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校每學期組織考試,考完排名次並對後五名學科教師罰款,這樣做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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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做法肯定是不對的!原因有這麼幾條:

1.中心學校沒有罰款的職能。這是違法行政。

2.績效考核裡已經體現過獎勤罰懶。這是重複罰款。

3.十個手指有長短,只要排名,必有後五名。這麼做不尊重客觀規律。

4.中心校下轄學校的師資、生源與分班模式並不完全一致。把優良中差放在一起比,並不公平。

5.考試具有偶然性,一次成績不足以決定一名教師全學期的付出與收穫。

管理者為什麼要用這種簡單粗暴的方式?

1.中心校領導本身不懂管理,以為懲罰老師就可以鞭策後進。

2.中心校領導權欲旺盛,一手遮天,無視法律,想怎樣就怎樣!有的還想通過這種方式檢驗屬下的忠誠度,實在是土皇帝的心理!

3.中心校領導背後有人支持,上級有人喜歡這種方式。上有所好,下必甚焉。

這種方式會造成哪些惡劣影響?

1.不當競爭。為了擺脫後五名的難堪,一些教師不免會動歪腦筋。比如說,一心研究考試答題模板,片面追求成績,忽視育人。又比如說,託人找關係,洩露試題;考場作弊,閱卷放水,等等。破壞正常敢學生態。

2.損傷教師積極性。排名後五位的有時絕對成績很不錯的,有時只是因為偶然或意外落後的,依然受罰,令人不忿。比如,我縣某鎮小學三年級數學均分97排名倒數第一,被罰款,一度令教師產生去職的念頭,傷不起啊!

3.影響團結。學校與學校之間,同學科教師之間互相提防,人人自危,拒絕交流,封閉視聽。教學本應該取長補短,互相交流借鑑,結果為了排名,大家都來搞敝帚自珍這一套,還怎麼碰撞出火花?

可以有怎樣的激勵方式?

1.有罰必須要有獎,罰來的錢不能入了中心學校的小金庫,而要獎勵前五名的學校和教師。要徵得財政部門同意,設立賬號,專款專用。

2.不能只給教師排名,也要給校長排名,校長排名落後的也要罰。只有以上率下,才能帶動後進。

3.中心學校也要納入全區的競技性排名中,成績排名由第三方來完成,中心學校不能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中心學校一旦作為參賽方,他們的老師和校長同樣要遵守規則,規則面前,不允許有特權。

4.必須連續三次排名後五位的才啟動罰款機制,給教師充足的容錯時間。三次靠後,就算罰,也無話可說。


劍客談教育


看到這個問題,我想先分享下過去我們這裡學區中心校每學期組織考試後,對於排名後三位的老師的處理辦法。


每學年我們都有兩次大型的考試,既寒假前統考一次,暑假前升級考試一次,全市統一組織考試,除了教研室調研的年級要抽到市裡去統一閱卷,其他年級都是各中心校組織統一閱卷。閱卷完畢後進行統一排名。

重點是對於排名後三名的老師進行“督導”,也就是中心校領導要組織一些教研員來聽你的課,美其名曰幫助你找找成績落後的原因!

這是中心校自己規定的土政策,當時很多老師不滿意。比如說一年級的考試成績,平均分特別高,第一名平均98分,最後一名也在92分,那大家說說,學生平均分得了92分的老師真的就是教學質量不好嗎?


每個班裡的具體情況不一樣,有的班級裡面學困生稍微多幾個,那麼你最後的的成績肯定就會是倒數。

每位老師都是愛惜臉面的人,你就是沒有任何懲罰,看到自己的班級考了最後的名次,老師的心裡都不會是好滋味,他自然會下學期努力的。

可是中心校採取這樣極端的方法來督促老師,並沒有起到好的效果。他們去到學校裡聽一位老教師的課。那位老師那節課並沒有講課,而是給學生們發了試卷讓孩子們做練習。場景非常的尷尬。


老教師拿來自己以前的很多獎勵證書,裡面有很多次考試第一名的獎勵證書。他說誰沒有過輝煌的時候,考試好賴也不全在老師的水平,老師只佔一部分原因,如果以這種方式羞辱我,聽我的課,對不起,我不歡迎。如果領導說聽課是互相學習交流,我隨時恭候領導的監督。

