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麼看待電動車新國標?

中潤300公里電動車


電動車新國標的出臺,旨在加強電動車參與交通的安全性,不過這種做法確實不能贊同。這就屬於典型的因為少數人的行為,而去犧牲大部分人的利益。我就是一個非常依賴所謂超標電動車的個人。我上班每天單趟15公里,從老城區殺到新城區,而且從老城區到新城區的所有道路在上下班甚至平時都會出現非常嚴重的堵車現象。我開車上班,路上基本是50分鐘到1個半小時。電動車是在35分鐘到45分鐘。公交車擠死有時還上不去,從單位到家單程要轉2趟車,耗時在2小時左右。那麼這個怎麼選擇?這個新國標的出臺完全沒有考慮到公民每天出行的實際情況,目前每個城市都會有比較嚴重的堵車情況,請問,如果騎電動車的人被迫都開車了,這種爆發的交通壓力,相關部門怎麼解決?限號?不讓你開車。那麼公交車資源就會出現嚴重短缺,為了上班不遲到,要拼命的擠公交,大大增加踩踏,打架,偷盜等等犯罪和危害的可能性,請問相關部門如何解決?限乘公交車?那麼看來廣大老百姓可以解決出行的最好和最省錢方式就是騎自行車和走路,我上班單趟15公里,走路?哈哈哈。

回到新國標電動車,限速25公里這一點就沒辦法讓人接受,我想說,就算是25公里限速的電動車,那些該橫穿馬路的,被車撞的還是一樣,不會有改變。因為作為交通參與者的駕駛人還是沒有改變,只要駕駛人始終不能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那麼無論什麼交通工具,哪怕是自行車和走路,都會出交通事故,這新國標完全就沒有經過嚴格的理論和實踐的產物。





亂七八糟研究中心


電動車新國標將於2019年4月執行,已經是眾所周知,雖然新國標給電動車以合法身份,解決了現存管理上的短板,但是新國標存在很多不合理之處。

首先是將電動摩托車劃歸機動車管理,這讓電動車這個兩輪機動車顯得更加尷尬,難道真的讓電動車上機動車道跟汽車、卡車並道而行? 這個不但沒有更加安全,反倒是更加危險了。

電動車轉為機動車管理,對於大多數電動車用戶而言,無疑是難以接受的,原因有三:

1、機動車駕照 將半數的電動車駕駛員拒之門外,他們有很多是不多少識字的老人,當年沒受過多少正規教育,如今參加交規考試,一不會操作電腦,二可能試題上的字都認不全。

2、費用 考駕照費用、上牌費、年檢費、保險費每天也是一筆不小的開銷

3、禁摩!現在很多城市都還在禁摩,摩托車牌照一證難求,無證駕駛機動車將面臨行政拘留的處罰,偽造機動車車牌會被刑事拘留,不上牌要拘留,上假牌要蹲監獄


然後是非機動車的電動自行車,按新國標要求,電動自行車須具有腳踏騎行能力、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25公里/小時、整車質量(含電池)不超過55公斤、電機功率不超過400瓦、蓄電池標稱電壓不超過48伏。 這個明顯不符合人民群眾出行要求,而且電動車強制裝腳蹬,這就意味著中軸傳動和鏈條,既增加成本又增加危險性,而且這個真的沒啥用,跟人力車有什麼分別呀,有點用馬拉火車的感覺。



電動車新國標是工信部等十部委力推的,執行已經是板上釘釘,只能期望地方執行起來能夠更加人性化,考慮到人民群眾真正的出行需求,讓改革真正有利於人民的幸福感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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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小當家


新國標電動車加鏈條,腳蹬,增加行駛時危險係數,續航能力低,城市越來越大,你讓距離遠的人怎麼辦?限速25公里,和自行車一樣了。這些不禁人懷疑當初禁摩和現在限制電動車真的是為了環保安全著想?所謂專傢什麼都學國外,國外有限號,有禁摩的嗎?電動車多,違法現象多,一群不騎電動車的人拍著腦瓜聽著悅耳的水波聲,制定各種限制標準,找了個藉口是為了大家安全,減少違法現象。問問這些水多的專家,違法的到底是人還是機器?真為了安全,你怎麼不禁止渣土車,重型貨車(多數都是超載),這些危險比電動車大多了吧,為什麼!你一個國家連人都管不好嗎?是不想管還是為了其他利益集團來限制電動車!新國標的執行是科技的無知,社會民主的倒退,所謂的專家眼裡根本沒有基層人民!


