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貴州黔東南州公務員(人民警察)筆試考場分佈

貴州省2019年省、市、縣、鄉四級機關統一面向社會公開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黔東南考區筆試工作將於2019年4月20日(星期六)在凱里進行,上午9:00至11: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下午14:00至16:30《申論》。為確保廣大考生順利參考,現就有關事項提醒如下:

2019貴州黔東南州公務員(人民警察)筆試考場分佈

一、考點設置及乘車路線

此次招錄公務員(人民警察)筆試工作,黔東南考區共有20653名考生參加,共設11個考點,考點設置及乘車路線如下:

1、凱里學院考點,乘12、17、20、21路公交車到凱里學院站下。考點地址:凱里經濟開發區開元大道3號

2、黔東南民族職業技術學院考點,乘12、17、20、21路公交車到黔東南職院站下。考點地址:凱里市經濟開發區凱開大道1009號

3、凱里一中考點,乘3、13路公交車到一中(新址)站下。考點地址:凱里市經濟開發區凱開大道1009號

4、貴州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考點,乘4、10、16、17、19路公交車到貴州電子信息職業技術學院站下。考點地址:凱里市華聯路1號

5、凱里市一職校考點,乘3路公交車到市一職校站下,乘13路公交車到州公安局站下,步行前往市一職校。考點地址:凱里市開懷街道金山大道凱里市第一中等職業學校

6、凱里學院附屬中學考點,乘2、11、15、201路公交車到凱里學院附中站下車。考點地址:凱里市清平南路116號

7、凱里八小考點,乘4、16、17、19路公交車到凱里八小站下。考點地址:凱里市北京東路63號

8、黔東南州民族高中考點,乘3、4、7、17、20、22路公交車到亮歡寨站下,步行至黔東南州民族高中。考點地址:凱里市環城西路37號

9、凱里四中考點,乘3、4、5、7、8、10、17、20、22路公交車到凱里四中站下車。考點地址:凱里市北京西路27號

10、凱里四小(學院路校區)考點,乘7、9路公交車到新四小站下車。考點地址:凱里市學院路2號

11、凱里七小(清平南路校區)考點,乘2、11、15、201路公交車到凱里學院附中站下車。考點地址:凱里市清平南路29號

二、注意事項

1、按時打印筆試准考證。准考證打印時間為2019年4月15日9:00至4月18日18:00期間,考生登陸“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打印《筆試准考證》。請考生按時打印多張准考證備用,按照準考證上的考試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考試。在考試開始前30分鐘,考生憑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開始考試30分鐘後,考生不得入場;考試期間,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2、按規定攜帶相關證件參加筆試。考生參加筆試時,需憑《筆試准考證》【准考證上必須有本人照片和條形碼,否則該准考證視為無效】和有效《居民身份證》【有效期內的居民身份證或居民臨時身份證】到指定考點參加考試,如本人無法打印出帶照片和條形碼的准考證,請於4月18日18:00前工作時間到凱里市永樂路黔東南州人事考試中心(凱里七小〈永樂路校區〉旁,聯繫電話:8221416)打印。

3、提前熟悉考點環境。請認真核對《筆試准考證》上的考試地點和乘車路線,提前一天熟悉考點情況及交通線路,儘量選擇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避免因不熟悉考點環境錯失考試機會。請考生考試當天預留充足時間出行,避免因交通擁堵、停車困難等原因耽誤考試。

4、嚴格遵守考試紀律。請考生認真閱讀考場規則,嚴禁將各種電子、通信、計算、存儲或其它設備帶至座位,已帶入考場的要按要求切斷電源並放在指定位置。凡發現將上述各種設備帶至座位的,一律按照違紀處理。請自覺遵守《刑法修正案(九)》有關條款,依法參加考試。根據《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令第30號)規定,本次考試閱卷將進行雷同檢測,閱卷過程中發現同一科目作答內容雷同,並經閱卷專家組確認的,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有其他相關證據證明作弊行為成立的,按相關規定另行處理。

三、特別提示

凱里一中(開懷校區)考點中午將開放籃球館和學術報告廳供考生休息,凱里市一職校考點中午將開放立言廳供考生休息。

附:考場規則

考場規則

1.在考試開始前30分鐘,憑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對號入座,並將准考證、身份證放在桌面上。

2.開始考試30分鐘後,不得入場;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3.考生應嚴格按照規定攜帶文具,開考後考生不得傳遞任何物品。

4.除規定可攜帶的文具以外,嚴禁將各種電子、通信、計算、存儲或其它設備帶至座位。已帶入考場的要按監考人員的要求切斷電源並放在指定位置。凡發現將上述各種設備帶至座位,一律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5.試卷發放後,考生必須首先在答題卡(紙)規定的位置上用鋼筆、簽字筆或圓珠筆準確填寫本人姓名和准考證號,用2B鉛筆在准考證號對應位置填塗,不得做其他標記;聽統一鈴聲開始答題,否則,按違紀處理。

6.不得要求監考人員解釋試題,如遇試卷分發錯誤,頁碼序號不對、字跡模糊或答題卡有折皺、汙點等問題,應舉手詢問。

7.考生應嚴格按照試卷中的答題須知作答,未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處理。

8.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禁止吸菸,嚴禁交頭接耳,不得窺視他人試卷、答題卡及其他答題材料。考生有義務妥善保護好自己的考試試卷和答題信息、不被他人抄襲。若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進行處理。若有答卷雷同,雙方均取消考試成績。

9.考生坐錯座位且未在考試開始後30分鐘內主動報告的,則其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

10.考試結束鈴響,考生應立即停止答題。考生交卷時應將試卷、答題卡(紙)分別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經監考人員清點允許後,方可離開考場。未經授權,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將試題內容進行抄錄、複製、傳播。不得將試卷、答題卡和草稿紙帶出考場。

11.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接受監考人員的監督和檢查。對無理取鬧,辱罵、威脅、報復工作人員者,按有關紀律和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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