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用泰国公司获得8年税收优惠政策

近日,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通用橡胶(泰国)有限公司收到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BOI)颁发的《投资促进委员会促进证》。依照条款,泰国子公司将获得如下优惠和特权:

泰国子公司可免除不超过投资额100%的企业所得税,其中不包括土地费和营运资金,为期8年,从开始有营业收入之日算起。

在优惠期满后,江苏通用可得到补加权益,企业所得税按照正常税率的50%征收,期限为3年,前提是公司在投资促进年期间,遵守促进投资特别标准条件:营运场所位于曼谷以外的地区;投资额10亿泰铢起,不包括土地费和营运资金;从接受促进决议到开始营运期间,不能延长每一阶段过程的执行时间;在准备营运和享受免除企业所得税特权结束前,必须向BOI办事处提出项目资质和证据材料,申请开始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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