瀘溪法院巡迴審判進農家

湘西網4月18日訊(特約記者向曉玲 通訊員 李曉丹)4月11日,瀘溪縣法院浦市法庭開庭審理了一起離婚糾紛案,此次案件審理不是在法院民事審判庭,而是在達嵐鎮麻坪村二組張某旺家門口。近年來,瀘溪法院積極推行巡迴審判,最大限度地減輕當事人的訴累。

3月13日,家住達嵐鎮的譚某花因雙方婚後感情不和來到浦市法庭起訴離婚,浦市法庭依法予以立案,該院黨組成員、審管辦主任張耘承辦此案。當得知被告張某旺在2015年出車禍並造成腰椎神經損傷,導致下半身癱瘓,難以到庭參加庭審活動的實際情況後,張耘提出到被告家中巡迴開庭審理該案,以減少被告張某旺的訴累,原告譚某花在法官的建議下也同意這個方案。

4月11日上午10點30分,張耘帶著法官助理、代理書記員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來到張某旺家。大家搬桌子、挪椅子,掛好巡迴審判的布條,審判員、書記員、原告、被告及委託代理人各就各位。整個庭審過程持續了一個半小時,經過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庭辯論、法庭調解等環節後,由於雙方當事人分歧較大,最終未能達成調解,承辦法官張耘宣佈休庭擇日宣判。

(湘西網-團結報)

(向曉玲 通訊員 李曉丹)

(楊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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