領導們聽了啞口無言。去其他學校聽課大家有樣學樣,都是考試做練習,這樣的督導聽課就給不了而了。

再看題主所提的問題。對考試後五名老師進行罰款。這中心校的權利也太大了吧。教育部規定不準公佈學生的成績,不準給學生排名,那麼老師的排名又從哪裡來的?還不是通過學生的排名來給老師排名,並且靠後還要罰款。

這意味著學生的成績太重要了,他不僅僅是學生的命根子,還關係這老師的錢袋子,老師評職評模靠學生的成績,想要不被罰款也靠學生的成績。恐怕把學生成績看得最重要的不是學生也不是家長,而是老師吧。

為了使學生的成績提高,老師們想盡了一切辦法,當然除了更加盡職的講課,還會有一些老師動了歪腦筋。比如我們這裡有的不良老師,在去別處監考時故意拿了學生的試卷,造成人家孩子試卷完成不了,那麼最後這個老師的分數就會低於其他老師。

這樣的排比對老師和對學生又有什麼好處,只在乎結果,只在乎分數,不注重過程,鑽研教研室出題走向,根本不是為了教書育人,教學工作已經嚴重的被歪曲,考什麼講什麼,不考的東西直接不講。

拿作文來說,不是教孩子們怎麼去謀局部篇寫作文,而是叫學生去背誦範文,只要呈現在試卷上是高分就好,其他無所謂。

中心校或許覺得罰款會調動老師的積極性,其實不然,往往罰款的行為都是非常無能的行為。那罰了款你怎麼處理?獎勵考試前幾名的嗎?大家也知道即使考試排名靠前,也未必見得你就是個優秀教師。

教育行業不像工廠一樣,你有高超的技術,負責的態度,你就能產出合格的 產品,我們面對的是鮮活的人,不是老師們付出了多少就會有多少回報。

我前年和另幾位老師一起合作教了一個六年級畢業班。這個班是令校長非常頭疼的一個班。到了畢業班了,全市排名就看六年級的成績。把我派上去了。領導說只要不考全市倒數第一,就是我的功勞。你知道我費了多大的力氣,在他們畢業的時候考試的全市倒數第三,前進了兩名,校長還非常開心,一班裡的學生學習風氣特別差,比著勁的不學習,老師永遠教不會裝睡的學生。

現在我教的是二年級,從一年級接的他們,考試考第一輕而易舉,因為孩子愛學習,知道學習,家長也重視,他們學的開心,老師教的開心,成績也很好。

同一個老師,可以考第一名,也可以考最後一名。很正常的事情,如果因為這罰款我覺得真的不應該。會大大挫傷老師的積極性。

這是我個人的一點看法,如果友友們有不同的看法可以留言。期待大家的踴躍留言,你的留言就是對我的支持,再次表示感謝



心中百合靜靜開


這樣的事情竟然在校園裡發生,罰的是老師的錢,打的卻是領導的臉!

領導通過考試排名對老師罰款的舉措,自認為高明,實則愚蠢至極!這樣的領導既缺乏常識,又沒有管理能力;學校交給這樣的人去管理,只能使得人心渙散,士無鬥志!德不配位,不如早早請辭讓賢!

說他缺乏常識,是因為只要有兩個人考試,也能排出個1、2,即使像清華、北大這樣的名校招得都是各省頂尖學生,只要考試一定也有倒數5名。該校表面上鼓勵教師競爭,實則是挑起內鬥;同事之間脈脈溫情沒了,頓生嫌隙的多了!

說他沒有管理能力,是因為這樣的領導只懂“管”而不知“理”,當然也就談不上科學。“管”字拆開來解是“官用竹板打屁股”,講究得是強勢,是以大壓小,是官打民受,要的是權威,耍的是威風!

而“理”則溫和得多,老師氣不順,領導要幫其“理順”;老師家裡遇到困難,領導要幫其“處理”,老師情緒低落,領導要幫其“調理”……“理”,是處理領導和員工之間的潤滑濟,是顯示出領導溫情脈脈柔和的一面,也是顯示出領導權威、管理藝術的風向標;它是春風化雨潤物無聲的善意,是領導團結下屬帶著下屬走向輝煌的融合劑。

只有生硬的“管”,沒有溫情的“理”,這樣的單位能成為特別能吃苦、特別能戰鬥、特別能奉獻、特別能團結的團隊嗎!

我的工作單位也曾有過相似舉動,讓期中期末考得不好的老師檢討,最後這個年級流失的老師最多,那位領導被校長指著鼻子責問:“你說一說,為什麼你的年紀流失的老師最多!”

弄得那個領導面紅耳赤,啞口無言,臉被打得“咣咣”的!

