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消協:汽車領域中故意拖延、無理拒絕等行為將公開披露

汽車售後質量難以保障、違規收取金融服務費、消費者投訴解決難.....近年來,隨著中國汽車市場發展,各種銷售、售後和維權問題層出不窮。今天上午,中國消費者協會召開“推動解決汽車消費維權難座談會”,就汽車銷售中的金融服務費收取、汽車消費維權難等問題進行了討論。下一步,中消協將強化汽車領域的商品和服務監督;拓寬、暢通投訴渠道,探索建立汽車消費領域信用公示機制,公開披露故意拖延、無理拒絕以及其他嚴重侵害消費者權益的失信行為。

家家有車、一家有多輛私家車已經成為司空見慣的現象。然而,隨著中國汽車市場發展,消費和售後問題也隨之產生。2016-2018年全國消協組織投訴與諮詢信息系統數據顯示,汽車產品(含零部件)的投訴從1.5萬件/年,上升至1.9萬件左右/年,投訴解決率有所下降,僅維持在80%左右。

中消協投訴部主任張德志表示,消費者投訴的主要問題有售後服務、合同糾紛、產品質量、金融服務問題等。

張德志解釋說:“汽車產品合格交付,是經營者的應盡義務。一些經營者向消費者交付不合格車輛,卻以汽車三包規定為由拒絕承擔退貨責任或相應賠償責任,有違法律規定。”

他還舉例說,汽車銷售金融服務等應明碼標價,杜絕強制交易等違法行為。但當前汽車銷售服務中,存在強制消費者購買保險、繳納續保押金或續保保證金等問題,有些經銷商代辦業務在未告知消費者的情況下多收上牌費、金融服務費,還不開具發票,引發消費者強烈不滿。對於這些違法行為,應當依法嚴厲懲處。

“經營者巧立名目,消費者辨識難;經營者不提供憑證,消費者取證難;產品質量出現糾紛,消費者鑑定難;經營者推諉扯皮,消費者協商難;維權涉及問題複雜,消費者投訴解決難。”談及消費者購買汽車的“困局”,張德志坦言上述“五難”是主要的“攔路虎”。消協:探索建立汽車消費領域信用公示機制

中消協相關負責人表示,將強化汽車領域的商品和服務監督,進一步加強消費維權志願者隊伍建設,不斷壯大社會監督力量。希望廣大消費者發現或遇到問題,積極依法維權,主動投訴,反映問題,共同促進汽車消費環境改善。

同時推動相關立法完善。中消協將深入研究汽車消費領域的突出問題和消費維權難點,參與相關領域的立法立標工作,及時反映消費者訴求,促進完善汽車消費維權法治保障。

中消協透露,將探索建立汽車消費專業委員會,藉助專家、律師力量,提升汽車投訴處理效能;探索建立汽車消費領域信用公示機制,公開披露故意拖延、無理拒絕以及其他嚴重侵害消費者權益的失信行為,強化企業信用約束,促進品質提升、服務改善。

對於重大、典型侵害汽車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將綜合運用調查、約談、反映、建議、揭露批評、訴訟、信用公示等方式,加強對消費者的保護,有力遏制經營者不法行為。專家:應建立對汽車出售方的監督平臺

“汽車三包到底應該如何使用?有些質量問題應該直接採用合同法的條款解決。”座談會上,原國家法官學院副院長曹三明、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等專家就“汽車三包”政策和PDI(車輛售前檢驗記錄)展開討論。

根據“汽車三包”政策,同一故障修理超過5次可換車,在三包有效期內(三包有效期為2年或5萬公里以先到為準),如果汽車修理時間累計超過35天,或者同一個產品質量問題引發的修理累計超過5次,消費者可以換車。

對此,曹三明表示:“三包應該針對合格的車輛適用,如果車輛在完成購買前就存在問題,就不能機械地按照三包來處理,應該參考《合同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條款處理。”

曹三明建議,應通過網絡大數據建立對汽車出售方的監督平臺,開放汽車售出前的維修記錄,讓消費者在購車過程中做到百分之百知情。此外,對於三包的使用範圍和規定期限,曹三明坦言應該相應擴大和延長。

同樣,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教授孫穎也建議,應在購車和售後過程中加入第三方監督機構,避免4S店和消費者單向協商。針對PDI(車輛售前檢驗記錄),朱巍和曹三明等專家表示,應改變靜態檢測的方式,在動態中完成對車輛的售前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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