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指南

購買及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

提取公積金設定依據

1.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餘額;

2.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關於放寬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的通知》(建金(2015)19號):“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購買本市內商品房所需的材料

⊙已在房產管理部門備案登記的購房合同,或《不動產權證》原件;

⊙不少於購房款總額規定比例的預付款稅務發票,或結算稅務發票(或完稅憑證)原件;

⊙夫妻雙方要提取的請出示身份證,結婚證或能證明夫妻關係的戶口簿,委託他人提取的,提供代領人身份證原件;

⊙提取到稅務發票(或完稅憑證)所載明的時間,並且不超過發票上載明的金額。

購買本市內二手房所需的材料

⊙《不動產權證》或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登記的房屋買賣合同原件;

⊙結算稅務發票(或完稅憑證)原件;

⊙夫妻雙方要提取的請出示身份證,結婚證或能證明夫妻關係的戶口簿,委託他人提取的,提供代領人身份證原件;

⊙提取到稅務發票(或完稅憑證)所載明的時間,並且不超過發票上載明的金額。

購買外地商品房所需的材料

⊙《不動產權證》原件;

⊙結算稅務發票(或完稅憑證)原件;

⊙夫妻雙方要提取的請出示身份證,結婚證或能證明夫妻關係的戶口簿,委託他人提取的,提供代領人身份證原件;

⊙提取到結算稅務發票(或完稅憑證)所載明的時間,並且不超過發票上載明的金額。

購買房改房所需的材料

⊙出售房改房審批表或《不動產權證》原件;

⊙房改專用發票、結算稅務發票(或完稅憑證)原件;

⊙夫妻雙方要提取的請出示身份證,結婚證或能證明夫妻關係的戶口簿,委託他人提取的,提供代領人身份證原件;

⊙提取到房改專用發票上的時間,並且不超過發票上載明的金額。

折遷安置並實行房屋產權調換補差的所需的材料

⊙房屋拆遷安置購房協議原件;

⊙行政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往來款票據或稅務收據或稅務發票原件;

⊙夫妻雙方要提取的請出示身份證,結婚證或能證明夫妻關係的戶口簿,委託他人提取的,提供代領人身份證原件;

⊙提取截止到售房單位出具的付款憑證所載明的時間,並不超過協議上載明及實際支付的差價。

農村建房、翻建住房、大修理住房所需的材料

⊙提供《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在農村建房的,提供《農村村民建住宅用地呈報表》、《村鎮規劃建設許可證》、《選址意見書》、《農村拆遷安置建房協議書》審批文件中的一項,或者由鄉鎮政府以上(含鄉鎮)及相關部門的審批手續也可辦理提取。

⊙如屬大修住房的,提供《不動產權證》或《土地使用權證》,並提供危房鑑定證明原件;

⊙夫妻雙方要提取的請出示身份證,結婚證或能證明夫妻關係的戶口簿,委託他人提取的,提供代領人身份證原件;

⊙屬建房、翻建住房的,提取截止到上述有效證明批准或簽訂時間後一年,屬大修住房的,截止到房屋鑑定證明所載明的時間後一年。

注意事項

⊙各類房屋買賣合同、房產證中房屋設計用途必須為住宅;

⊙貸款受理後,不得再憑另一套住房辦理提取;

⊙如房屋產權屬共同共有,又未提供婚姻關係證明的,提取金額按均分控制額度;

⊙提取額度截止到購房付款憑證所載明的時間。如您及配偶辦理公積金貸款的,提取截止時間不得超過貸款發放日,且提取額度加上貸款額度不得超過購房總價(包括住房補貼)。

⊙上述提取情況,在您及配偶有公積金貸款尚未還清的情況下優先用於償還貸款。

⊙一次性住房補貼可優先用於償還公積金貸款,無公積金貸款情況下,您及配偶在2000年3月以後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時,可以提取。提取條件同上。

⊙提取時提供本人的建、工、農、中行及其他銀行借記卡,中心會將提取金額打入到您的卡折內。

⊙公積金中心對於提供的材料能夠當即確認的,當天辦結。

⊙對所提供材料需要核實的,在接到受理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給予答覆,對提取原因或提供的證明材料調查核實難度較大的,按實施細則等規定執行。

離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積金

離退休提取所需的材料

⊙離退休批覆或離退休證明原件;

⊙本人身份證,委託他人提取的,提供代領人身份證原件;

⊙如已受理公積金貸款尚未發放的,借款人及配偶均不能提取。貸款發放後,借款人及配偶其中一方已保留6個月還貸額的,退休方可銷戶提取衝還貸款;

