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稅如何預繳

導讀:為方便納稅人,土地增值稅預繳已經簡化計算,按照預收款減去應預繳增值稅稅款得到計徵依據。為方便大家理解,今天,就讓會計學堂的小編結合案例分析來為大家介紹土地增值稅如何預繳吧!

土地增值稅如何預繳

答:《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改增後契稅、房產稅、土地增值稅個人所得稅計稅依據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43號)規定:“三、土地增值稅納稅人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為不含增值稅收入。”預售期,土地增值稅和增值稅的計稅基數均為當期預收帳款通過除以(1+適用稅率(或徵收率)),預徵計稅基礎相同,均可以不含增值稅的金額計算應繳稅額,簡潔方便。

然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改增后土地增值稅若干徵管規定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70號):“一、關於營改增后土地增值稅應稅收入確認問題:營改增後,納稅人轉讓房地產的土地增值稅應稅收入不含增值稅。適用增值稅一般計稅方法的納稅人,其轉讓房地產的土地增值稅應稅收入不含增值稅銷項稅額;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納稅人,其轉讓房地產的土地增值稅應稅收入不含增值稅應納稅額。為方便納稅人,簡化土地增值稅預徵稅款計算,房地產開發企業採取預收款方式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的,可按照以下方法計算土地增值稅預徵計徵依據:土地增值稅預徵的計徵依據=預收款-應預繳增值稅稅款。”

案例:2017年5月,A房地產開發企業“銀河城”項目開盤預銷售住宅2萬平米,簽訂合同總價2.2億元,當月取得銷售回款1.5億元,如何預交土地增值稅?住宅項目土增稅預徵率1%。

1.方法一:按不含增值稅銷售額預繳土地增值稅。

6月申報期應預交土地增值稅=1.5/1.11*1%=135.14萬元;

2.方法二:按總局公告(2016)70號文件預繳土地增值稅

6月申報期應預交增值稅=1.5/1.11*3%=405.41萬元

6月申報期應預交土地增值稅計稅依據=1.5億元-405.41萬元=1.459459億元

6月申報期應預交土地增值稅=14594.59萬元*1%=145.95萬元

房地產開發項目適用一般計稅方法,按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70號,土地增值稅預繳按方法二將多預繳金額=10.81萬元,將比方法一多預繳

土地增值稅如何預繳


預交土地增值稅的計算

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收到預收款時:

1、一般計稅方法下:

預交土地增值稅=預收款/(1+11%)*土地增值稅預徵率

2、簡易計稅方法下:

預交土地增值稅=預收款/(1+5%)*土地增值稅預徵率

為方便納稅人,簡化土地增值稅預徵稅款計算,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營改增后土地增值稅若干徵管規定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70號):為方便納稅人,簡化土地增值稅預徵稅款計算,房地產開發企業採取預收款方式銷售自行開發的房地產項目的,可按照以下方法計算土地增值稅預徵計徵依據:

土地增值稅預徵的計徵依據=預收款-應預繳增值稅稅款

如:某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A項目(開工日期在2016年5月1日後),2017年7月銷售普通住宅預收房款1110萬元,根據當地的規定,土地增值稅預徵率2%。則:

1、正常情況下,土地增值稅預徵稅款計算:

土地增值稅預徵的計徵依據=不含增值稅收入=1110/(1+11%)=1000萬元

預交土地增值稅稅款=不含增值稅收入*土地增值稅預徵率=1000*2%=20萬元。

2、為方便納稅人,簡化土地增值稅預徵稅款計算:

應預交的增值稅稅款=1110/(1+11%)*3%==30萬元

土地增值稅預徵的計徵依據=1110-30=1080萬元

預交土地增值稅稅款=1080*2%=21.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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