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應“王總”要轉讓義烏廠房,真有人拿出了二十多萬,真相是……

一方面對企業說要帶大客戶來看產品,讓企業做好接待工作;另一方面冒充企業老闆“王總”對客戶說要轉讓廠房。寶應兩名男子一番“神操作”詐騙了10萬餘元,但是很快被識破,近日,寶應法院公開審理了這起案件,兩名男子犯詐騙罪獲刑。

“王總”要轉讓義烏的廠房 兩名投資人前去考察

黃某是寶應人,2017年年初,他欠了不少債務,因一直被人要債,他產生了騙錢的念頭。

當年2月,黃某認識了劉某和潘某。黃某自稱在浙江省義烏市投資辦廠,並和熟人梁某商談,要梁某冒充該廠老闆“王總”,稱要將該廠的廠房轉讓。劉某、潘某聽到黃某的話後動心了,於是和黃某一起到義烏“考察”。在義烏市一家工廠裡,劉某、潘某看到了正在生產的工廠,十分滿意,於是和“王總”商談購買廠房。經過洽談,劉某和潘某向黃某轉賬19萬元。

潘某要求和“王總”籤合同,黃某稱廠房要拆遷,“王總”在新廠房裡給他們一個新的車間,要劉某和潘某追加投資。劉某通過微信又轉賬2.9萬元給黃某。作為酬謝,黃某給了冒充“王總”的梁某1800元。

此後兩三個月裡,劉某和潘某多次要求籤合同,黃某一直稱“王總”出差,再三拖延,終於引起了劉某和潘某的懷疑,於是他們決定再去廠裡看看。

寶應“王總”要轉讓義烏廠房,真有人拿出了二十多萬,真相是……

再次來到廠裡 聽到了不一樣的“故事”

2017年4月,劉某和潘某再次來到義烏,找到上次去參觀的工廠。劉某告訴工廠的管理者肖某,工廠老闆向他轉讓該廠,他已經向老闆支付了21.9萬元。

肖某大吃一驚,表示並沒有聽老闆說有賣廠的計劃,並且廠裡的老闆也不叫“王總”。對於兩個月前劉某和梁某來考察廠房的情況,肖某表示,當時梁某稱要帶重要客戶來廠裡考察產品,如果滿意會有大的訂單,叫廠裡做好接待。但是事後梁某也沒有帶來什麼訂單。

劉某、潘某知道情況不好,找到了梁某,梁某承認他這個“王總”是假的,連夜帶劉某和潘某趕往寶應黃某的家裡。黃某承認騙了他們的錢,並寫下了欠條。此時梁某已經知道自己冒充“王總”的行為是違法犯罪了,他把黃某給他的1800元退還給了黃某,主動到義烏當地的派出所自首。

此後黃某設法償還了11.44萬元,但是實在無力償還剩下的10餘萬元。劉某和潘某於是報警,黃某在蘇州被公安機關抓獲。

寶應“王總”要轉讓義烏廠房,真有人拿出了二十多萬,真相是……

黃某、梁某因犯詐騙罪獲刑

近日,寶應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這起案件。

經審理查明,2017年2月至4月間,被告人黃某虛構在浙江省義烏市投資辦廠的事實,並由被告人梁某冒充該廠老闆“王總”,稱要將該廠房轉讓,騙取被害人劉某、潘某投資款共計人民幣219000元,該款項由被告人黃某收取。後因被害人發現進行索要,被告人黃某先後還款人民幣114400元給被害人。至案發前,被告人黃某、梁某實際詐騙金額人民幣104600元。案發後,被告人黃某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已退還全部贓款給被害人,並取得被害人的諒解。

法院認為,被告人黃某、梁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判處黃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元;判處梁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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