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別違法!假如陳果與蘇小明為偷拍蒙冤起訴

蘇小明粗口罵人,罵誰?在哪裡罵?是舞臺上,還是大眾場合?不分青紅皂白,就一個“粗口”給人家抹臉,也不顧人家是冤還是該,這是自媒體,最容易博得眼球,混淆視聽的慣用伎倆,也是最無恥的地方。

關於這次蘇小明“粗口”事件,看了網友們的介紹,我明白了:原來是一群好友聚會上,蘇大媽子“粗口”嗔人了。

娛樂別違法!假如陳果與蘇小明為偷拍蒙冤起訴

這種純屬私人聚會,即使是惡意罵人,也沒有什麼傳播影響,應該說,是屬於沒有任何過失的生活“洗澡”。

何況,人家也是好友之間的“嗔怒”,就用公共道德綁架人家,這還是現代社會嗎?

古代有一種禁言方法,是皇帝規定的,叫做“腹謗”。

什麼叫“腹謗”?就是雖然沒有說出來,肚子裡(其實是心裡腦子裡)也不能罵我皇帝老子。

可笑的是,你怎麼知道人家肚子裡有一肚子的怨恨呢?

嗨!現代社會,還不準說話了,吐口吐沫也不能?相信自己有過乾乾淨淨的每時每刻嗎?當然,不是。

我們常說,說話一定要注意場合,這個場合,就是有傳播作用的地方。

比如,課堂上、開大會你粗口大罵,雖然也是人人都說的“TMD”這種話,也會以不雅引起大家嘲笑的

誰叫你大眾場合信口開河的呢?

但是,蘇小明雖然“粗口”了,畢竟不是課堂上、不是開大會的場合,我覺得,就不要雞蛋裡挑骨頭,給人家大做文章大張旗鼓了,好像自己多正人君子似的,你要真是一個正人君子,也不至於如此低俗的偷拍傳播吧?

娛樂別違法!假如陳果與蘇小明為偷拍蒙冤起訴

應該做的文章是,那位偷拍者,居然把視頻發到網上的惡劣行為。

我們簡單說說這事兒。

如果你偷拍了,也不算嚴重問題。拍了以後,幾個人窮開心取樂,也不是多大事,畢竟私底下的事兒。

事兒就在於發到網上。前面我們說過,傳播範圍很重要。網上傳播面廣,老百姓又不清楚,什麼原因什麼場合的事兒,第一反映,就是對明星的高標準怎麼一下降低了,所以,就容易引起誤解。

你想想,本來就沒什麼事,你的傳播卻給蘇小明增加了多少不必要的傷害和煩惱,你心裡就為了叫蘇小明冤死才高興?

你天天說的良心呢?正義呢?怎麼這會兒不義不良了?

我們退一萬步來說,即是用法律的眼光來說,蘇小明有什麼罪嗎?

恰恰相反,你以為自己拿別人窮開心,但是,你是違法的,真正受到譴責的,就是你這種不義之徒的不義之舉。

娛樂別違法!假如陳果與蘇小明為偷拍蒙冤起訴

如果蘇小明起訴你,你多多少少要道歉賠償精神損失的!

所以,有的人總以為自己多清白多幹淨,其實你犯的罪大了昧的良心多了。

與蘇小明一樣的,還有一個陳果事件,因為陳果老師課堂上把“耄耋”說成“毛至”,被他的學生拍視頻傳到網上,結果引起對陳果的娛樂消費,甚至大肆嘲笑大學教授,一個“耄耋”也會讀錯,真不可思議。

這裡的問題是,陳果老師學生的這種行為,非常嚴重的過失,為什麼?第一,教學是教師和學生可以互相交流的。

特別是我們大學生,對區區一個詞的誤讀發現以後,應該立即糾正老師,而不是偷拍還發到網上傳播影響。

雖然老師讀錯,確實不應該,這是事實,但是,至於發到網上取樂開心,甚至影響一個學府的形象嗎?

為什麼第一個給老師提出糾正錯誤的不是你?而娛樂傷害自己老師的是你?難道因為誤讀“耄耋”一詞,嚴重誤導你的課堂學習嗎,有什麼嚴重後果嗎?都沒有嘛!

娛樂別違法!假如陳果與蘇小明為偷拍蒙冤起訴

而且第二,你還是偷拍的。發到網上是需要徵求本人同意的,沒有本人同意,你同樣是侵害了陳果老師的肖像權的。

如果起訴,陳果的學生要付出非常慘重的代價的!

但是,陳果老師也沒有起訴他,而是放棄了起訴的權利,最大限度的保護了自己學生的未來。

所以,偷拍不是錯,偷偷傳播是要負責的,甚至要負法律責任。

應該譴責的,就是這種低俗不文明,冒著違法成本傳播信息的人。

但是,我卻給當事人帶來了蒙冤的後果,還要受到社會的各種誤解和譴責,真不知正義呢?良心呢!

我非常譴責這種不負責任的娛樂傳播,給社會帶來的是互相不信任和社會良心的紊亂!

娛樂別違法!假如陳果與蘇小明為偷拍蒙冤起訴

那麼,是不是我們不能傳播蘇小明“粗口”,陳果誤讀“耄耋”取樂?

我認為當然可以,但是,不是惡意就可以。如果是惡意,你就手下留情,口上積個德吧!

我教你如何傳播吧。比如“蘇小明怎麼粗口了,原來……”你必須說明,是在什麼情況下。

如果不說明什麼情況下,就是惡意了,這已經是最大限度的“許可”了。

再比如,陳果老師為什麼口誤了等等。只要說清楚事實原因,畢竟也是事實。但是“事實”不是用來歪曲和惡意的“正當”理由。

今天,我剛剛看了一個倪萍在一個節目上消費“娛樂消費”蘇小明的。比如說蘇小明請她去看自己畫的畫,倪萍一看,呀,就你這個水平請我看,你怎麼不學習學習我畫的?

還有,開涮蘇小明洗澡要用一個小時。倪萍開涮說,你是一年洗一次,還是一個月洗一次啊?等等,這些開涮,也是娛樂消費,但是,人家娛樂的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啊,我們聽了,都不是蘇小明什麼豐功偉績,但是,也是生活的中的真實蘇小明嘛!

我希望傳播或者閱讀這娛樂信息,應該有清醒的娛樂消費頭腦,千萬不要以犧牲他人的尊嚴和權利為代價,開自己低俗的玩笑。

同樣的“事實”用不同的傳播態度,效果就不一樣。你看人家倪萍也是開涮蘇小明,你們也是開涮蘇小明,一個是明明白白的,一個卻是偷偷摸摸的。

如果給個人帶來很大的損失,後果是不堪設想的。在法律允許的範圍,我們最好不要傳播傷害別人的信息。

無論什麼人都有享受基本尊嚴的權利。無論明星還是普通大眾。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