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治】銀川興慶區法院公開審理納金寶等32人重大涉黑案

【新法治】银川兴庆区法院公开审理纳金宝等32人重大涉黑案

4月22日,銀川市興慶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公訴機關指控的被告人納某某、王某等32人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等罪一案。該案是自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興慶法院受理的第一起社會影響重大的涉黑案件,由興慶區人民法院院長王海濱擔任審判長,與其他審判員和人民陪審員共七人組成合議庭審理。

【新法治】银川兴庆区法院公开审理纳金宝等32人重大涉黑案

新消息報記者 王若英

公訴機關指控,自2007年被告人納某某藉助關係擔任興慶區大新村黨支部書記以來,利用手中的權力扶植被告人王某、郭某某、陳某某等人先後擔任大新村各隊隊長,把持了大新村基層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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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納某某因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被判刑並被撤銷黨內職務,王某通過不正當關係擔任大新村黨支部書記,扶植郭某某、陳某某擔任大新村村委會主任、黨支部副書記,納某某轉為幕後操控。以納某某、王某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為牟取暴利,擴大社會影響,確立強勢地位,利用他們先後擔任大新村黨支部書記的身份,及納金寶在該村幕後控制的影響力,組織郭某某、陳某某、張某、納某貴、項某某等人在大新村大肆實施聚眾擾亂社會秩序、妨害公務、敲詐勒索、強迫交易、詐騙等犯罪活動,非法獲取經濟利益,使國家、集體利益遭受了特別巨大損失,嚴重破壞了經濟、社會生活秩序,侵蝕了基層政權,造成特別惡劣的社會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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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案在開庭前召開了庭前會議,就案件的管轄、迴避、是否申請不公開審理、是否申請非法證據排除等程序性事項徵求了各被告人及其辯護人意見,並組織公訴人、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就全案證據目錄進行了展示,聽取各被告人及其辯護人的意見,充分保障了各被告人及其辯護人的訴訟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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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中,法庭首先對案件事實進行調查。由於該案涉案被告人達32名、公訴機關指控15項罪名,案情複雜,案件卷宗達230餘冊。截至發稿之時,該案庭審仍在進行之中,預計庭審將持續數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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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會各界群眾及被告人家屬近200人現場旁聽案件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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