作為一個領導誰不善待老師,誰就將被員工拋棄,最終也將從高高在上的領導崗位上摔下來。這不過是遲早的事情!


亂語三千


這不是對不對的問題,這裡面涉嫌違法犯罪了!

首先,該校的初衷沒問題,目的是鞭策教師抓好教學。但僅僅以學生的考試成績為依據,對教師劃分三六九等,是否科學?學生的成績僅由教師這一個因素決定?之前有個校長教政治的,他帶兩個政治班,一個考全級第一,一個考全級最後,那這怎麼算?

其次,學校有沒有權處置教師的工資?如果有,依據何在?肯定不是依據法律的,那是依據當地一些部門的紅頭文件?敢不敢把紅頭文件張貼出來?絕對不敢!因為這是違法的!不過,既然這個學校是中心校,肯定是大家擠破頭都要進去的,這種情況下,老師們應該是比較唯唯諾諾,對領導不敢說不,只能順從,生怕被領導穿小鞋!

然後,這種情況在我們學校是不可能發生的!就算校長想要推行(校長不上課),學校的行政領導班子也不會同意!不是因為行政們為民請命,而是他們裡面,有些人的教學成績是非常難看的!我們有個副校長教數學,我們級的主任也教數學,可他們兩個班的數學長期倒數,跟最好的班拉開15—20分!

最後,怎樣鞭策教師才比較合適?我們學校曾組織我們去參觀位於廣東東莞的麻涌中學,那是一間聲名遠播的鄉鎮中學,全國有很多學校都會慕名前往,進行取經。聽他們的校長說,平均每週有三四波學校組織老師過來。而來這取經的老師,可以自由觀摩他們的課堂,想聽課就推門進去直接聽,沒關係。我問那個校長,那不會影響正常的教學秩序嗎?校長說了一句:“老師和學生都習慣了!並且,你們來聽課,也可以對我們的老師起到鞭策作用!”我恍然大悟,怪不得我們經過課室的時候,那學生看都不看我們,因為已經習以為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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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潮流而動,必然會碰得頭破血流!

如今,學生成績已經成為學生的隱私,不得公佈,不得排名。對於老師,不得用成績作為考核教師的唯一標準。這是教育部明確規定的,這就是時代大勢,就是教育潮流,中心校排名次後五名老師罰款,這不是逆潮流又是什麼?

早在教育部沒有這些規定時,筆者就反對簡單地用排名次的方法評價教師教學成績,因為名次並不能真正反映出教師教學成績的差異。

一名老師排名第一,班平均分87分,另一名老師排名第二,班平均分86.9,最後一名班平均分85.6分,其實,這幾位教師的教學成績並沒有什麼差異,但是名次卻差異很大,後面的名次罰款,合理嗎?肯定不合理。

即使是第一名跟最後一名差異很大,比如平均分差異達到15分,第一名班均分87,最後一名班均分72分,看起來,最後一名教學成績太差,應該受到處罰。但是,並沒有考慮到基礎因素。

如果這位老師接手這個班的時候,跟第一名班均分分差是20分,實際上,這個班級這個學科在這位老師的努力下,是有了很大的進步,如果對該老師進行罰款,豈不又是竇娥一個?

筆者在教學質量管理中,從來都沒有這麼簡單操作過,我們的方法是測出基礎數據,用這個數據,拿教師的教學成績進行縱比,也就是不與其他教師對比,只與自己相比,是進步了保持了還是退步了,給予不同的積分,參與績效工資分配。

教學評價太複雜,參與評價的參數應該足夠多,方案計算公式儘可能科學,一次考試過後,教師自己就可以計算出自己的積分,跟學校跟其評價是完全一致的,這樣,老師還有什麼分歧呢?

學生考試分數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教師的教學成績,不能簡單化的按名次按平均分罰款,但如果考試分數什麼用都沒有,那又走到了另一個極端,那還不如不考。用,一定要用,但必須讓分數真實反映出教師的真實成績,讓老師心服口服!