⊙由於企業破產等原因無法出具退休批覆的,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經審批,可憑本人身份證提取;凡尚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需憑退休證或領取退休金的憑證辦理提取。

⊙退職人員均參照離退休人員,可憑退職證辦理提取。

⊙如您在中心預留信息完整,可以通過登錄湖州公積金手機APP或公積金網上辦事大廳直接辦理。

⊙提取時提供本人的建、工、農、中行及其他銀行借記卡,中心會將提取金額打入到您的卡折內。

完全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以及遇到其他突發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完全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所需的材料

⊙如為大部分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提供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證明及由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出具的1-6級傷殘鑑定證明原件;

⊙本人身份證,委託他人提取的,提供代領人身份證原件;

⊙如您及配偶有公積金貸款尚未還清的情況下優先用於償還貸款。

⊙提取時提供本人的建、工、農、中行及其他銀行借記卡,中心會將提取金額打入到您的卡折內。

二、重大疾病、重大傷害事故提取所需的材料

⊙職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身患重大疾病、提供醫療部門出具的重大疾病證明(惡性腫瘤、尿毒症、組織器官移植、白血病、慢性再生障礙性貧血、重性精神病、重症癱瘓)、醫療部門或醫保中心出具的自付醫療費用憑證原件;

⊙發生重大傷害事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憑公安或醫院或保險公司出具的重大傷害事故證明原件;

⊙結婚證、戶口簿反映直系親屬關係的證明原件;

⊙本人身份證,委託他人提取的,提供代領人身份證原件;

⊙提取額度不得超出當期支付自付醫療費用之和。

⊙如您及配偶有公積金貸款尚未還清的情況下優先用於償還貸款。

⊙提取時提供本人的建、工、農、中行及其他銀行借記卡,中心會將提取金額打入到您的卡折內。

出國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積金

出國、出境定居所需的材料

⊙出國或出境定居證明或當地戶籍註銷證明,如戶籍未註銷的,需提供外國定居證明,同時提供經有資質的翻譯公司出具的中文證明原件;

⊙本人身份證,委託他人提取的,提供代領人身份證原件。

⊙如您及配偶有公積金貸款尚未還清的情況下優先用於償還貸款。

⊙提取時提供本人的建、工、農、中行及其他銀行借記卡,中心會將提取金額打入到您的卡折內。

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次性還清公積金貸款提取所需的材料及注意事項

⊙銀行還貸卡(存摺),並留存貸款餘額及當月利息(當月已扣利息除外);

⊙夫妻雙方都要提取的,提供雙方身份證原件;

⊙如借款人為婚前貸款,配偶首次提取衝還貸款的還需提供配偶身份證、結婚證、配偶戶口簿,配偶本人當場簽字認可;

⊙提取截止到結清當日。

還清商業貸款提取所需的材料及注意事項

⊙銀行借款合同,並必須體現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性質原件;

⊙還清貸款憑證原件;

⊙合同上體現的借款人及配偶要提取的請帶好身份證,結婚證,委託他人提取的,提供代領人身份證原件;

⊙提取截止到還清憑證所載明的時間;

⊙婚前貸款的,婚後共同還貸的,還清後可憑結婚證明辦理提取,並在《住房公積金提取受理單》上承諾夫妻共同還貸事項。

償還異地公積金貸款提取所需的材料及注意事項

⊙公積金個人住房借款合同;

⊙銀行還貸卡(存摺);

⊙夫妻雙方或配偶提取的,需提供雙方身份證、結婚證原件;

⊙如借款人為婚前貸款,配偶提取衝還貸款的還需提供配偶身份證、結婚證、配偶戶口簿,配偶本人當場簽字認可;

⊙需提供最近期12個月的公積金還款明細(須貸款地公積金中心蓋章);

⊙提取還貸時,必須正常還貸滿一年,同時系統將在個人公積金賬戶中保留6個月的還款額,提取到辦理當日。

特別說明

⊙住房公積金貸款或銀行按揭貸款還清後提取住房公積金,借款人及配偶應遵循以下原則:一是還貸款提取不得超過貸款本金及該貸款所支出的利息(不包括住房補貼);二是該房屋的購房提取及還貸款提取之和不得超出房屋總價(包括住房補貼),所付利息可不計算在內。

租賃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

租房提取所需的材料及注意事項

⊙公共租賃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提供身份證、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租金繳納憑證、提取額度為實際支付金額;

⊙租賃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僅需提供身份證辦理提取,“繳存地查詢的本人及配偶無房證明”由中心數據共享獲取,對發現職工及配偶在繳存地有房的,審核不予通過。

