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銀行籤的貸款合同利率是5.39%,現在要執行新的利率5.88%合理嗎,為什麼?

這個名字好48


這個問題不止題主一個遇到,不少人到銀行申請貸款的時候會發現申請的利率與放款的利率不符,這主要有兩方面因素:

第一,貸款利率、額度以審批放款結果為準。

我們到銀行去申請房貸,簽訂的合同在銀行沒有簽字蓋章之前都是意向合同,貸款的業務員與你約定的只是口頭利率,一切都要以審批結果為主。就是說,光你簽字了沒有用,銀行簽字蓋章了這份合同才會生效。

第二,合同約定了貸款利率採用浮動利率。

一般銀行房貸都在央行基準利率的基礎上上浮或者下折一定比例,而簽訂了協議後利率就不會發生變化,除非央行的基準利率發生變化,房貸利率也會隨著變化。

比如題主原本簽訂5.39%的利率,就是在基準利率4.9%的基礎上上浮10%,而現在被要求執行5.88%則是上浮了20%。這可能是因為在原本簽訂的合同中約定的浮動利率以放款當日銀行的浮動利率為準,就是說雖然你籤合同那天銀行上浮10%,但是到了放款日市場資金緊張,銀行已經執行上浮20%的房貸利率。這個時候你就需要認真審視一下自己的貸款合同所約定條款了,畢竟房貸通常都不是一筆小數目,房貸利率提高10個百分點要多還好幾萬的利息。

以貸款100萬還20年為例,基準利率上浮10%,每月月供6817元,總利息63.6萬;

如果基準利率上浮20%,那麼月供7095,總利息70.28萬,不但月供多還278,還要多還66807元。

一切以合同為主,如果銀行在簽訂合同生效後提高利率,題主完全可以起訴銀行維護自己的權益,不過通常銀行不會留下這麼明顯的漏洞。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玉魚與瑜


這種情況在購買房產簽訂貸款合同時時有發生,雖不厚道,但屬於正常的市場行為,只能說存在即合理,呼籲未來能夠有改變。

1.第一份籤的合同未正在生效。

銀行通常在蓋章前,先要求貸款人先簽合同,讓後銀行統一蓋章再返回給貸款人。樓主可能出現的情況是自己單方面已經簽字了,但銀行收回蓋章過程中,利率進行了調整。這個過程合同並未生效,且不在樓主手上,結果就出現了樓主碰到這個情況。

2.利率內容空白,批覆放款時手填。

由於國家的基礎利率政策和房貸相關政策可能隨時發生調整,同時銀行總行自己也會定期調整,故在未放款之前房貸利率可能會變化。故有些銀行在與客戶籤合同時,利率內容空著,後續手填。樓主有可能遇到了這種情況。

3.上浮10%和上浮20%,所要還的錢差額很大。

5.39%是基準利率上調10%,而5.88%是基礎利率上調20%,以貸款100萬,20年還款週期為例,前者每月還款6816元,後者為7095元,每月相差279元,每年差3348元,差距不小。

回到主題,樓主這種情況時有發生,遇到了確認感覺很不合理很倒黴,但與銀行籤合同,沒有真正簽字蓋章,是沒有法律效應的。在利率方面,銀行受監管監督,原則上銀行也不會刻意提高利率。


大南山伯爵,NUS博士後,資深金融科技人士,用專業的知識、大白話的方式為您科普投資理財,讓天下沒有難懂的金融!歡迎關注、留言交流。


大南山伯爵


  合理的,很多人房貸也出現這種情況。在商業銀行未正式放貸之前,房貸利率都是不可確定的,甚至貸款首付比例都不可確定。

  你簽訂的只是意向合同,或者5.39%只是銀行業務員口頭利率,而非你和銀行雙方都簽字蓋章的銀行貸款合同。如果是正式放貸,簽訂了正式合同,利率是不會更改的,更改的話就是銀行違約,可以進行起訴。

  還有的就是房貸利率是在基準利率上上浮或下折,它並不是一成不變的利率,不變的是上浮或下折的比率,總體執行利率會隨基準利率的變化而變化。

  比如如五年期及以上的基準利率為4.9%,而如果是5.39%的話,則是在基準利率上上浮10%(5.39%=4.9%*110%),那麼這10%的比例是固定不變的。

  如果今年五年期及以上期限基準利率進行調整為5%,那麼明年1月1日起將執行5%的利率,該貸款利率就會變為5%*110%=5.5%,而非原先的5.39%。

  顯然該筆貸款5.88%是上浮了20%,20%的比例作為常數,不會因央行基準的變化而變化。如果基準利率調整為5%,則貸款利率不再是5.88%,而是5%*120%=6%了。

