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治市委組織部@各級黨組織:4月份要做好這幾件事

4月份各級黨組織要做好這5件事

一、認真學習貫徹中央組織部基層黨建工作重點任務推進會議、全市組織部長會議精神

具體任務:

認真學習貫徹會議精神,全面增強基層黨組織政治功能和組織力。4月底前,各縣區要研究制定黨建工作領導小組2019年工作要點、2019年“三基建設”重點任務清單、基層黨建工作任務清單,分解細化黨建工作任務,壓實黨建責任。

責任單位:各縣區委組織部、市直各黨(工)委、市直及駐市有關單位黨委

二、高質量開展好“改革創新、奮發有為”大討論

具體任務:

1認真落實市紀委機關、市委組織部、市委“大討論”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於市級組織開展對標一流述職評議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長組密電〔2019〕2號)要求,各縣區委要統籌抓好本地區的述職評議工作,要將開展對標一流述職評議情況形成專題報告,4月10日前報市委組織部組織一科

責任單位:各縣區委

2認真落實市委組織部《關於召開2018年度基層黨組織組織生活會和開展民主評議黨員的通知》(長組通字〔2019〕13號)和《關於認真開好2018年度基層黨組織專題組織生活會的補充通知》(長組通字〔2019〕19號)要求,4月10日前,高質量召開大討論專題組織生活會;4月15日前,各縣區委組織部、市直各黨(工)委、市直及駐市有關單位黨委要將所屬基層黨組織召開組織生活會和民主評議黨員工作情況形成專題報告報市委組織部組織一科。認真落實市委組織部《關於組織開展專題組織生活會督導的通知》(長組函字〔2019〕15號)要求,認真指導遴選出的8個領域25個黨支部專題組織生活會開出高質量、開出新氣象,並形成示範典型經驗材料,4月15日前報市委組織部組織一科。

責任單位:各縣區委組織部、市直各黨(工)委、市直及駐市有關單位黨委

三、持續加強“三基建設”

具體任務:

14月底前,各縣區要對2018年已完成整頓的軟弱渙散村進行一次“回頭看”,對出現工作“滑坡”、問題“反彈”的村,繼續列為整頓對象進行整頓;對整頓成效明顯的,按照“五個有”標準進行提檔升級。

24月20日前,對照軟弱渙散10種情形,按照“應定盡定、應整盡整”的原則,開展新一輪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識別工作;4月30日前,各縣區選派整頓工作力量到位,建立整頓臺賬。

34月底前,各縣區視財力情況,制定完善其他在任村幹部報酬補貼標準和發放辦法。

責任單位:各縣區委組織部

4進一步做好第一書記調整、輪換後續工作,加強督促指導,保障生活工作條件,確保新任第一書記“下得去、待得住、幹得好”。

責任單位:壺關縣、平順縣、武鄉縣、沁縣縣委組織部

5

4月底前,各縣區要結合實際,制定完善效能評估辦法,將效能評估納入日常管理、納入對單位和個人的年度考核。

牽頭單位:市直工委、市考核辦

責任單位:各縣區委

6

4月底前,各級各部門各單位要制定年度幹部職工培訓計劃,分級分類開展培訓。

牽頭單位:市人社局

責任單位:各縣區委,市直各單位

7

4月底前,根據《關於全市進一步加強基礎工作建設任務清單》,市級行業系統主管部門要細化本行業系統落實舉措,健全完善上下銜接、整體聯動的工作格局。

牽頭單位:市級行業系統主管部門

責任單位:各縣區委

四、提升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兩個覆蓋”質量

具體任務:

進一步健全完善非公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體制機制。結合機構改革,4月底前,進一步健全非公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委工作機構。

責任單位:各縣區委

五、認真做好發展黨員摸底工作

具體任務:

4月15日前,各縣區委組織部、市直各黨(工)委、市直及駐市有關單位黨委要對2019年度發展黨員工作進行認真摸排,對經過1年以上培養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備黨員條件的入黨積極分子,特別是對企業空白班組、3年以上未發展黨員的村、2年內未發展年輕黨員的貧困村、高知識群體、非公企業、社會組織、少數民族等重點領域發展對象要切實摸清底數,掌握到人,為做好2019年度發展黨員工作奠定基礎。

責任單位:各縣區委組織部、市直各黨(工)委、市直及駐市有關單位黨委

來源 | 市委黨建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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