當代師說


憑什麼罰款。

學區組織考試,考完試以後對成績進行排名,本無可厚非。但是,對成績排名靠後的老師進行罰款,就純粹屬於“權力的任性”了。

目前,在我國很多地方的農村對學校和老師的的管理是常駐中心學校的學區來完成的,學區主任(校長)是名副其實的一把手,權利很大,而且有的很任性。學區內老師請假、職稱晉升、榮譽評定等事項都是學區主任(校長)說了算,老師們對其有什麼不滿,往往是敢怒不敢言。

說到對後五名學科教師罰款,完全是無根無據的行為,你一個學區憑什麼罰老師的款?老師們謹小慎微、勤勤懇懇的幹工作,到頭來還要受委屈?老師們的工作壓力大,心理負擔重,對老師們再罰款,是對老師們的無情打擊。罰款這種方式是沒有一點人情味的管理方式。


高考地理說


編者按:一流校長抓文化,二流校長抓管理,三流校長抓成績,四流校長抓教師,五流校長扣績效,不入流的校長亂罰款。因此,校長對教師罰款是不合理且違法的,教師們遇到這種情況應該勇敢的站出來維權。

某中心校校長為了提高教學質量,想出了一個評價方式,他在會上拍板說:“考試成績達不到鎮平均分,不得參加評優評先!”,在下面參加會議的教師們聽後竊竊私語,有些老教師和年輕的教師則搖頭不語,面露難色。但是,這一評價方式經過校長的強硬推行,沒有人敢有反對的意見。



教育亂像在當下的教育界不可謂不多,令大多數一線教師最為反感的教育亂像即是職稱評定製度和績效工資制度。職稱制度是我國獨有的一種教育管理模式,評價體系不合理,條件亂七八糟,材料造假,不適合全體教師公平參與等等都成為評職稱的詬病因素。

另外,教師的教育教學工作量化,用考試成績來衡量也得不到一線教師的認可,諸多類似因素導致一線教師考試成績優異卻始終無法評上高級職稱,那些課都沒上的中高層領導卻很容易評上高級職稱,這怎能不讓一線教師們心裡難以平衡。

教師評優評先到底跟哪些因素有關?

一,教學質量與考試成績成正比? 應試教育時代學生的考試成績就是教師的教學質量的體現。學生考試成績優異,就代表教師教學質量高,反之亦然。因此,學生考試成績好的班級的任教教師所取得的一些獎勵或者評優評先上就有一些優勢。 但是,教學質量並不能和學生的考試成績成正比例關係。有些教師教學教得好,管理方便也許比較欠缺,學生成績也會有所差異。其次,生源差異,學校管理方式的差異等等也可以導致學生考試成績的差異,卻不能直接判定教師教學沒水平。

二,素質教育大環境下,教學質量如何評價? 素質教育是今後教育理念發展的主流,為了配合素質教育的深入開展,給學生和教師減負就被提了出來,而且減負也得到了社會和家長的一致認同。教育部甚至命令規定,學生考試成績不得公開排名,不允許教師的評優評先和學生成績掛鉤,甚至取消或者限制中小學生考試次數,範圍等。

如此看來,教育部似乎下定了決心要開展素質教育,學生考試成績和教師評優評先,評職稱的教學成績就脫了鉤,但在一線中小學校特別是在校長這一級就完全變了樣。很顯然,減負阻力的根源來源於校長,減負之路很漫長,先過校長這一個坎。 如果真的不再以學生考試成績和教師評優評先掛鉤,而且在素質教育大環境下,教學質量如何評價就成為了一個教育上的“博弈論”。

在我看來,如果真的摒棄學生考試成績不論,應該從“學校文化建設、教師幸福指數、學生身心健康指數、學校課程設置類型、學校管理理念、教育教學環境、師資條件、不同科目的專業教師配備、學校信息體育藝術的成就等”幾個大類型去做綜合評價。

三,學生考試成績能代表教師教育教學水平嗎? 經過我300年的教育經驗得知,學生考試成績的好壞和教師的教學水平沒多大關係學生考得好成績離不開以下這些因素:學生本身是天才;學校環境條件的好壞;家長的素質能力和家教水平以及對學生教育的重視程度;教師教學教學水平;教師的人格魅力和管理水平;學生自身的付出等一些因素的影響。

此外,“嚴格的管理”和“題海戰術”,大力補課,強迫壓制學習等等也能讓學生考得好成績。筆者一大學同學,數學專業,其在該市區一鄉村小學教英語仍然能收穫全區第一的好成績,但其代表學校去參加課賽僅得到第四名的成績,按照他的話說“第四名連獎狀都沒有,跟我教學成績得全區第一的名次差距太大”。值得思考的是,在沒參加課賽之前,他還作為教學質量優秀者在教育局組織開展的教學質量分析會做經驗分享。



