 激活了鄉村文化活力, 推動了鄉村文化產業發展。

(三) 湖北省谷城堰河村實踐模式

谷城堰河村位於湖北省襄陽市谷城縣西部, 隸屬於“湖北十大名茶之鄉”谷城縣五山鎮。未轉變經濟生產方式之前, 堰河村是一個遠離城鎮、地少山多、資源匱乏的窮山村, 既無交通優勢, 也無資源優勢。

谷城堰河村確立了“種養結合”10的循環經濟模式, 自1992年始, 當地群眾開荒山、建茶園, 很快使茶業成為全村農民擺脫貧困的支柱產業, 隨後村委會引導村民栽種適合在樹林裡生長的其他經濟作物, 發展養殖業, 建立茶葉合作社, 打造茶葉和特色種植產業鏈。據統計, 2016年, 堰河村接待遊客30萬人次以上, 創收8 000餘萬元, 專業合作社年收入150多萬元, 農民人均純收入達18 000元;2017年專業合作社收入在2016年的基礎上增長了20%。在經濟增長的同時, 堰河村有意從鄉村文化認同入手, 激發村民參與村莊建設的責任感和主人翁意識, 引導村民注重生態環境的保護, 建立鄉村文化共同體和經濟共同體互利共生的激勵機制, 激發村莊發展的內生動力。堰河村先後獲得國家級生態村、全國文明村鎮、中國最美休閒鄉村等稱號11。

谷城堰河村實踐模式依賴於對鄉村自身自然資源稟賦的挖掘, 重視耕讀文化, 是在生態農業的基礎上建立的“經濟文化共同體”。該模式有效阻遏了農村人口大規模轉移和跨區域流動的現狀, 對穩定以血緣和地緣關係為核心的鄉村文化共同體具有極大的益處。換言之, 該模式有利於對鄉村社會整體性的保護。

五、鄉村文化產業發展的可能性模式探索

鄉村文化產業發展是在鄉村文化的凋敝、再生、蛻變與繁榮的過程中尋找合適的存在與發展維度的過程, 是振興鄉村經濟發展的重要路徑, 更是鄉村文化空間和文化意象重構的重要途徑。我們要在保有鄉村文化精神性的前提下實現鄉村文化產業發展目標。在發展鄉村文化產業的同時, 應完成鄉村文化產業的制度性構建, 確保鄉村文化產業發展的政策、組織等宏觀方面的良好運行, 形成生產、供給、消費等微觀主體的良好行為規範, 建立符合時代性的鄉村文化產業發展體系。

(一) “創意鄉村”發展模式

將近20年來, “創意城市”一直是西方政策和學術出版物集中的熱點, 近些年來, 對這個問題的研究更多集中在作為創造性經濟的某些城市活動中。與此同時, 逐漸有研究轉向於鄉村創意經濟。英國學者認為“創意產業現在被視為重要的鄉村資源, 也是重新想象鄉村經濟和文化生活的關鍵”[15]。有實證研究例子表明, 應該挖掘、培育鄉村創意經濟, 成功的案例有工藝品在英國鄉村文化發展中的經濟作用、藝術家在加拿大鄉村生活的作用以及流行音樂和鄉村節日對澳大利亞經濟發展的影響等等。英國的政策和諮詢報告表明了藝術和手工藝對鄉村競爭力的重要性, 並支持鄉村創意發展戰略為地方和區域發展做貢獻。

現階段, 我國還處在文化創意產業繁榮城市文化、激發城市創造力發展的初期, 眾多文化產業園區建設正在進行, 可以利用文化創意產業涵蓋面廣、產業鏈涉及較長等特點, 形成“創意鄉村”的理念, 尋找文化產業區域性和鄉村文化的契合點, 將文化創意產業的末端輻射到鄉村, 鼓勵手工藝品及民間演藝和鄉村旅遊等優勢產業的統一發展, 也可以將鄉村文化旅遊、鄉村文化體驗、民間手工藝加工、民俗風情演繹等內容統一規劃, 整體佈局, 按照黨的十九大報告要求“創新生產經營機制, 完善文化經濟政策, 培育新型文化業態”, 將產業鏈條進一步拉長, 突顯產業集群效應。提高鄉村文化產業在鄉村經濟中的比重, 優化農村產業結構, 繁榮農村經濟, 推動農村事業的全面進步。讓鄉村享受到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的紅利, 帶動鄉村文化產業建設, 使得區域城鄉文化產業整體發展。

