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讓斑馬線標準出爐 處罰措施來了

根據上級部署,結合全市交通管理工作實際,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自即日起在全市範圍內深入開展“禮讓斑馬線 守法文明行”專項行動。

1 禮讓斑馬線“禮讓”的標準及處罰措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應當避讓。在具體處罰中,公安交警部門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六十三條相關規定,對不同情形下未禮讓行人的進行如下處罰:

1、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未減速行駛的,罰款100元,記3分;

2、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機動車未停車讓行的,罰款100元,記3分;

3、機動車行經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遇行人橫過道路未避讓的,罰款200元,記3分。

2 對正常行駛車輛未禮讓的管理

對於行人闖紅燈的交通違法行為,公安交警部門將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條之規定,對違反信號通行的行人予以50元處罰;因行人違反交通信號規定通行的,從交通安全角度考慮,原則上機動車應當避讓,一般情況下交警部門不會對未禮讓行人的機動車駕駛人進行處罰。

3 關於非現場執法設備的啟用問題

市公安交警部門在全市9處點位安裝了不禮讓行人非現場抓拍設備,由於部分設備正在安裝調試,且需要經上級部門進行驗收認定,9套設備尚未啟用,具體啟用時間交警支隊將另行對外公佈。

4 關於重點路口的執法管理問題

目前市公安交警部門已確定了38個重點路口、38條重點路段作為禮讓斑馬線的示範路口、路段,通過完善設施、嚴格執法等一系列舉措,切實打造“禮讓行人”的示範路口。自4月4日啟動“禮讓斑馬線,守法文明行”專項行動以來,市區共查處機動車不禮讓行人交通違法行為782起。

什麼時候要禮讓?

有特殊情況沒禮讓也要罰?

權威解讀來了

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行人在人行橫道上行走未抵達道路中心線時,在左側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應當減速行駛,可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通過人行橫道。

行人越過分割線:行人準備越過或已越過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分割線,機動車未停車讓行的,屬於違法行為,應當處罰。

行人在道路中心線等待:行人在道路中心線等待、未進入機動車所在車道,機動車未停車讓行的,屬於違法行為,應當處罰。

行人越過道路中心線:行人越過道路中心線,進入機動車所在車道,機動車未停車讓行的,屬於違法行為,應當處罰。

機、非混合通行道路:行人在機動車、非機動車混合通行道路的人行橫道行走,機動車未停車讓行的,屬於違法行為,應當處罰。

轉彎遇行人:當行人步入斑馬線,車輛行經轎車路口轉彎時,車輛必須讓行。

行人闖紅燈時: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

對於“禮讓斑馬線”遭遇“行人闖紅燈”,機動車經過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慢行,遇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時,應當停車讓行,即使行人正在闖紅燈也不例外。對於行人闖紅燈,交警部門會有相應的處罰(對違反信號通行的行人予以50元處罰)。一旦發生交通事故,行人闖紅燈在先將會成為責任認定的依據。

因行人違反交通信號規定通行的,從交通安全角度考慮,原則上機動車應當避讓,一般情況下交警部門不會對未禮讓行人的機動車駕駛人進行處罰。

行人遲遲不走時:如果駕駛員已停車,可是行人卻遲遲不走的,駕駛員無奈選擇通行的,能否免於處罰?

這種情況,其實是屬於交警部門在查處中不予處罰的。除此外,還有一些特殊情況也會不予處罰。

1.主道與輔道之間有寬隔離帶,行人在隔離帶區域內斑馬線正常行走,機動車通行沒有妨礙其步行的;

2.道路設有中央分隔帶、中央護欄,車輛和行人分別處在中央分隔帶兩側的。但有窄中央護欄,行人已經接近護欄,車輛通行時,造成行人被迫停在中央護欄另一側的除外;

3.夜間行經斑馬線,已經減速讓行的,但因路燈照明、綠化遮擋等因素,沒有發現行人,有證據證實,經程序核實的;

4.符合緊急避險、搶救危難或其它特殊任務的情形,有證據證實,經程序核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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