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稜訪談#【體育賽事+知產的那些事兒(一)】

嘉賓簡介:李莉莎,知識產權法學碩士,現任海淀法院民五庭審判員。2012年7月進入海淀法院工作,先後從事勞動爭議、知識產權審判工作。其牽頭審理的騰訊公司訴字節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網絡傳播權系列案件,入選2017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民事行政案件;參與撰寫的《關於網絡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的調研報告》獲2016年度北京市法院調研成果二等獎。

#丹稜訪談#【體育賽事+知產的那些事兒(一)】

一、主持人:作為一個商業化程度很高的成熟產業,體育賽事與知識產權的結合在當下變得愈發緊密,但法律糾紛也頻頻現身。我聽說,海淀法院民五庭近年來審理了眾多涉體育賽事知識產權案件,這些案件在整體上呈現什麼樣的狀態??

李莉莎:從受理案件數量的發展趨勢來看,海淀法院民五庭受理的涉體育賽事知識產權案件呈現不斷上漲的態勢。2017年受理此類案件357件;2018年受理數量出現激增,達到729件;而2019年僅在第一季度受理的案件就達到了816件,超過了2018年全年受理案件的總數。

從案件類型上看,民五庭受理的涉體育賽事侵害著作權糾紛案件最多,共1877件,佔到涉體育賽事知識產權案件總數的98.7%;受理的涉體育賽事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件(含侵害著作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的複合案由)共計21件;受理的涉體育賽事侵害商標權糾紛案件共計3件;受理的涉體育賽事

合同糾紛只有1件。

從訴訟主體情況來看,涉及體育賽事攝影作品的案件起訴主體主要為法人,一般為專職體育類攝影師團隊的公司,涉及體育賽事文字作品案件的起訴主體主要為擁有專職報道體育賽事新聞團隊的大型互聯網公司,其餘的案件起訴主體則主要為獲得各大賽事獨家直播權、轉播權、信息網絡傳播權等權利的相關公司。而被訴主體多為在微博、微信等平臺開設帳號或專業運營網站的公司,亦涉及視頻APP開發、運營主體及微信小程序的開發、運營主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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