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官網近日已發佈了
《2019年新型城鎮化建設重點任務》
要求繼續加大戶籍制度改革力度
城區常住人口100萬-300萬的Ⅱ型大城市
要全面取消落戶限制
城區常住人口300萬-500萬的I型大城市
要全面放開放寬落戶條件
並全面取消重點群體落戶限制
超大特大城市要調整完善積分落戶政策
大幅增加落戶規模、精簡積分項目
確保社保繳納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數佔主要比例
允許租賃房屋的常住人口在城市公共戶口落戶
根據2014年11月國務院發佈的
《關於調整城市規模劃分標準的通知》
天津屬超大城市(城區常住人口1000萬以上)
也就是說
租房落戶將在天津更大力度地被推廣
(目前天津已有很多區落地了租房落戶)
同樣,不久的將來類似於北上廣深等一線城市
也有望實現租房落戶
說到這裡
很多小夥伴們想知道的是
天津現行的落戶政策是怎麼樣的呢?
現今,最普遍的就是「積分落戶」
早在2014年,天津就完成了
「首批積分落戶申報工作」
2019年第一期居住證積分也已於1月25日開辦
受理截止日期為4月30日
本期共提供2.6萬個預約名額
趕緊看看你符合條件嗎?
那麼,關於落戶?☟
天津積分落戶申請指南(2019年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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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麼是積分落戶?
居住證積分制是指通過科學設置和確定積分指標體系,對居住證持有人申請積分入戶的條件進行指標量化,並對每項指標賦予一定分值。根據指標的總積分,排名確定申請人入戶資格。積分落戶沒有學歷要求,但是比人才引進辦理時間要長,比較適合長期在天津工作生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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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積分落戶條件
1、具有我國合法有效戶籍身份。
2、具有合法有效的天津市居住證。
3、被在津的機關、團體、事業單位、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以及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錄用(或者在津投資創立企業),並且在本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年、沒有達到法定退休年齡。
4、在津具有合法穩定的落戶地點(包括: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私有產權住房、軍產房、經公安部門認定具備常住戶口登記條件的公產房、公寓等住房;用人單位及市、區縣人民政府所屬人力資源中介機構的集體戶口);
5、居住證積分達到申報指導分值(申報指導分值可隨居住證積分指標體系進行調整)現如今最好在150往上較為穩妥。
如果以上五項資格條件都符合
就可以進行積分落戶的申報了
你還可以提前測測自己大致能積多少☟
(每年兩次,1-4一次,7-9月一次,按照分數從高到低選取落戶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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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最近的預約時間:
3月25日9:00開放4月1日至4月30日的預約號
(市政務服務中心每日最高預約260人,濱海新區政務服務中心每日最高預約16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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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受理地址:
①天津市政務服務中心:河東區紅星路79號
②濱海新區政務服務中心:濱海新區于家堡融和路681號寶策大廈裙房二層
那麼除了積分落戶
天津還有哪些落戶方式呢?
“海河英才計劃”落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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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報條件:
①、對普通高校畢業的學歷型人才落戶,全日制本科一般不超過40週歲,碩士一般不超過45週歲,博士不受年齡限制,可直接落戶。
②、對獲得副高級及以上職稱,以及擁有(國內外精算師、特許金融分析師(CFA)、金融風險管理師(FRM)、註冊會計師、註冊稅務師、註冊建築師、註冊勘察設計工程師、註冊資產評估師、律師)等執業資格的資格型人才,可直接落戶。
③、在本市用人單位就業,高等職業院校畢業並工作滿1年或中等職業學校畢業並工作滿3年的,具有高級職業資格、不超過35週歲,具有技師職業資格、不超過40週歲,具有高級技師職業資格、不超過50週歲的技能型人才,可直接落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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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需要注意的有兩點:
學歷:目前只有全日制統招學歷(包括全日制專升本)符合辦理條件,諸如自考、成人高考、遠程教育、業餘教育、開放教育等多種類型獲得的本科及以上學歷均不符合人才引進政策要求。
年齡:超齡一律無法辦理,年齡計算以申報時間為準。如果申請者在超齡邊緣,建議請先諮詢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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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所需材料:
① 申請人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② 學歷證、學位證及學歷認證報告;
③ 落戶本人或近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名下合法固定住所證明;
④ 子女投靠落戶的須本人名下合法固定住所證明;
⑤ 其他必要的證件證明。
(相關材料報批天津市公安局,通過審核後持本人身份證來我處領取《戶口准予遷入證明》,持《戶口准予遷入證明》到戶籍所在地登記機關辦理《戶口遷移證》後辦理後續落戶手續)
租房落戶
一、所需條件
35週歲(含)以下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學歷人員或45週歲(含)以下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學歷人員,對於符合我市引進人才年齡和學歷條件,在津就業並連續繳納社會保險一年以上,在津連續居住半年以上併合法取得居住證,且本人或直系親屬無名下合法產權住房的,可在其長期租賃房屋所在地社區落戶。
