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9001:2015和IATF16949:2016多處提到了對過程的要求:
4.4.1 c)確定和應用所需的準則和方法(包括監視、測量和相關績效指標),以確保這些過程的有效運行和控制;
5.5.1.2過程有效性和效率 最高管理者應評審產品實現過程和支持過程,以評價並改進過程有效性和效率。過程評審活動的結果應作為管理評審的輸入(見9.3.2)。
9.3.2.1管理評審輸入-補充 管理評審輸入應包括過程有效性的衡量、過程效率的衡量
如何體現過程的有效性和效率,過程績效指標是最直接也是最直觀的體現方式(9.1.1和9.1.3亦有提及)。然而在設置過程績效指標時,往往不盡如人意,下面列舉幾個常見的誤區:
1.指標不能監控過程的關鍵輸出,其導向有錯誤
培訓過程的關鍵輸出是“技能符合要求的員工”,a-e五項監控指標不能度量該關鍵輸出
2. 監控指標數據很難收集,或者需要投入大量人力才能收集
上述指標的內容是“記錄管理過程”的具體要求,退一步說就算是一個正確的監控指標,過程的監控人員很難收集上述指標的數據
3. 監控指標的客觀性不好,容易作假
將“持續改進項目數”的指標值定低一些,比如:1件,a-b兩項指標就容易完成了。與此類似的在1中“b培訓計劃完成率”能評價培訓過程的完成程度,要作假很容易,計劃的工作量安排少一些,這個指標就會很漂亮。這幾個監控指標的客觀性都不好
4. 監控指標針對的不是過程的輸出,也不是針對過程資源的輸入
“客戶投訴”和“客戶退貨”是“客戶投訴處理過程”的輸入,是該過程實施的啟動點,怎麼能用它來監控過程表現呢,難道是為了證明公司的“客戶投訴處理過程”表現不錯,還主動要求客戶投訴一下?
5. 監控過程指標太多、比較瑣碎,不能反應過程的整體表現
下面列舉出部分過程的相對比較不錯的績效指標,供參考
需要說明的是:過程及過程績效指標的設置一定要與組織的業務流程相融合,否則別人好用的指標很容易成為自己的累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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