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朋友圈辱警?宜賓一名司機被拘12天!又是因違停被罰心懷不滿

因違停被罰,心懷不滿!

朋友圈發文,公然辱警!

結果悲劇了……

被治安拘留12日

發朋友圈辱警?宜賓一名司機被拘12天!又是因違停被罰心懷不滿

罵警察要拘留?

罵警察要拘留!

2019年4月16日,“迎慶1號”專項行動期間,

合成作戰中心接警:

一網民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內發佈辱警信息,

內容不堪入目。

發朋友圈辱警?宜賓一名司機被拘12天!又是因違停被罰心懷不滿
發朋友圈辱警?宜賓一名司機被拘12天!又是因違停被罰心懷不滿

(朋友圈截圖)

接到群眾舉報後,

縣公安局網安大隊立即傳喚羅XX到公安局接受調查。

經查,

4月8日下午,

竹海鎮羅XX駕駛川Q26XXX號(長安鈴木)車在竹海鎮濱河路亂停亂放被竹海鎮派出所開具違法停車告知單,

羅XX為此心裡不服,

於4月16日上午在其微信朋友圈公開辱罵民警,

導致多人轉發,社會影響極壞。

發朋友圈辱警?宜賓一名司機被拘12天!又是因違停被罰心懷不滿

目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

發朋友圈辱警?宜賓一名司機被拘12天!又是因違停被罰心懷不滿

羅某因尋釁滋事的違法行為被長寧縣公安局處以行政拘留12日罰款1000元的處罰。

發朋友圈辱警?宜賓一名司機被拘12天!又是因違停被罰心懷不滿

人民警察是平安的守護者

你可以不喜歡(她)

但絕不可以侮辱他(她)

對惡意辱警黑警、傳播謠言者

警方將絕不遷就

運用法律武器

維護警察合法權益和執法尊嚴

長寧警方提示:

網絡並非法外之地,

如對警方處罰有異議,可以按法律程序進行申訴、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不得在網上進行謾罵宣洩,觸犯法律必將受到公安機關依法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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