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掃黑除惡 建設善美雲南】1天處分9人,雲南公安系統持續“強震”


【開展掃黑除惡 建設善美雲南】1天處分9人,雲南公安系統持續“強震”

元謀縣公安局平田派出所原所長、黨支部書記文定亮 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人員,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被開除公職

經查,文定亮在元謀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工作及擔任平田派出所所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違規私自藏匿犯罪嫌疑人納志東(綽號“伙食狗”,公安機關認定為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者)等人違法案件材料,為犯罪嫌疑人銷案、抹案開脫罪行;濫用職權,違規私自安排犯罪嫌疑人納志東、肖王靜和程子兵等人與其家屬見面;徇私枉法,對在轄區發生納志東團伙成員趙宏明等人實施搶劫案件,有案不立、有案不查,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人員,併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違反廉潔紀律,收受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者納志東送給的3條總價值1740元印象香菸;違反生活紀律,多次在公共場所陪同、宴請納志東等人吃飯喝酒,造成不良影響。參加納志東婚禮,並賀送禮金1360元。3次向納志東借款63萬元。

文定亮的違紀違法行為在人民群眾中造成了惡劣影響,嚴重損害公安機關和公安民警在人民群眾心目中的形象。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規定,經批准,2019年4月11日,給予文定亮開除公職處分。(元謀縣紀委、監委)

【開展掃黑除惡 建設善美雲南】1天處分9人,雲南公安系統持續“強震”

元謀縣公安局紀檢監察組組長陸秀雲 執法犯法,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人員,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被重處

經查,陸秀雲任元謀縣公安局紀委書記和元謀縣紀委監察委派駐元謀縣公安局紀檢監察組組長期間,不嚴格遵守黨紀法規,翫忽職守、濫用職權,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人員,併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違反工作紀律,濫用職權,違規插手協調犯罪嫌疑人納志東(綽號“伙食狗”,公安機關認定為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者)異地換押事項;為納志東親朋打聽、傳遞案情;違反信訪條例,洩露應當保密的內容,將檢舉、揭發信訪件直接轉給被檢舉、揭發的李晶本人。在手機上傳送涉密文件。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安排元謀縣看守所殺豬在元謀縣武警中隊宴請納志東等人吃飯喝酒;在納志東舉行婚禮時,為其送600元的禮金。

陸秀雲的違紀違法行為在人民群眾中造成了惡劣影響,嚴重損害公安機關和公安民警在人民群眾心目中的形象。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規定,2019年4月11日,經批准,給予陸秀雲留黨察看一年處分和政務撤職處分。(元謀縣紀委、監委)


【開展掃黑除惡 建設善美雲南】1天處分9人,雲南公安系統持續“強震”

元謀縣看守所所長楊曉鵬 翫忽職守,

有案不查,壓案不辦被處分

經查,楊曉鵬任元謀縣公安局物茂派出所所長和元謀縣看守所所長期間,不嚴格遵守黨紀法規,翫忽職守,對轄區內發生的尋釁滋事刑事案件有案不查,壓案不辦;身為公安幹警,在明知納志東(綽號“伙食狗”,公安機關認定為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者)是公安機關打擊的對象、社會黑惡勢力人員,還參加納志東的婚禮;殺元謀縣看守所飼養的豬在元謀縣武警中隊宴請納志東等人,並與其喝酒吃飯,在人民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損害了人民警察、國家公職人員在人民群眾心目中的形象。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規定,經批准,2019年4月11日,給予楊曉鵬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和政務記過處分。(元謀縣紀委、監委)


【開展掃黑除惡 建設善美雲南】1天處分9人,雲南公安系統持續“強震”

元謀縣看守所工作人員永開華 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人員,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被處分

經查,2013年至2017年,永開華在看守所工作期間,不嚴格遵守紀律法規,翫忽職守、濫用職權,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人員,併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利用工作便利,違反工作紀律,在犯罪嫌疑人納志東(綽號“伙食狗”,公安機關認定為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者)從牟定縣看守所換押回元謀縣看守所羈押期間,多次為納志東提供便利條件,對納志東管理鬆散,十多次從監區上方向納志東傳遞香菸。利用值班便利,先後3次違規幫助王某、王某、阮某某等人傳遞牛乾巴、涼雞進入監室內給納志東,縱容在押犯罪嫌疑人。與納志東及納志東的公司發生5次借貸款關係,借貸款金額合計達630萬元,由於納志東在元謀縣看守所羈押期間得到永開華的關照,永開華有2次借貸款沒有支付利息。2015年,納志東結婚,永開華為了和納志東搞好關係,方便今後向納志東借錢,親自到現場參加婚禮並送禮金1萬元。

永開華的違紀行為在人民群眾中造成了不良影響,損害公安機關在人民群眾心目中的形象。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的規定,2019年4月10日,元謀縣公安局給予永開華降低崗位等級處分(高級工降至中級工)。(元謀縣紀委、監委)


