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購出售熊掌、斑羚

近日,湖北省保康縣檢察院積極履行法律監督職能,快速辦理了一系列發生在該縣轄區內非法收購、出售熊掌、斑羚(俗稱“野羊子”)窩案,依法對兩名犯罪嫌疑人張某、王某批准逮捕,並監督公安機關立案3件3人。

據悉,自2012年以來,張某利用其取得的湖北省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馴養、繁殖、經營許可證的便利條件,多次低價收購縣城周邊農戶獵捕的斑羚並出售給南漳縣的王某。王某通過QQ群發佈廣告招攬下家予以出售牟利。為了謀取暴利,張某不惜鋌而走險,多次從上線常某(另案處理)處購進黑熊熊掌後出售給他人以賺取高額差價。

長期的經營合作,形成了以張某為中心,從獵捕殺害到收購出售、輻射區域廣泛的完整產業鏈條。直至今年1月,張某正在收購野生動物時被湖北省森林公安局太子山分局民警發現,並順藤摸瓜查獲了張某出售給黎某(另案處理)的4只熊掌。同時,森林公安機關從張某經營門店的兩個凍庫里扣押了大量的野豬、野兔、果子狸、環頸雉死體,以及真空包裝的剝皮麂子和環頸雉製品。經鑑定,涉案熊掌和斑羚均是國家二級珍貴、瀕危野生保護動物。

案發後,該院將關口前提,提前介入公安機關的偵查活動。通過第一時間查看案發現場、聽取辦案人員介紹、與太子山分局聯合召開案件分析研討會的方式,指出了案件存在的難點、爭議焦點,就如何開展蒐集、固定和完善證據進行了探討交流,併為下一步偵查方向提供了指導意見和思路。針對張某上下線涉案人員較多的情況,在作出逮捕決定的同時,檢察院及時向公安機關發出立案監督通知書,督促偵查機關加大查處力度,並全力追捕未到案犯罪嫌疑人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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