我真的只是路過啊


個人年青時喜獨遊,爬山,爬嵋峨山,一上一下全靠雙腳。從成都騎自行車到雅安,300華里,或從雅安騎自行車到成都 ,都是一天騎到。還騎過質量極差的成都產峨嵋牌摩托車,1,5匹馬力,連雅安的金雞關也上不去,下車開滿油門推上頂。長期的騎車,加上前兩年在成都街面騎過電瓶車,對目前因上層重新制定的新電瓶車制度,個人看法只有四個字:多此一舉!當下,不得不給當今打著交通安全旗幟,去故意刁難廣大電瓶車主,其編出的道理,信誓旦旦,很難批駁,交通安全第一嘛!老式電瓶車,時速過快,降速才夠《新國標》?筆者只有用初等數學來破解:多此一舉。這四個字,依據是什麼?首先,只說電瓶車在成都市內行車時速是多少?結論是,在街頭十字口綠,黃,紅燈的制約下,一般的時速,約有30公里!那怕上層的所謂:專家學者,教授之流的人,去請來參加過奧運會的摩托車騎手到成都街上去《快跑》,可惜,受制於成都市交警的《燈管》,料定也達不到40公里,比起汽車時速,慢多了。請看以下初等數學的計算,例題,1,一條大街有1000米。以60公里時速開過,需要一分鐘。2,十字路口等紅燈按一分鐘算,合計為2分鐘一公里。專家們學過了高等數學,把初等數學快忘光了吧!自欺又欺人表達存在感,可不可笑!新制的電瓶車管理制,個人認為是多此一舉,相當於是脫了褲子放屁。


陳善正


對超標車什麼嚴抓!簡直太皇帝派了,和昏庯的無糧就吃肉的皇帝有何區別!制定標準紙上談兵,不從實際出發去想當然。路是給誰走的?管理設計上應全面考慮,車的生產製造出廠,標準應該前移,一個廠的建成,一輛車的設計定型和生產不是一夜決定的,車賣到老百姓手上是不容易的!說限就限,你得拿出個更優的方案來,你限了,車慢了,車輕了,體積小了,目前的狀態就能隨之換然一新嗎?問題都解決了嗎?交通不堵了,事故沒有了,秩序井然了,老百姓出行疏通了,這是新國標能解決的嗎???規範應該一一廠家生產一一道路規劃一一交通規則。全面標準化,切忌頭痛醫頭腳痛醫腳,鼠目寸光,只顧管理者管理簡便,為管理而管理,忘記了百姓需求的初衷。


用戶58893899608


電動車有國標,為什麼渣土車,水泥槽罐車沒有國標呢?他們的速度,他們的燈位,你想想多可怕。即使在工業區裡,他們也可以開到60碼左右。他們超速,超載,怎麼沒有人管?一出事,馬上就出來調節。用錢找人說話。這些車輛在我們農民的眼裡,打工人的眼裡就是馬路殺手。他們有後臺,有老闆可以橫衝直撞。因為他們按趟數賺錢,跑一趟賺多少錢,即使電動車出事,你想想都是電動車能撞怎麼樣?沒起事故,都是大車壓死電動車。怎麼就能怪到電動車呢?即使中國沒有電動車,你走路不也照樣被土方車碾壓嗎?我想知道那樣又能怪什麼呢?難道是怪行人嗎? 鼻子大壓著嘴,