這足以證明,學生考試成績優異得益於教師認真負責人的教育教學態度和管理水平,卻不能直接反映出教師的教學水平的高低。

四,學生考試成績達不到鎮平均分不的參與評優評先,這個規定是否符合科學依據? 教師評優評先,無非是為了評職稱和多拿點績效,因此上公開課,以及課賽,聽課評課,還有學生考得好成績無非是最重要的加分項目。

但是,有些教師為了評優,評先,也會通過各種途徑去和權力領導相互勾結取得優勢。 因此,最後只能是根據學生考試成績來判定了。但是,很多教師為了學生考得更好的成績,而不惜叫學生在考試的時候互相串通,或者偷看書,或者在安排座位的時候動手腳等等,監考老師看見了也無可奈何。

曾經有一位去別校監考的同事回來說看見其他學生明目張膽的扔字條,給抄看,作為監考教師卻無可奈何。 如果抓他們偷看,那又不想得罪那個學校的教師,畢竟大家都是在一個系統內,抬頭不見低頭見,況且大家都是一個地方的人。而且,就算抓住那些作弊的學生也不能拿他們怎麼樣,反而給自己自找麻煩。從這看,利用學生成績來跟教師評優評先,職稱評定掛鉤也存在相當大的不合理性,也不符合科學依據。

照此看來,最好是取消職稱制度,以及其他亂七八糟的評優評先活動,讓教師們充分發揮自己的教育教學的創新方式,制定出科學合理的評價方式,讓素質教育真正能推行下去,少一些折騰,這樣教育才能發展。如果遇到師德不規範的老師,可以直接辭退,這樣就保證了教師隊伍的良性發展。


孖無悔觀教育


作為質量檢測,組織考試也無可厚非。但我個人覺得搞排名且後五名罰款就不應該了。

首先,考試結果作為質量分析的依據,可以內部交流,但不可公開,不得排名。因為這關係到教師的個人隱私。

再說,考試成績必有高低之分。成績後五名的也未必就是質量差。評價教學質量不能只看考試成績,還應綜合考慮生源情況、學生基礎等多方面因素。

此外,如果後五名成績與前面的沒有明顯差距,包括後五名在內整體成績都很好,那麼,即使排在後五名又有什麼理由罰款呢?

教學質量管理,考試是必要手段之一,但不是唯一。考試結果的運用一定要科學合理,否則不僅起不到監測應有作用,反而可能助長了應試教育之風。希望教育管理部門慎重考慮。


欣然盆景


考試無非是考考試試,老師教的知識學生掌握的怎麼樣,以便更好地組織教學。不要把這種方式作為領導對教師們的懲罰。現在老師們最頭疼的事不是教學而是應付各級領導無休止無意義的檢查。這也是老師最煩心對教育事業失去信心的件事。這種無休止而又無意義的檢查除了引起老師們的煩心以外,對教育教學毫無意義。領導為什麼這麼熱衷於各種各樣的檢查,無非是人浮於事,而又無所事事,整天想點法子來整點事作。中心教研部門要精兵簡政,人員要向一線傾斜。要相信老師,要放開手腳讓教師大幹,精力傾盡於學生。讓老師在與學生的交往教學中產生對教育事業的喜愛之心,中國教育之興旺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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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排後五名學科的老師罰款,這是學校領導想錢想瘋了嗎?學生現在都不讓排名次了,所以,轉移到老師身上,讓老師成了“替罪羊”?

這種做法,是能激發老師的工作積極性,還是能提高教學質量,如果老師為了“免責”最後五名的尷尬,對學生在考試中做些手腳呢,領導有沒有想過?

我比較關心的是,被罰款的五名老師上交的錢,幹嘛用了?是進了學校的小金庫,還是獎勵給給學科前五名的老師了,校長的這種管理方法,和班級老師體罰最後五名學生,大同小異啊。

如果沒有相應的罰款方案,能讓老師們心服口服的話,相信,這個學校的未來將會是一盤散沙,老師們的心思不會用在怎麼提高教學質量上,而是用在怎麼不擺在最後一名上。

方法很簡單,最後只能是坑了學生,如果是我,我就給學生出最簡單的考試題,反正學生都會,我就不能排在最後,是這個理兒吧?最後還想說一句,這個學校的校長懂不懂管理教師?

罰款,這個冰冷、無情的招數,對於沒有功勞,還有苦勞的老師來說,有點落井下石的滋味。本來工資掙的就不多,學校再罰點,這個老師不幹也罷,過完年,辭職!!!!友友們同意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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