【開展掃黑除惡 建設善美雲南】1天處分9人,雲南公安系統持續“強震”

元謀縣公安局涼山派出所民警周金榮 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人員,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被處分

經查,周金榮在擔任元謀縣公安局元馬派出所教導員期間,不嚴格遵守黨紀法規,翫忽職守、濫用職權,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人員,併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濫用職權,翫忽職守,對轄區內發生的楊某某被納志東(綽號“伙食狗”,公安機關認定為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者)等人毆打、放狗廝咬刑事案件未立案偵查,對“聲域KTV”被納志雄等四人打砸已立案的刑事案件,立而不查。

周金榮的違紀違法行為在人民群眾中造成了不良影響,損害公安機關和公安民警在人民群眾心目中的形象。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規定,經批准,2019年4月11日,給予周金榮黨內警告處分和政務警告處分。(元謀縣紀委、監委)


【開展掃黑除惡 建設善美雲南】1天處分9人,雲南公安系統持續“強震”

元謀縣公安局能禹派出所所長殷文華 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人員,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被處分

經查,殷文華在元謀縣公安局工作期間,不嚴格遵守黨紀法規,翫忽職守、濫用職權,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人員,併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利用職務之便,濫用職權,違規以其他民警身份登錄警綜平臺系統,製作、報審並出具法律文書,違反規定為犯罪嫌疑人納志東(綽號“伙食狗”,公安機關認定為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者)、羅小兵辦理取保候審手續。

殷文華的違紀違法行為在人民群眾中造成了不良影響,損害公安機關和公安民警在人民群眾心目中的形象。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規定,經批准,2019年4月11日,給予殷文華黨內警告處分和政務警告處分。(元謀縣紀委、監委)


【開展掃黑除惡 建設善美雲南】1天處分9人,雲南公安系統持續“強震”

元謀縣公安局黨委委員、指揮中心主任鄭強 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人員,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被處分

經查,鄭強在元謀縣公安局工作期間,不嚴格遵守黨紀法規,翫忽職守、濫用職權,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人員,併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違反工作紀律,濫用職權,違規將張某某被納志東(綽號“伙食狗”,公安機關認定為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者)打傷刑事案情洩露給犯罪嫌疑人家屬;翫忽職守,對轄區內發生已立案的刑事案件立而不查;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收受犯罪嫌疑人家屬送給價值3000餘元的禮品。

鄭強的違紀違法行為在人民群眾中造成了不良影響,損害公安機關和公安民警在人民群眾心目中的形象。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規定,2019年4月11日,經批准,給予鄭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和政務記過處分。(元謀縣紀委、監委)


【開展掃黑除惡 建設善美雲南】1天處分9人,雲南公安系統持續“強震”

元謀縣公安局平田派出所民警李晏明 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人員,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被處分

經查,李晏明在元謀縣公安局工作期間,不嚴格遵守黨紀法規,翫忽職守、濫用職權,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人員,併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違反工作紀律,濫用職權,利用職務之便,以“出所辨認”的虛假理由,將犯罪嫌疑人肖王靜提出羈押場所辦理結婚證與案件無關事項,違反約束性押解要求和看守所條例;默許下屬文定亮安排和擅自同意犯罪嫌疑人納志東(綽號“伙食狗”,公安機關認定為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者)、肖王靜、程子兵與其家屬見面並與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屬一同用餐,造成不良影響。違反廉潔紀律,收受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者納志東送給的3條總價值1740元的印象香菸。違反生活紀律,多次在公共場所陪同、宴請納志東等人吃飯喝酒,造成不良影響。參加納志東婚禮,並賀送禮金300元;向納志東借款10萬元,且未支付利息。

李晏明的違紀行為在人民群眾中造成了惡劣影響,嚴重損害公安機關和公安民警在人民群眾心目中的形象。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規定,2019年4月11日,經批准,給予李晏明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和政務記過處分。(元謀縣紀委、監委)


【開展掃黑除惡 建設善美雲南】1天處分9人,雲南公安系統持續“強震”

元謀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李揚 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人員,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被處分

經查,李揚在元謀縣公安局工作期間,不嚴格遵守黨紀法規,翫忽職守、濫用職權,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人員,併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違反工作紀律,利用職務之便,以“出所辨認”的虛假理由,將犯罪嫌疑人肖王靜提出羈押場所辦理結婚證與案件無關事項,違反約束性押解要求和看守所條例;默認隨同民警安排和擅自同意犯罪嫌疑人肖王靜、程子兵與其家屬見面,並與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屬一同用餐。

李揚的違紀違法行為在人民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損害了公安機關和公安民警在人民群眾心目中的形象。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的規定,2019年4月11日,經批准,給予李揚黨內警告處分和政務警告處分。(元謀縣紀委、監委)

來源:刑事法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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