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12名领导、员额检察官受聘法治副校长

通城:12名领导、员额检察官受聘法治副校长

本网讯(通讯员 吴戈 黎小明)近日,通城县检察院携手县教育局隆重举行“检察院领导干部兼任法治副校长”授牌仪式。该院12名受聘为法治副校长的领导和员额检察官、相关学校负责人,以及县教育局、县团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相关领导参加仪式,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田红强出席仪式并讲话。

仪式上,12所中小学校的校长为12名受聘为法治副校长的检察长、副检察长、专职检委和员额检察官颁发了“法治副校长”牌匾、聘任证书,佩带了相关校徽。该院受聘领导、员额检察官向各自兼职的学校赠送了《青少年法治教育宣传册》。

田红强指出,检察院领导干部、员额检察官担任兼职法治副校长,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是一项深入推进“七五”普法教育、建设“平安通城”的重要举措,对于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和法治教育具有重大深远意义。县教育局和相关学校要高度重视,主动与检察机关对接,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开展好这项活动,有效提升学校法治教育水平。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落实相关制度,切实加强与教育、团委、妇联、公安、司法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努力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贡献检察力量。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寿春兼任县一中法治副校长。他表示,检察机关将会把领导干部、员额检察官兼任“法治副校长”的工作作为一项制度长期坚持,通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向中小学生普及法律常识,进行法治警示教育,引导他们进一步养成遵守法律的自觉意识和良好的行为习惯,增强自我保护、防范不法侵害能力,预防校园暴力欺凌现象发生,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同时积极参与学校的法治化规范化管理,推进平安校园建设。

根据该院会同县教育局制定的《关于建立通城县人民检察院领导干部兼任“法治副校长”长效机制的实施方案》,该院领导干部、员额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的任期为5年,可连任,任期内因工作变动或不能胜任的,经县检察院会同县教育局和相关学校研究后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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