  如果未簽訂正式合同,作為貸款人也可以更換其他銀行,但是如今房貸出現20%的上浮也是較為正常的,更換其他銀行貸款利率同樣不確定。


三人聚眾


這個問題不好說合理不合理,具體問題和糾紛,肯定要依據貸款合同的有關條款來執行。



下面具體分析一下。

第一,房貸利率基本上不會是固定利率,一般是跟央行基準利率掛鉤的浮動利率。

比如題主所說的5.39,就是比基準利率4.9上浮了10%;5.88就是上浮了20%。

第二,房貸利率到底如何執行,在房貸合同中應該由相應條款約定。

比如,有的約定死上浮比例數,有的約定以銀行審批蓋章(或者放貸)當日的浮動利率執行,或者有其他方式的約定。

房貸合同一般由銀行提供,這個條款肯定會從有利於銀行的角度進行約定。

針對題主的這種情況,我估計是房貸合同中約定了以銀行放貸日的浮動利率執行。

籤合同時上浮比例為10%,現在行情變化了,審批後放貸時銀行調整了上浮比例為20%。按照合同條款,銀行就執行5.88。這個問題,銀行對客戶是統一的政策,不會針對具體的個人。

具體情況,必須要看看題主拿沒拿到銀行蓋章的房貸合同,以及房貸合同中是不是約定死了比央行基準利率上浮10%,貸款利率是5.39%。

如果是黑紙白字寫得明明白白,題主完全可以要求銀行按照5.39執行。否則的話,只能按照銀行說的執行(其實,銀行應該就是嚴格執行房貸合同中規定的利率)。


顏開財道


首席投資官評論員董巖:

筆者非常理解您的遭遇,曾經筆者也遇到過這樣的事情,只是筆者買房的時候貸款利率還是打折的,當時向交通銀行申請貸款,當時也是簽了一堆的東西,放貸的工作人員說給你申請利率7折,後來貸款實際下來的時候是8.5折。其實您的情況和小編遇到的是一樣的,開始告訴你一個可能的上浮額度,但是後來批下來可能是另外一回事。

在籤合同的時候這個利率水平其實當場的辦公人員是做不了主的,貸款的發放還要經過審批、符合很多到程序,所以當時現場辦公人員說的利率貸款人只能看做是一種意向利率,並不是最後的實際利率,實際利率最後要結合政策,今年的放貸額度等多方面因素都會有一定的調整。就比如您的當時可能給您說的是5.39%那就是在基準利率上上浮10%,後來批下來的時候變成了5.88%那麼就是在基準利率上上浮了20%。這個在銀行放貸過程中屬於正常操作,在合理範圍之內,無可厚非。但是對於個人來說影響就很大了,筆者在知道最後沒有批下來7折的時候也是心裡鬱悶了好一陣子,但是後來時間長了也就淡忘了。

還有一點就是,一般住房貸款時間較長,貸款合同中都會寫明是浮動利率,利率水平會每過一段時間根據人民銀行貸款的基準利率進行調整,一般調整時間為1年1次,調整時間點有的銀行是每年的1月1號,有的根據客戶的具體放款日期進行。那麼很多人說了,我可以選擇固定利率不選擇調整,那麼利率調整的餓時候我的利率不就不跟著調高了嗎?這樣理解就太片面了,利率再一定時期內可能會上調,在一定時期內根據國內經濟情況也會下調,那麼如果你選擇固定利率就可能會錯過利率下調。所以還房貸的各位過了一定時期發現自己還款金額髮生變化了也不要太擔心,可以查一查是不是基準利率調整造成的結果。

題主描述的雖然沒有說明白是那種情況,但根據判斷應該是審批過程中利率的上浮,不得不提就是上浮的這個20%會伴隨你真個的還款週期,就算你選擇的是浮動利率制,以後央行下調了基準貸款利率,但是你的利率還是要在基準利率基礎上乘1.2倍。這個真的是很無奈,只能說選擇貸款的時機不對,沒有趕上好時候。


首席投資官


這個要看你與銀行合同是否是正式有效合同了。

如果是正式有效合同,即雙方都有簽字蓋章了,那麼合同約定5.39%的貸款利率一定有效,如果銀行反悔,你完全可以憑你手上的正式合同起訴銀行違約。但是記住,起訴依據是你和銀行雙方都簽字蓋章的銀行貸款合同!

