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法治思维成为行动自觉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侧记


让法治思维成为行动自觉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侧记

让法治思维成为行动自觉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侧记

“政府部门执法要进一步规范化,不要搞‘一阵风’执法、突击执法,执法要常态化,让老百姓可以感受到法律的威严”。2月26日下午,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组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下称报告)现场,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李纯光如是说道。

这是继去年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首次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后,再一次聚焦该项工作。当天,会议表决通过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与会人员提出的多方建议得到了市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立足于新起点,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下称纲要)进入了关键之年。

与会人员热议法治政府建设

在此之前,2月22日举行的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3次主任会议“预热”了报告内容,形成了会议纪要。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提出了建议,发表了意见,并达成了会议共识。会议明确指出,要增强法治思维,坚持依法行政;要强化权力监督,推进公正执法;要健全组织体系,保障法治建设;要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

“对照去年元旦节实施的怀化市首部地方性法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最近晚上散步的时候,看到不少大的宠物狗绳都不牵,乱排粪便没人管,希望法律定了后要实施跟踪,让实际操作更顺畅”。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时,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怀化新型印务有限公司董事长杨电华的一席话引发了与会人员的共鸣。

在审议报告时,与会人员提出了不少针对性很强的建议,例如涉及到政府的重大事项在决策前向人大报告;提高行政效能,优化营商环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意识要加强等。对比去年分组审议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时,今年对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分组审议内容更具体,延伸面更广,更有可操作性。

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首次履职

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期间,前身为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的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首次履职,向会议作了关于《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的审查报告。这是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监督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报告充分肯定了过去一年市人民政府在法治政府建设层面作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同时也指出了行政决策特别是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还不够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审查报告同时提出了建议,指出要增强法治思维,坚持依法行政;要加强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要强化权力监督,推进公正执法;要健全组织体系,保障法治建设。

今年,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将在配合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完善国家监察制度体系、推动实现党内监督和国家机关监督有机统一等方面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同时,主动顺应机构改革、监察体制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等国家重大改革,主动作为,回应老百姓对公平正义的强烈需求。

政府职能转变亮点纷呈

回顾去年的工作,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就“放管服”改革层面而言,政府职能转变出现了不少亮点。这些变化和工作亮点为进一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法治怀化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其中,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上,下放县市区行政审批事项127项,支持省试点县(溆浦县)行使406项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清理取消市本级证明事项114项;行政审批时限大幅压缩,平均提速50~85%,企业开办时间从20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洪江市“多证合一”“证照联办”改革试点和鹤城区“局所联办”“同城通办”工伤登记便利化改革试点均取得显著成效。

值得一提的是,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大幅减少,截至2018年12月,市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已由2015年29个部门90项减少至17个部门36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由21个部门68项减少至10个部门16项。特别是省以下立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实现了清零。

对照纲要提出的“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和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到2035年“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目标要求,2019年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可谓是“攻坚之年”。今年是市五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3年,市人大常委会将紧扣厉行法治、推行全面依法治国,让法治思维成为行动自觉,为“一个中心、四个怀化”建设贡献新的更大力量。

(本文刊发于2019年3月31日出版的《怀化人大》杂志第一期“深度”栏目,作者:李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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