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蒗:积极开展惩治腐败问题和“保护伞”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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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蒗:积极开展惩治腐败问题和“保护伞”宣传工作

“1至3月,县纪委监委共排查处置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8件,立案审查2件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人,其中党内警告1人,政务记过2人”,这是今年1至3月,宁蒗县纪委监委在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中交出的“成绩单”。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响以来,宁蒗县纪委监委立足本职工作,重点围绕查处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工作推进不力等问题,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坚决向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亮剑”。

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找准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工作的结合点,把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阻碍执行公务、公职人员充当“保护伞”等作为聚焦发力点,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行业领域监管、村级换届选举、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惩治基层腐败相结合,打击涉黑涉恶犯罪的同时,坚决打掉“保护伞”,冲破“关系网”。

为畅通问题线索收集渠道,县纪委监委在不断完善网络客户端、微信、来电、短信、来信、来访“六位一体”的监督举报平台,广泛收集和受理群众关于党员干部涉恶涉恶问题举报的基础上,对2017年以来县纪委监委受理和处置的322条线索进行两轮次三级大排查大起底,同时高位推动下沉乡镇入村开展线索排查,重点摸排农村基层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受理有关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的举报反映

为进一步找准协作配合这个发力点,县纪委监委紧紧依靠县委领导,主动与政法机关加强协作配合,建立和落实政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线索排查、纪检监察机关提前介入、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和查办结果反馈、通报曝光等工作机制,确保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侦办、查办同步进行。

此外,进一步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纳入巡察工作内容。十二届县委第七轮巡察瞄准群众身边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对6个县直部门开展政治巡察,对2个乡镇14个村委会进行延伸巡察,在加大“提级巡察+交叉巡察”同步使用、共同发力的力度的同时,深挖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及其“保护伞”“关系网”,不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

“自觉提高政治站位,扛起重大政治责任,深挖彻查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精准执纪打响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攻坚‘战’”。宁蒗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在扫黑除恶推进会上这样表示。

通迅员:杨慧芳

承办:宁蒗县委宣传部

终审:李学忠 监审:李联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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