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無知村民種植罌粟,被民警發現受處罰, 你怎麼看?

仙丶清風


違法犯罪分子們被抓一般都會狡辯說自己無知、不懂法!支持警方嚴厲懲罰這些種毒村民,依法依規、從嚴從快的將所有涉案人員繩之以法。



目前駐馬店地區種植罌粟已呈燎原之勢,亟需當地政府出重拳扼制這股歪風邪氣,嚴厲打擊那些鋌而走險、心存僥倖的不法之徒。

據報道,2019年3月12日,正陽縣公安局皮店派出所查處一起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案件,現場剷除罌粟877株。



4月9日,正陽縣公安局付寨派出所民警查處兩處非法種植的罌粟,分別查獲楊某芝非法種植的671株、付某娃非法種植的778株罌粟。

4月中旬,正陽縣公安局付寨派出所在轄區老付寨村查處熊某某非法種植的罌粟92株 ,周某某非法種植的罌粟207株 。

4月12日,西平縣警方查處一趙姓村民非法種植罌粟915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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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樁樁一件件非法種植罌粟案件在萬物復甦之季集中爆發,且有愈演愈烈之勢,毒品的幽靈飄蕩在中原大地上,令人憂心如焚。

據被查獲的違法犯罪分子們供述,他們種植罌粟是為了“當菜吃”、“熬水喝”、“治病”,聲稱“不知道種植罌粟犯法”,這些藉口、這些理由非常荒唐可笑,他們完全是把世人當傻子——罌粟並非當地原產物,種子獲取並不容易,當他們到處蒐羅罌粟種子時難道沒人告誡他們種植罌粟犯法?當他們種植罌粟時不知道罌粟是毒品原植物?心存僥倖、為小利鋌而走險,耍弄小聰明,卻暴露出他們的真愚昧、冷漠、貪婪和自私。

任何的狡辯,也不會減輕他們的罪過,他們將為自己的貪婪付出血的代價。

按我國法律規定,種植罌粟超過500株構成非法種植毒品原植物罪。

《刑法》 第三百五十一條規定,非法種植罌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強制剷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

(一)種植罌粟五百株以上不滿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較大的;

(二)經公安機關處理後又種植的;

(三)抗拒剷除的。

非法種植罌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數量大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毒品是社會的癌症,給吸食者、給吸食者家庭、給社會帶來嚴重的危害和負擔,每一位公民都應自覺抵制毒品、原離毒品、反對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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