(與其他途徑辦理的集體戶口一樣,租房落戶僅支持個人戶口落在天津,暫不支持子女、配偶等親屬掛靠)
投靠落戶
目前天津的投靠親屬落戶僅限於父母、配偶和子女,其他親屬關係比如兄弟姐妹、叔(姑)侄(女)、舅(姨)甥(女)等都無法辦理投靠落戶。
老人投靠子女條件
一、受理條件:
外省市戶籍人員,男性年滿60週歲,女性年滿55週歲,已辦理退休手續,投靠子女在天津市連續居住滿5年。子女均為天津市居民戶口,在天津市具有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穩定住所,可以申請本人在天津市落戶。(申請落戶人員子女中有符合國家規定家屬隨軍條件的現役軍人或已出國定居註銷戶口的,不受子女戶口均在我市的限制)
二、所需材料:
1、書面申請(父母雙方簽字)。
2、《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年滿16週歲)原件及複印件。
3、婚姻關係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4、合法有效的《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如無法提交合法有效的《出生醫學證明》,需要在我市司法機關備案的鑑定機構做DNA親子鑑定。
5、申請落戶地合法穩定住所證明(不動產權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6、申請落戶地合法穩定住所權利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權利人與申請人關係證明材料、權利人同意落戶證明。
配偶、子女投靠條件
一、受理條件:
天津市戶籍人員與外省市戶籍人員登記結婚滿3年,在天津市有本人或配偶、子女、雙方父母名下合法穩定住所。可以申請將配偶戶籍遷入我市落戶,有合法撫養權的18週歲(含)以下子女可以隨遷。
二、所需材料:
1、書面申請。
2、《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年滿16週歲)原件及複印件。
3、《結婚證》原件及複印件。
4、隨遷子女的,提交確定合法撫養權的法律文書或證明材料、合法有效的《出生醫學證明》原件及複印件。
5、申請落戶地合法穩定住所證明(不動產權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6、申請落戶地合法穩定住所權利人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權利人與申請人關係證明材料、權利人同意落戶證明;
7、《居住證》或《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憑證》原件及複印件。
注意了,下列情況需要特殊對待:
非婚生子女投靠父母的,提交確定合法撫養權的法律手續,並在我市司法機關備案的鑑定機構做DNA親子鑑定。
收養子女投靠養父母的,提交合法有效的《收養登記證》和辦理收養手續全部證明材料,並在我市公安刑偵部門做DNA打拐比對。
隨遷非婚生子女或無法提交合法有效的《出生醫學證明》的,須在我市司法機關備案的鑑定機構做DNA親子鑑定。
隨遷收養子女的,提交合法有效的《收養登記證》和辦理收養手續全部證明材料,並在我市公安刑偵部門做DNA打拐比對。
人才引進落戶
一、受理條件
40週歲以下(含40週歲)具有普通院校全日制本科畢業學歷的外省市人員,被在津的機關、團體、事業單位、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用人單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資辦企業),在本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且最後一次繳費時間為上月或當月的,可以申請落戶。
45週歲以下(含45週歲)具有研究生學歷的外省市人員,被在津的機關、團體、事業單位、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用人單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資辦企業),在本市依法繳納社會保險,且最後一次繳費時間為上月或當月的,可以申請落戶。在津有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名下合法固定住所的,
配偶(結婚滿三年)及18週歲以下(含18週歲)子女可以隨遷落戶。二、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證,申請隨遷的還需提供隨遷配偶、子女居民身份證;
2、《畢業證》;
3、《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教育部學信網查詢打印)或者學歷認證報告(需經本市教育主管部門進行認證);
4、所在單位營業執照複印件或組織機構代碼證複印件;
5、《天津市用人單位勞動合同書》、《天津市社會保險繳費證明》,若被本市事業單位聘用的需提供《天津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
6、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同胞兄弟姐妹在津具有名下合法固定住所的,需提供《不動產權證》;未取得《不動產權證》且房屋地址已在公安人口信息系統登記的,需提供購房合同、購房發票,落戶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同胞兄弟姐妹名下合法固定住所的還需提供親屬關係證明材料(能夠證明親屬關係的居民戶口簿、原始檔案複印件、結婚證等)和房主同意落戶證明;申請落單位集體戶口的,需提供集體戶口簿首頁;申請落人才市場集體戶口的,按照人才市場集體戶口報備制管理要求,無需提供集體戶口簿首頁。
應屆畢業生落戶
一、受理條件:
應屆統招畢業生:2年以內統招本科大學生(以畢業時間為準),要求必須有學位;應屆高職人員專科:畢業2年以內(天津統招專科院校以畢業時間為準)。
二、所需材料:
申請人三方協議原件、報到證原件、戶口本原件、身份證原件、統招學歷證原件、學位證原件、近期一寸免冠藍底證件照。
其他落戶方式
除了上述幾種主要的落戶方式,天津還有不少其他落戶方式,但剩下的這些落戶方式,適應人群都比較單一,落戶人數也較少。
突出貢獻戶口
天津公安機關公佈的服務民生服務企業“雙十條”政策中,還包括一條:拓寬突出貢獻引進人才政策受眾面,從外地在津投資企業擴展到全部在津註冊企業。
之前的受理條件為:外省市(包括國外、境外)單位或個人(含我市農業人口)在我市投資註冊併合法經營納稅的企業,上年度在我市每納稅(不包括個人所得稅)100萬元人民幣,可申報一名在該企業工作1年以上(工作時間應包含利用納稅年度全年)的職工在我市落非農業戶口。如今全部在津註冊企業都適用此政策。
返籍回津落戶
受理條件:因上學、畢業分配、工作調動、投靠親屬 等原因將戶口遷到外省市落戶的原我市戶籍人員,已返回我市居住生活,在我市有合法穩定職業,其中未婚或離婚(含喪偶)滿3年且未再婚的,在我市具有本人或父母、子女名下合法穩定住所,可以申請本人在我市落戶,有合法撫養權的18週歲(含)以下子女可以隨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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