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避執行十八年 一朝結案慰人心

11月20日,當73歲的孫某從開封市順河法院執行法官手中接過3000元執行款時,兩汪濁淚一個勁的在眼眶裡打轉,激動地握著法官的手不願鬆開:“感謝法官,您真是為老百姓做好事啊”

故事發生在20年前,1998年被執行人史某孫某經營一家超市,多次從孫某處進貨共欠下貨款3000元,孫某幾次催要無果遂於2000年訴至順河法院。法院經過審理後判決史某限期償還欠款3000元並承擔案件受理費。

判決生效後史某仍然拒不履行,孫某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誰知史某為了躲避執行玩起了失蹤。法官多次尋找無果,並受限於當時的執行條件只得將此案於2001年終本,同時向孫某發放了債權憑證書。

轉眼十八年過去了,就在今年10月份,孫老漢在逛市集時有人告訴他史某回來了,他便拿著當年法院發給他的債權憑證跑到順河法院要求恢復執行。當執行法官問他史某的相關情況時,他就只能說出個大概地址。

執行法官就將史某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並根據孫某提供的線索挨家挨戶尋找史某的下落。終於功夫不負有心人,還真找到了史某。當法官提起這起糾紛時,史某說:“這都快20年的事了,我早都忘了,再說我現在孤家寡人,生活艱難,沒錢還他……”

執行法官見被執行人也年事已高,但還通情理,就多次登門調解,耐心向史某講解當前的執行工作形勢,將拒不履行判決義務所產生的法律後果說的一清二楚。史某慢慢認識到執行工作不是鬧著玩的更不像當年一樣逃就可以逃得掉的。於是主動將3000元打進法院的執行賬戶,十八年的執行積案終於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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