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流氓”,视觉中国为什么犯了众怒?

今天,“视觉中国事件的法律问题”在中国人民大学举行的话题,登上微博热搜,与会的专家,竟然公然支持视觉中国这样的“知识产权流氓”引起了网友的愤慨。

“知识产权流氓”,视觉中国为什么犯了众怒?

视觉中国的事件起因是源自于“人类首张黑洞照片”,这是一次全世界人类的狂欢,是200多位科学家努力两年的结果。

这张照片来之不易,为了得到这张照片,天文学家动用了遍布全球的8个毫米/亚毫米波射电望远镜,组成了一个所谓的“事件视界望远镜”(Event Horizon Telescope,缩写EHT)。

这颗黑洞位于代号为M87的星系当中,距离地球5500万光年之外,质量相当于65亿颗太阳。

可就是这样的一张照片,被视觉中国,标注了版权,之后网友扒出在视觉中国网站上,竟然连国旗国徽都没标注了版权,这引发了网友的集体不满,就连共青团中央都点名“国旗,国徽的版权也是贵公司的?”

为什么网友会对此感到愤怒?

首先和这些年我们国家的努力构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是分不开的,这些年来我们国家从一个盗版大国,渐渐走向保护原创,维护知识产权之路,其实是很困难的,但受于民众素质的提升,法律的健全,现在用盗版的,已经越来越少。

网友几乎是自发的,尊重知识产权,尊重原创。

可视觉中国,就利用了网友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堂而皇之的侵占他人的版权,以看似合法的手段,做着非法的勾当,谋取巨额的利益,这怎么能让网友不愤怒?

而舆论一面倒的指责,也和视觉中国这些年自己作的死有关。

视觉中国官方对外的年收入是3亿,却被扒出每个月涉嫌十五六期侵权诉讼赔偿,几年时间里涉案高达万起,累积获得的赔偿金额有600多万元。

做自媒体的,玩网络的,不知道多少人收到过视觉中国的警告和诉讼,很多人原先不明就里,稀里糊涂地就赔款了事,时至今日,才发现,视觉中国原来根本没有版权,自己却吃了个哑巴亏,怎么咽的下这口气?

曾经视觉中国每天做的事情,可能就是查询网络谁侵了它的权,然后或警告或起诉。

但真是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那些曾经被它恶意满满对待的人,终于将所有的恶意和愤怒,又再次倾泻回了视觉中国的身上,那些曾经被它诉讼过,或者警告过,最后删文,或者赔款的自媒体们,这一次终于有机会反击回来了!

为什么说视觉中国是“知识产权流氓”?

因为这些年,它碰瓷式维权的图片,它自己本身并无版权。

我国的《知识产权法》,《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属于著作人,版权的移交如果没有相关文件证明,则以作品上的署名为准。

大概也是因为这个理由,使得视觉中国一下子找到了自己的“定位”,我视觉中国虽然不能拍照片,但是我可以在别人的照片上署名,那样,照片不就变成我的了吗?

喊着“版权所有,禁止商用”的视觉中国,却做着非法侵占他人著作,用于商业的勾当,贼喊捉贼的行为谁人不恨?

再说回今天的所谓“视觉中国法律问题”的大会,与会的专家,堂而皇之的支持视觉中国这种版权猎手,侵占知识产权的行为,并为之背书,美化,实在是不能让人苟同!

的确,版权的维护,需要运营,但前提的在于著作权人和版权管理方之间存在合法出让!

而视觉中国内的多少图片,是否属于摄影师本人上传,版权移交著作权,著作权人本人是否知晓,视觉中国做好了审查制度了吗?

如果打上了水印,就属于你的版权,那全世界各类的名画,我是不是都能去敲个章,堂而皇之的商用?然后再禁止其他人的商用?

更何况,把自己不曾拥有的版权的照片,拿来诉讼,公然索要钱财,这和直接敲诈有什么区别?

几千年前的强盗土匪,发出“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若要过此路,留下买路财”的口号,今天换成了视觉中国“此图是我传,此码是我打,若要用此图,留下买图财”的口号,其本质一样无耻!

这些年随着我们国家知识产权法的完善,我们国家的很多原创著作权得到了很大的保护,本来这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但如果真正的著作权人的权利无法得到保护,那《著作权法》的存在就成了一纸空文!

视觉中国的这种碰瓷行为,也绝不是一个简单的会议,就可以定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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