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違停被罰,心懷不滿!
朋友圈發文,公然辱警!
結果悲劇了……
被治安拘留12日
罵警察要拘留?
罵警察要拘留!
2019年4月16日,“迎慶1號”專項行動期間,
合成作戰中心接警:
一網民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內發佈辱警信息,
內容不堪入目。
(朋友圈截圖)
接到群眾舉報後,
縣公安局網安大隊立即傳喚羅XX到公安局接受調查。
經查,
4月8日下午,
竹海鎮羅XX駕駛川Q26XXX號(長安鈴木)車在竹海鎮濱河路亂停亂放被竹海鎮派出所開具違法停車告知單,
羅XX為此心裡不服,
於4月16日上午在其微信朋友圈公開辱罵民警,
導致多人轉發,社會影響極壞。
目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
羅某因尋釁滋事的違法行為被長寧縣公安局處以行政拘留12日罰款1000元的處罰。
人民警察是平安的守護者
你可以不喜歡(她)
但絕不可以侮辱他(她)
對惡意辱警黑警、傳播謠言者
警方將絕不遷就
運用法律武器
維護警察合法權益和執法尊嚴
長寧警方提示:
網絡並非法外之地,
如對警方處罰有異議,可以按法律程序進行申訴、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不得在網上進行謾罵宣洩,觸犯法律必將受到公安機關依法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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