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退休教师符合这些条件,可获2万元工作经费!

注意啦!注意啦!

如果您是退休校长

教研员、教师

......

想要继续投身教育事业

去帮助提高农村教育质量的话

那么接下来的信息可要仔细阅读

☟☟☟

日前

省教育厅联合省财政厅印发

《广东省银龄讲学计划实施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

提出今年起我省将通过实施银龄讲学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一批

符合条件的优秀退休教师、校长、教研员等

到农村学校讲学

缓解农村学校优秀师资总量不足

和结构不合理等矛盾

促进城乡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梅州退休教师符合这些条件,可获2万元工作经费!

具体都有哪些条件呢?

快跟日报君一起往下看看

招募对象

银龄讲学计划招募对象为

✔ 我省退休的优秀中小学教师(校长、教研员)

✔ 志愿到农村讲学,应募时年龄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

✔ 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具有中小学中级及以上职称,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 符合学校招募岗位的其他条件

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实施范围


该计划实施范围以县(市、区)为基本单位,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开展。实施学校为乡镇(不含县城所在镇街)及乡镇以下的农村学校。

梅州退休教师符合这些条件,可获2万元工作经费!

岗位职责

银龄教师应在乡镇学校驻点,根据自身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承担相关教学任务。

也可通过开展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跟岗指导等方式,对所在乡镇的学校教学、管理和教师培训等工作进行跟踪指导,,同时充分发挥示范辐射作用,带动提升所在县农村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水平和教师专业发展水平。

银龄教师讲学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学年,鼓励考核合格的银龄教师连续讲学,但一般不超过3个学年。招募工作由各市、县(市、区)具体实施。

梅州退休教师符合这些条件,可获2万元工作经费!


参与银龄计划的教师待遇如何?

保障措施

《方案》明确,银龄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并按月发放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银龄老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补助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工作经费标准为2万元/学年·人的工作经费,其中,我省欠发达地区的71个县(市、区),由省财政负担,其他地区由市、县自行负担。

根据《方案》,对于服务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于服务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银龄教师不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


银龄讲学计划将从今年秋季开始实施

,今后在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各市、县(市、区)实际情况,省教育厅制定年度招募计划,确定招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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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教师们

可以继续发光发热啦

快把这好消息告诉符合条件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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