(二) “小城鎮”發展模式

1986年, 費孝通先生通過廣泛調查和比較提出“有一種社會實體是以一批不從事農業生產勞動的人為主體組成的, 它既具有與鄉村社區相異的特點, 又與周圍鄉村保持著緊密的聯繫”, 該類社會實體即“小城鎮”。基於“小城鎮”結構的鄉村文化產業發展模式即“小城鎮”發展模式。針對該模式的發展過程, 他從兩方面進行了闡釋。一是從性質上將“小城鎮”定義為“過渡性社區”, 即由典型的農耕色彩的鄉村社會轉變為多種產業並存的新型社區。也就是說, “小城鎮”建設的目的是使村民“離土不離鄉”“離鄉不背井”。二是從空間上突出“小城鎮”的輻射優勢, “小城鎮”發展模式就是要利用小城鎮位於城市和鄉村之間因而能夠集聚城市新興文化產業發展模式的優勢, 輻射鄉村。通過這種優勢帶動作用, 使得鄉村經濟文化發展模式逐步趨同於城市。“小城鎮”發展模式有利於鄉村產業結構的調整, 有助於鄉村經濟的整體發展, 有益於鄉村區域產值的整體提高。

(三) “經濟文化共同體”模式

“經濟文化共同體”模式是指從鄉村文化認同入手, 通過鄉村經濟共同體與文化共同體的共生互濟, 互建互洽, 最後實現鄉村文化產業的發展。現階段, 鄉村經濟共同體的建設多以“專業合作社”形式展開。“專業合作社”是指人們在自願互利的基礎上組織起來的合作經濟組織, 它是市場化的產物, 遵循市場機制。有調查表明, “對村莊集體文化認同的重建, 是村莊重建的先導性力量;通過培育新鄉賢並建立以其為核心的村莊自治組織和特色產業鏈, 是村莊復興的物質基礎;而市場收益預期和地方政府統籌資金投入, 則是外部性激勵力量”[16]。成立鄉村文化產業合作社, 以創意和服務為手段, 以各產業之間融合為發展路徑, “有利於推動農村傳統組織生產方式走向合作生產與聯合經營, 促進分散的產業資源實現初步聚合, 在小範圍內推動規模化生產, 為進一步推進產業分工創造條件。合作社模式具有門檻較低、農民易於接受的優勢, 在產業發育程度偏低的地區, 是推進產業化的必經階段。它適用於大多數產業發展基礎薄弱的農村地區, 也適用於農村文化產業的各大領域”[17]。

六、總結

鄉村文化產業發展是新時期集中解決“三農”問題的最優策略, 是以文化對接精準扶貧的產業發展思路。明確現階段鄉村文化產業的發展困境, 把握新時期鄉村文化產業的發展機遇, 瞄準鄉村文化產業的發展方向, 尋找適合鄉村文化產業的發展模式, 最終才能促使鄉村振興戰略整體推進。

關於鄉村文化產業發展的研究累見不鮮, 關於鄉村文化產業的發展模式也有眾多探討。但是, 需要注意的是, 鄉村社會的整體性決定了鄉村社會無論是進行農業生產, 還是進行文化生產, 都需要基於鄉村社會整體這一現實基礎。本文所提出的“創意鄉村”“小城鎮”“經濟文化共同體”等實踐模式都意在遵循鄉村文化的發展規律, 發揮政府和市場的作用, 通過兩者之間的有機結合, 實現鄉村文化產業發展, 最後實現鄉村的整體振興。

工業化和城市化是鄉村文化衰落的主要誘因, 既然無法阻止城市化步伐, 那麼在城市化進程中, 尋求城鄉發展優勢互補、互為促進才是最佳策略。因此, 發展鄉村文化產業需要激發鄉村共同體對鄉村自然資源稟賦的挖掘, 重視挖掘鄉村本體的產業建設點, 明確政府和企業在鄉村文化產業建設中的角色, 激活鄉村文化活力, 推動鄉村文化產業發展。

基金: 重慶市社會科學規劃項目“重慶特色文化小鎮‘產城人文’融合發展研究” (2017YBJJ031);

來源:長江師範學院學報2019年02期

鄉村文化產業發展:困境、契機與模式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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