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3+1+2”湖南新高考改革方案還有疑問?這裡幫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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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上圖,很多家長可能還有不少疑問:

1、考生確定選考科目時,為什麼要在物理或歷史中選1門,在其餘4門中選2門?

答:一是滿足高校人才培養需要。高校、普通高中和學科專家普遍認為,在高校人才培養中,物理是自然科學類專業的基礎性學科,歷史是人文社會科學類專業的基礎性學科。高中階段學習物理或歷史科目是大學階段學習自然科學類專業或人文社科類專業以及其他交叉學科專業的重要基礎。因此,將這兩門科目作為首選科目,有利於考生為進入大學開展專業學習奠定紮實基礎,有利於高校相關專業對學生的培養。

二是符合我省普通高中教育教學實際。我省各地普通高中辦學條件存在一定差異,將物理和歷史作為考生首選的科目之一,可以與現有師資、教室等條件有效銜接,引導不同地區中學的學生合理選擇學習科目,科學規劃學業生涯,為進入大學繼續深造奠定堅實的專業基礎。

三是有利於學生個性化成長髮展。學生可從4門再選科目中選擇2門,理論上有12種組合。相比改革前文理分科的兩種組合方式,這樣的組合不僅增加了學生的選擇權,而且促進了文理交融,充分體現了以人為本、學其所好、考其所長的原則,更加符合教育發展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為學生成長成才提供更多機會。

同時,為了便於投檔錄取,普通高校在安排招生計劃時,將分物理和歷史兩個類別分別編制;在錄取時,也將按照選物理的考生和選歷史的考生這兩個序列分別排隊錄取。也就是說,同一名考生無法同時在物理和歷史兩個隊列中排隊錄取,因此考生只能從物理和歷史中選擇1門參加考試。

2、為什麼物理和歷史按原始成績計入考生總成績?

答:我省《實施方案》確定,改革後高校招生錄取按物理、歷史兩個類別分列計劃、分開劃線、分開投檔錄取。錄取時選考物理的考生和選考歷史的考生將分別排隊錄取。因此,選擇物理(或歷史)的考生將使用同一物理(或歷史)試卷、考試群體相同,成績具有可比性,可以使用原始分計入考生總成績。

3、為什麼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考試成績要實行等級賦分?

答:首選科目相同的考生,可以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4門科目中,根據個人興趣特長和普通高校招生選考科目要求,選擇不同選考科目計入高考成績。由於再選科目中不同學科試題的難度差異不同,報考相應學科的考生群體也不同,選考科目的原始分不具有可比性。

如,考生甲選考思想政治,考生乙選考化學,兩人都考了80分,考生甲排在所有選考思想政治考生的第100位,考生乙排在所有選考化學考生的第1000位。若簡單地將他們各科成績相加計入高考總成績並進行比較,既不科學也不公平。因此,需要將不同科目的原始分按照一定規則進行轉換得到等級分(轉換後考生選考科目成績排序不變),以解決選考科目的原始分不具有可比性的問題。

4、合格考成績如何呈現和運用?

答:全省統一組織的合格考每門科目滿分均為100分,考試成績以“合格”或“不合格”呈現。

合格考各科成績合格,是普通高中學生畢業的和高職院校單獨招生錄取的主要依據。合格考成績納入學生綜合素質檔案,也是部分高校綜合評價錄取的參考,以及普通高中學校課程管理和教學質量監測的重要參考依據。

5、選擇考科目什麼時候確定?

答:選擇考科目由學生在高中一年級學習結束後即可選擇,在高考報名時最終確定。高考報名前都可以更換所選科目,高考報名結束後不可以更改。

但在實際操作時,建議慎重考慮。一是無論哪一學科的學習,隨著內容難度的增加,都可能會遇到困難,有時成績還會暫時下滑,這屬於正常現象;二是選科後,各學科就開始學習所選科目選擇性必修內容,如果一段時間後再更換學科,已經進行的課程很難補課。因此,建議學生選科時要綜合考慮各種因素,徵求家長、老師的意見,科學選擇,儘量避免更換學科。

6、合格考和選擇考的區別是什麼?

答:合格考與選擇考主要有以下五個方面的區別:

一是考試目的不同。合格考是標準參照考試,目的是考查全體高中學生是否達到了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規定的基本學業要求,可以稱為“強化基礎”;選擇考是常模參照考試,目的則是在“強化基礎”的前提下,凸顯不同高中學生在學業修習上的學科特長,可以稱為“突出個性”。

二是考試科目不同。合格考覆蓋國家課程方案規定的所有學習科目。選擇考是學生根據自身興趣、志向、優勢和普通高校招生要求以及普通高中辦學條件,在“物理、歷史”中必選1個科目、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學、生物學”中自選2個科目,共計3個科目組成選擇考科目。

三是考試範圍不同。合格考範圍為各學科課程標準確定的必修內容;選擇考範圍為各學科課程標準確定的必修和選擇性必修內容(老課程標準為選修內容)。

四是成績呈現不同。合格考(含素質測試、實驗考查)科目成績分為“合格”和“不合格”。選擇考中,首選科目成績以原始成績呈現;再選科目成績以等級轉換分形式呈現。合格考成績終身有效,選擇考成績當年錄取有效。

五是考試時間和考試機會不同。全省統一組織的合格性考試每年組織1次,安排在高中二年級。普通高中在校生均須參加合格性考試。選擇考從2021年開始實施,每年組織1次,時間安排在當年6月份全國統一高考科目考試結束後進行。

7、通過什麼方式記錄學生綜合素質發展情況?

