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快訊(記者 王俊)4月1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張軍在政法領導幹部專題研討班作報告。他表示,今年上半年將在全國全面推開“派駐+巡迴”制度。
凌源監獄罪犯脫逃 派駐檢察工作也有失職
去年年底,最高檢重組十大業務機構,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訴訟“四大檢察”並行。
在談及優化刑事檢察工作時,張軍表示,要充分發揮好捕訴一體的優勢。批准逮捕、提起公訴這兩個職能關聯性很強,過去分開行使,影響辦案質量效率,現在調整為捕訴一體。辦案質量提升了,監督的質量、效果自然就體現出來。
在刑事執行活動監督方面,張軍表示,“凌源監獄罪犯脫逃,監獄幹警有失職瀆職,派駐檢察工作也有失職。”
派駐監獄檢察人員相對固定,導致監督敏感性不強,甚至被“同化”、監督形同虛設。去年5月起,最高檢部署在12個省份開展試點,改“派駐”為“派駐+巡迴”。這項制度去年10月被納入新修訂的人民檢察院組織法,今年上半年將在全國全面推開,既發揮“巡”的優勢,又發揮“駐”的便利。
檢察機關制約監委是法定責任 必須做實
此外,張軍提及要完善監檢銜接機制。他說,監委與檢察機關在懲治職務犯罪中既要重視配合,也要落實制約。配合內含政治要求,各級檢察機關容易做到。同時,制約不僅是工作層面的問題,也是法定責任,同樣必須做實,該退查就退查,該不起訴就依法不起訴,否則就是失職。
新京報記者 王俊 編輯 劉丹 校對 劉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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