不過據我所知,銀行不會幹這種白紙黑字違約,給你起訴機會的傻事。銀行一般的操作是:讓你先在貸款合同上簽字,而這個貸款合同有些地方是空白的(比如說執行利率),銀行人員解釋說是等審批下來後填上去。這樣,銀行工作人員嘴上跟你約定的利率是沒用的,在真正發放貸款時,銀行才會填上最終執行利率,也就是5.88%。貸款放完後,銀行才會蓋章確認,這樣一份雙方簽字蓋章的就合同完成了。——你拿這份合同去起訴,法院也幫不了你!

總之,在貸款時銀行是強勢方,借款人往往都是隻能屈就的,這就是現實!

我是空谷寒潭,與您分享我的經驗。


空谷寒潭


這個問題,飛刀專門寫過文章…現在發給大家看看。

正在“還房貸”的“房奴”做好準備,每個月的按揭還款又要增加了

最近住房按揭貸款普遍出現審批慢、放款慢,部分銀行停貸的情況。有的申貸人紛紛反映,銀行要求提高貸款利率上浮比例。已經還房貸幾年的“房奴”們心裡竊喜:“的虧我房貸做的早”!——你高興的太早了。

目前各家銀行紛紛開始要求正在償還房貸的借款人,來銀行簽訂借款補充協議,提高原按揭貸款利率上浮比例。不少借款人已經接到銀行電話了,大部分還沒有接到通知,不過通知正在路上。

早年按揭貸款發放利率一般是基準(對應4.9%)或者上浮10%(對應5.39%),首套房按揭利率基準下浮10%(對應4.41%)。這些貸款利率已經低於對應的存款利率,銀行開始不賺錢。隨著存款利率不斷上行,銀行開始賠錢。

遠方不斷傳來存款利息提高的消息:

4月13日下午,銀行業傳來消息:商業銀行存款利率上限行業自律約定將放開——銀行不會一次性提高存款利率,但是趨勢不可避免,速度有望加速。

某電商平臺代銷的某銀行“定期儲蓄存款產品”,產品包括1年期限,儲蓄存款利率為5%,起存金額分別為50000。在安全性上,作為存款,保本保收益;流動性上,隨時可以取(提前取按活期利率和實際持有天數計算收益),無需評估可以直接購買。——類似產品各家銀行都有推出。

存量的按揭貸款利率調整也就成為必然了。

因此,正在“還房貸”的房奴請做好準備,每個月的房貸肯定又要增加了。

最後說一句,如果客戶認為自己已經簽訂合同,絕對拒絕變更也可以…!未來你在需要銀行配合你做相關貸款工作時候,估計就很難了…!

注…本人銀行信貸工作二十年,炒股韭菜二十年。歡迎加關注,多交流。經常會發“腦洞新聞”…好心情,才有好收益。


飛刀47號


這種情況要分兩種:

第一種:題主和銀行簽訂的是浮動貸款利率,當貨幣政策銀行貸款有所改變時就會按照最新規定的銀行貸款合同利率執行。

也就是題主在與銀行簽訂貸款合同的時候沒有注意到時浮動利率還是固定利率的標準,如果是固定利率就沒有這麼麻煩,當時簽訂的合約貸款利率5.39%那麼一直執行的就是5.39%的貸款利率。但是浮動利率呢?就不同了,當貸款利率水平有所上升時就會執行最新的貸款利率,就想題主所說到的簽訂的5.39%的利率而需要執行最新的5.88%的利率。

這方面就需要題主重新翻看一下與銀行簽訂的貸款合同,如果是浮動利率那就需要執行最新貸款利率,如果是固定利率,那麼就需要與銀行說清楚,自己合同內是固定利率不是浮動的。

第二種:尚未與銀行簽訂貸款合同,或者才簽訂未放款而被銀行執行最新貸款利率。

這方面就認了吧,畢竟你是需要錢的一方。如果還沒有與銀行簽訂合同,只是意向說明為5.39%的貸款利率,而在這期間貸款利率有所改變。這樣的情況也很難說,既然沒有真正簽訂,那麼只能是執行最新5.88%的最新貸款利率。

如果簽訂合同而未放款,這種情況最複雜,但是我建議還是重新簽訂一份合同吧,就按照最新的貸款利率5.88%的執行,畢竟你需要資金,沒必要弄得那麼僵。當然,藉此機會也可以重新審視一下合同,將其簽訂為固定利率,那麼以後再浮動也沒有關係了。

我是:炒股哥說,歡迎關注!不做模凌兩可的分析,給你最直接的觀點!以上為個人觀點,不構成任何推薦!