答:採用真實記錄方式,客觀記錄學生綜合素質發展各方面情況。普通高中學校通過湖南省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平臺,為每一名學生建立個人成長電子檔案。在教師指導下,學生自主記錄個人主要成長經歷及突出表現;按照省教育廳統一要求,學生在每學期末整理、遴選具有代表性的記錄材料形成評價記錄表;高中畢業時,根據評價系統原始記錄中有代表性的典型材料,生成學生綜合素質檔案。

其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學分和體質健康測試成績等,由學校、教育行政部門等相關單位統一導入。

8、錄取方式有什麼變化?

答:從2021年起,普通高校招生依據全國統一高考科目成績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選擇性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進行錄取。其中,高校錄取將按選考物理、選考歷史兩個類別來分列招生計劃、分別劃線、分別投檔錄取。考生以“院校專業組”方式填報志願,一個“院校專業組”為一個志願單位,實行平行志願投檔的統一錄取模式。

9、新高考志願填報方式有什麼變化?

答:自2021年起,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採用“院校專業組”的志願填報方式。志願填報及投檔的基本單位由“院校”改變為“院校專業組”。“院校專業組”由招生院校根據不同專業(含專業或大類)的選考科目要求和人才培養需要設置,是志願填報與投檔錄取的基本單位。一所高校可設置一個或多個“院校專業組”,每個“院校專業組”內可包含數量不等的專業,同一院校專業組內各專業的科目要求須相同。

同一高校的不同“院校專業組”之間互無關聯,符合填報資格的考生可以填報某所高校的1個“院校專業組”,也可以填報同一所高校的多個不同的“院校專業組”;既可以連續填報同一所高校的不同“院校專業組”,也可以間隔填報同一所高校的不同“院校專業組”。

考生須以院校專業組為單位填報志願。各招生類型具體可填報的志願數量將另行公佈。

10、實行“院校專業組”的志願填報有什麼優勢?

答:高考招生作為高校選才的主要方式和通道,既要保障高校招生自主權,也要滿足不同專業或學科的個性化選才要求。“院校專業組”的設計,滿足了高校提出的對專業報考所設定的科目要求,也關注了學生類別劃分的科目組特性,把科目作為招生專業分類的基本依據。

同時,“院校專業組”不是嚴格的學科或學科大類的劃分,這也為高校設計有自身特點的本科人才培養項目(如實驗班模式、通識教育、大類培養等)留有充分的空間。

實行“院校專業組”的志願填報方式,有利於維護學校招生自主權,還可以保證考生的選擇權,又儘可能避免考生因身體等原因受限於某專業而被退檔問題的發生。

11、什麼是分段填報志願、分段錄取?

答:據初步設計,我省非提前批平行志願錄取擬實行分段填報志願、分段錄取。根據實際參考人數的一定比例, 按照考生總成績,從高到低分三段填報志願和錄取。

例如按高考成績前20%、60%、90%分成三段(實際分段情況以最終公佈的文件為準)。第一段考生先填報志願,隨即投檔錄取;剩餘計劃重新公佈,未被錄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填報志願後,再進行投檔錄取。以此類推。第三段志願填報和錄取後,如仍有院校專業未完成計劃的,實行徵集志願。

12、分段填報志願和分段錄取的優勢是什麼?

答:我省2021年合併錄取批次後,如繼續實行現行集中填報志願模式,考生就只有一次填報志願和錄取的機會(不含提前批和徵集志願),考生志願填報及錄取的風險加大,可能出現考生特別是高分考生因一次填報志願失誤而落榜的情況。

實行分段填報志願和錄取,可以使每一段的考生選報高校的定位更加合理,填報志願更有針對性,可以有效降低考生志願填報風險。

例如,某考生成績居前15%,在第一段填報志願後,如果沒有被錄取,還可以繼續與第二段考生一起填報志願和錄取,增加了其錄取的機會。

13、高校招生專業對選考科目有何要求?

答:高校結合自身辦學定位和專業培養目標,認真研究本校專業人才培養對高中學生學科專業基礎的需要,對每個具體專業提出選考科目要求。首先確定物理或歷史科目要求;然後再從思想政治、地理、化學和生物學科目中分專業提出1至2門科目要求或不限科目要求。

如某高校的某專業首選科目要求為“物理”,再選科目不限,則表示考生3門選擇性考試中只要選考物理就可報考該專業,對2門再選科目沒有要求。我省將彙總各招生高校所提的選考科目要求後,及時提供給考生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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