摩天居士


我也真服中國的這些專家,制定的標準遭到靠騎電動車出行群體的一致聲討,可並不能改變這個新標準的出臺!國家既然要整治電動車,那為什麼不從源頭抓起?世面上沒有賣電動車的了,人們還有使用的嗎?交通混亂是人為造成的,跟電動車沒有關係。應該普及交通規則,使人們能認識到自己違章出行的危害,逐步改變交通混亂現象。再就是電動車專用車道不完善,走著走著就只能借道行駛。過路口沒有電動車專用信號燈,特別是大路口,電動車就不知道怎麼才不違章。專家還限制電動車車速,還沒過完路口就換成紅燈了。這些中國式專家,你們為什麼不騎電動車親身體驗一下,再做出判斷呢?你們的一句話,大筆一揮使多少人出行受限!我工作的位置離家八十公里,你們不叫我騎電動車了,我只能擠公交,用很長的時間才能回到家。你們就是我回家的噩夢!


臥佛砍柴


新國標電動自行車來了,原來要一個小時的路程,現在要兩個小時了,原來車子上可以拉點東西的,拉點貨物的,現在不行了,一個人乘騎都夠嗆,原來車子可以爬坡上橋,現在可能要下車推著上坡了,原來沒有腳蹬,騎起來很安全,現在有腳蹬,每時每刻要注意,小心別碰到旁邊的人。新國標電動自行車,讓我們回到了從前!

影響最大的是以下人群:1.上班距離較遠的市民。2.上門搞售後服務的小哥(要拉著工具什麼的)。3.美團、餓了嗎等快遞小哥(車速太慢,續航太短,跑不了多少公里)。4.一部分生產廠家受影響(要重新更換生產設備什麼的)。5.一部分電動車賣家受影響(超標車庫存,不讓上牌,虧本)。6.接送孩子上下學的市民,不方便了。

新國標電動自行車,只適合以下人群:1.短距離上下班的市民。2.不上班的市民用來休閒娛樂。

既然法律法規已經頒佈並實施,普通老百姓怎麼樣補救呢?我的建議是:1.上班路途較遠的市民,購買鋰電池電動車,並多買一塊電池備用。2.靠電動車謀生(做生意)的市民,培訓摩托車駕駛證,換超標電動車或者換摩托車吧。3.條件好的市民直接考駕照,換二手汽車或新車。以上是我的觀念,請關注北京人在紐約adong,共同討論老百姓切身利益的話題,私信必一一回復。





北京人在紐約adong


不見得新國標的車能夠帶來什麼好處,該出事故照舊會發生,一點不少,該違反交通秩序的依然會存在。就因新國標車的實行臆想能改變中國目前混亂的交通局面?那真是痴人說夢。一但實行將會給社會帶來極大的負面影響,促成警民關係緊張,也會造成不該發生的惡性事件或惡性案件,也將會給上班族的人們影響正常上班,更嚴重的是帶來極大的民怨之聲,得不嘗失。

再說,一新國標電動車速度過慢,本來就非常踴堵紅綠口更會抯礙車的流量。二新國標車體積小,不易攜帶隨身物品,對個體工業者造成極大的不便。三凡是出行靠電動車的人都是一些低收入群體,好不易花二三千塊買個電動車方便使用,可是突然一陣風強行折舊處理換成新國標,他們一下子能接收嗎?忌不是既傷害了他們的心理,也損害了他們的利益?

更換新國標只是治表不治本,突然強制執行更是對普通民眾的不尊重。只要重視交通法規宣傳,增強警力隊伍,提高警員素質,加大處罰力度,堅持不懈,我想這才是重中之重,僅僅就靠換個新國標就能治好交通,那未免是一個幼稚之舉。


前行有路


電動車新規限速有利於安全行駛,減少事故發生率,對生命是一種負責。

電動車安裝腳踏板是不現實的,按原有的設計是騎不動的,如不加以改進,腳踏板成擺設反而增加風險,留下安全隱患。其結果事故發生率不降反升,因為是在人行道上行駛。

使用者大多會拆下腳踏板,否則很不方便且容易刮擦不安全。設計者應考慮,政策制定者應首先體驗才行,因為這些人也許根本就沒有用過這種裝有腳踏板的電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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