點個贊,金錢滿貫!關個注,大事不誤,最新觀點全抓住!分個享,轉個發,留言與作者討個論!股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


厚金說


家族財富密碼評論員山石:

在貸款初期一般簽訂的合同上的利率的上浮比例和下調比例都是由貸款人員先給你口頭約定一個值,但是最後還是要以審批下來的實際浮動比例為準,所以說在你籤合同的時候任何銀行的工作人員也不會給你打包票說一定是籤合同時候約定的貸款利率。

筆者的一位朋友就遇到過這樣的事情,但是但是不是上浮利率而是下調利率,最初的時候貸款人員告知他說去申請7折利率,最後只申請下來了8.5折的利率。但是當時朋友申請貸款在這個問題上並沒有引起太多的異議主要原因就是當時貸款辦理的人員解釋的很清楚,現在說的不一定是最後定的,他們要去上報最後的審批結果他們不能保證一定是7折。這件事情只是後來一起吃飯的時候說起朋友感到有點遺憾才說起。

您這件事情上之所以引起了這麼多的誤會可能和貸款人員解釋不到位引起了客戶的誤解有關。

那麼都有什麼因素會影響最後的貸款利率呢?一般有這麼幾個方面:第一、就是銀行的貸款額度,如果額度有限那麼利率很有可能就會上浮;第二、就是客戶的經濟和信用情況,如果有潛在的風險那麼利率也會上浮;第三、就是國家對於樓市的調控政策了,如果你在購買住房的時候,政策趨緊那麼利率上浮的概率就會加大。

而且上浮和下浮的比例會伴隨你的整個還款週期,中間政策調整後你的貸款上浮下調比例不跟隨調整。如果是利率打折的那麼以後你的利率就是在調整的基準利率基礎上打折,如果是上浮那麼就在調整後的基準利率基礎上上浮。所以說對於利率的上浮和打折是否合理筆者只能說在一定階段利率政策既然這麼制定肯定是有一定的合理性,對於每個貸款個體來說可能差別比較大,也只能怪沒有趕上好時候。




家族財富密碼



我是龍門山財經,專注銀行金融社保觀察與分析。

商業銀行貸款的發放過程中有許多環節,比如受理、調查和審批,但無論哪個環節,只有當借款人拿到貸款後才算整個環節結束。無論是放款之前還是之後,貸款執行利率也是可能變動的。

01

在貸款合同簽訂,而沒有放款之前,貸款利率並非固定的,而只算意向性的。在利率市場化條件下,一是在放款之前,貸款行可以根據你的貸款用途、期限、償債能力以及信用等級等確定貸款執行利率,即風險收益匹配選擇,風險越高利率成本越高;二是放款之前,人民銀行基準利率發生變化的,放款時會執行最新貸款利率,這無可厚非。



02

中長期貸款一般實行浮動利率制,即利率“一年一定”原則。這個概念比較好理解,很多貸過房貸的朋友印象一定很深。住房貸款一年後,往往月供款額度會多少發生變動,而並非一直保持不變。其原因就是人民銀行的貸款基準利率發生了變化,要麼調高要麼調低,月供款額度也會隨之變動。無論是商業銀行的自營貸款,還是委託貸款,中長期貸款利率一般實行“一年一定”原則。


03

短期貸款展期後,利率也會發生變化。比如自然人、個體工商戶和企業流資貸款最長期限為1年,到期後由於各種原因借款人無法按期還款,是可以向貸款行提出展期申請的。一旦展期申請被批准,展期最多不超過原期限,但利率會執行2年期利率的。所以,短期貸款在特定條件(展期)下,利率也會發生變化,但在展期之前,一般是固定利率制。

綜上所述,無論題主是放款之前貸款利率發生變化,還是貸款之後發生變化,看了此文應該有了答案。銀行應該是重合同守信用的金融企業,任何時候它也不會輕易犯如此錯誤的。好了,今天分享到此。持續關注【龍門山財經】,每天和你分享精彩財經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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