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读书,这是我见过最好的答案

为什么要读书,这是我见过最好的答案

01

古人说: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

生在农村,长在农村,祖辈都是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他们当然不可能引经据典,用这么高大上的词汇教育我。

小时候,长辈们教育我,没有高深的理论,没有华丽的词藻,没有深邃的思辨,只是用最朴素的语言告诉我朴素的人生道理:

读书,你是走出农村的唯一出路!

走出农村,并不是要逃离那个生育你滋养你的地方,而是意味着你有机会见识更为广阔的世界。精彩也好,糟糕也罢,那个世界,是祖辈们穷尽心力也没有抵达的远方。

巴黎圣母院我可能一辈子都没有机会进入,近距离地触摸她,但我可以通过《巴黎圣母院》与之交流、对话、惺惺相惜。这就是读书的力量。

大山之外的世界是什么模样?那些目光不能触及的远方,到底有多远?这些哲学问题,我们可能无法回答,或者是冥思苦想也难以回答正确。

但你可以在书里找到答案。

02

对我影响至深的书,是《平凡的世界》。

不论是生长在农村的少安少平们,还是生活在城市的润叶晓霞们,都那么的不甘平庸勇于奋斗,即使人生充满跌宕、命运不够垂青,他们也不忘读书,不忘在书本里寻找属于自己的精彩。

人的一生,可以平凡,绝不平庸。每一个个体,处于大千世界的汪洋大海中,可能只是浪花一朵,但并不妨碍你傲霜斗雪挺立潮头。选择什么样的生活方式,既是选择什么样的人生道路。

当然,《平凡的世界》之外,还有《人生》,还有《在困难的日子里》,还有《黄叶在秋风中飘落》,还有《我的早晨从中午开始》,它们都带给我深深的启迪。

多少个日子里,在村里通往学校的那条小路上,回味着这些故事这些人物这些际遇,幻想着自己今后的道路此后的人生,无不心潮澎湃。

那个作者,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路漫漫其修远兮,路遥!

你看,读书就是好,连笔名都起得那么有诗意。

03

大部分读过的书或文字都会忘掉,那读书的意义何在?

是的,人的记忆力绝对有限,浩淼的书籍,海量的文字,不可能都记住并储存起来。大部分的书,我们读了,也忘了。

但请别忘了:“小的时候你吃了很多东西,其中的大部分你已记不清是什么,但应该知道,他们已经成了你骨肉的一部分”。

读书,也是如此。你可能不能全部记住它,但它在不知不觉中就已经影响了你的思想,你的言行,你的眼界,你的内涵,你的气质。

举个例子,当你看到“雪打柿子”,你的脑海里浮现的应该是“秋去冬来万物休,唯有柿树挂灯笼”,而不是“哇塞,哇塞,快看,真他妈好看!”

再举个例子,当你失恋时,你低吟浅唱道:“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而不是千万遍地悲喊:“蓝瘦,香菇!”

刷抖音,看到这句“看这风景美如画,本想吟诗赠天下,怎奈自己没文化,只能卧槽浪好大。”不由得莞尔一笑。

杨绛先生曾说:“读书好比串门儿——‘隐身’的串门儿。要参见钦佩的老师或拜谒有名的学者,不必事前打招呼求见,也不怕搅扰主人。”“不问我们要拜见的主人住在国内国外,不问他属于现代古代,不问他什么专业,不问他讲正经大道理或聊天说笑,都可以挨近前去听个足够。”

眼睛到达不了的地方,书籍可以。

语言表达不了的时候,文字可以。

04

为什么要读书?在物欲横流的社会,这样的问号振聋发聩。

中国图书馆馆长韩永进分享过这么一个故事:经常有同事问我,为什么要读书啊?读书有什么用啊?我觉得这种问题还用问吗?

后来我一想,哦,我年轻时候也这样。我二十多岁的时候,到一位功成名就的老先生家里去,当时他已经八十多岁了,还拿着一本书在看,然后我就把我这疑问问出来了,说您这么大岁数还看这个书,有什么用啊?

没想到他倒反问了我一句:“看书难道还要有用吗?”

是啊,追求有用的读书,一定是功利的浮躁的肤浅的。就像吃一顿饭,如果你只是为了身体的基本需求去吃饭,注定难以享受到美食带来的愉悦。

三毛在《送你一匹马》中写道:读书多了,容颜自然改变,许多时候,自己可能以为许多看过的书籍都成了过眼云烟,不复记忆,其实他们仍是潜在的。在气质里,在谈吐上,在胸襟的无涯,当然也可能显露在生活和文字里。

当一件事情,已经融入我们的血脉,我们还会去问它有用与否吗?

你读过的书,就是你有趣灵魂的养料。

05

读书,是门槛最低的高贵。

宋代黄山谷言:一日不读书,尘生其中;两日不读书,言语乏味;三日不读书,面目可憎。

另一个说法是:若有诗书藏于心,岁月从不败美人。

读书的意义,在于从别人的故事和感悟里,涵养自己的度量与气质;在于从别人已知的经历中获取经验,减少自己走弯路的可能。

高尔基说:“我读书越多,书籍就使我和世界越接近,生活对我也变得越加光明和有意义。”

流浪大师沈巍为什么能够刷屏跑火?除了互联网时代眼球经济追求流量之外,还有一层重要因素,那就是读书的魅力。

从某种意义上说,人们追捧沈巍,也是在向读书致敬。

身在流浪,心在读书。沈巍如此,我们又何尝不是!

为什么要读书,这是我见过最好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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