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山縣人民察院對四起“不起訴案件”進行公開宣告

4月17日,鹽山縣人民檢察院在本院公開宣告庭內,對三起虛開增值發票稅專用票案和一起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案中的四名涉罪民營企業經營者作出了相對不起訴決定,並進行了公開宣告。該縣市人大代表李貴良、汪連祥、趙德清等人,部分政協委員代表,以及縣商務和工業信息局、縣稅務局、縣工商聯的相關領導參加了宣告會。“謝謝檢察官給我這個機會,在今後經營企業的過程中上,我一定會嚴格遵紀守法,秉持誠信的經營理念,把企業做好。”一名涉罪被不起訴的企業經營者表達了自己深深的悔悟。

鹽山縣人民察院對四起“不起訴案件”進行公開宣告

參會人員對鹽山縣檢察院的不起訴決定和公開宣告活動給予充分肯定,一致表示這是檢察院自覺服務民營企業發展的又一項具體舉措,彰顯了理性、平和的司法理念。同時表示,民營企業經營者不論遇到多大的困難和問題,都要做到依法經營,誠信經營。他們提出,希望檢察機關多深入民營企業積極開展多樣化的普法宣傳活動,增強企業的法治觀念,提高民營企業經營者的法律意識。

鹽山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付文革表示,檢察機關組織此次對涉罪民營企業經營者不起訴的公開宣告活動,一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為涉罪民營企業經營者、從業者卸下思想包袱、輕裝前行,依法規範其創業的具體表現;二是提醒各位企業經營者,檢察機關辦理涉民企案件,任何時候都會嚴格執法,絕不搞“寬大無邊”,“法外開恩”。在今後,我院把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進一步融入到檢察工作中,認真貫徹落實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和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對民營企業經營者在生產經營中的犯罪,依法審慎處理,確保民營企業健康平穩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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