⊙繳存地擴展到全市範圍內,即職工本人及配偶在全市範圍內無自有產權住房。

⊙每月提取額均不超出職工當月繳存額的60%,且市區(含吳興區)每人提取金額最高不超過1000元/月,其他縣區最高不超過800元/月。賬戶已封存的,按最高不超過1000元/月計算。

⊙取消首次辦理時一次性提取前六個月的政策。

申請辦理方式:1.市民服務中心、銀行延伸網點窗口 2.網上申請——浙江政務服務網 3.“浙裡辦”手機APP申請

其他情況:

⊙若提取人及配偶未還清公積金貸款的,應當優先用於歸還貸款。

⊙提取時提供建、工、農、中行及其他銀行借記卡,中心會將提取金額打入到您的卡內。

⊙中心對通過誠信申報辦理的住房公積金提取業務會通過數據共享核對、人工抽檢等方式進行事後跟蹤檢查,發現提交、共享、申報的資料和數據不真實或弄虛作假的,將按照中心信用管理相關規定處理。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積金

死亡提取住房公積金所需的材料及注意事項

⊙繼承(遺贈)公證證明或法院判決書。

⊙死亡證明或者宣告死亡證明。

⊙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轉入公證書或法院判決書指定的受託代理人賬戶內。受託代理人需提供身份證原件,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借記卡。如明確為一人以上的,所有註明的繼承人應到場並提供身份證原件,另書面授權委託指定一人為公積金提取人。

特別說明

⊙上述提取情況,若提取人及配偶未還清公積金貸款的,應當優先用於歸還貸款;

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提取住房公積金

享受城鎮最低生活保障提取住房公積金所需的材料及注意事項

⊙提取人被納入本市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範圍或特困求助範圍的,提供民政部門印發的《低保證》或總工會印發的《特困證》原件;

⊙本人身份證,委託他人提取的,提供代領人身份證原件;

特別說明

⊙上述提取情況,若提取人及配偶未還清公積金貸款的,應當優先用於歸還貸款;

⊙提取時提供建、工、農、中行及其他銀行借記卡,中心會將提取金額打入到您的卡折內。

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未重新就業滿五年或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提取住房公積金

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未重新就業滿五年或者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提取住房公積金所需的材料及注意事項

⊙非本市戶籍或戶口遷出本市,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的,在異地未重新就業的封存滿半年提取。

⊙非本市戶籍或戶口遷出本市,在數據共享前公積金中心不能確認的,仍需提供本人戶口本或居住證;

⊙本市戶籍的繳存職工失業後未重新就業,辭職、開除、被判處刑罰等類型均統一合併為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且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滿兩年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本人身份證,委託他人提取的,提供代領人身份證原件;

特別說明

⊙上述提取情況,若提取人及配偶未還清公積金貸款的,應當優先用於歸還貸款;

⊙提取時提供建、工、農、中行及其他銀行借記卡,中心會將提取金額打入到您的卡折內。

使用住房公積金支付物業管理費

申請範圍

⊙適用於提取湖州市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支付繳存職工自住住房物業管理費。

申請條件及注意事項

⊙申請人及配偶無住房公積金貸款或已還清的可以提取。如申請人及配偶尚有住房公積金貸款未還清的,只能按衝還公積金貸款政策執行。

⊙只限於提取支付申請人及配偶一套自住住房的物業費(含同一小區汽車庫或汽車位)。申請人及配偶雙方不能重複提取,即不能以各自名下一套住房分別來提取物業費。

⊙只限於提取申請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積金(如房屋另有共有產權人的,任何一方只要住房公積金貸款未還清的都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物業費)。

申請提取額度及注意事項

⊙每次申請提取金額為一年及以上實際支付的物業費。

⊙提取金額上限按市公佈的普通住房最高住房面積與物業費標準執行。目前,提取金額最高每年不得超過3456元(按市公佈的普通住房上限144平方米×物業服務費每平方米月收費2元計算)。

⊙支付金額低於最高標準的按實際金額提取,即物業費的發票金額(金額提至元)。

申請提取時間的規定

⊙從執行時間開始,申請人每年只能申請一次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物業費。

⊙為方便繳存職工,從2014年起該政策實施後一直未提取的,在時間上可以合併提取。

⊙住房公積金貸款還清後,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物業費按還清後次月計算。

⊙物業費提取按照實際支付的月份或年度費用為準。

⊙2014年1月之後發生的物業費才可以提取。

申請提取所需的材料及注意事項

⊙申請人身份證、婚姻證明,如已婚的另需提供配偶身份證。

⊙房屋所有權證。

⊙物業費稅務發票。

其他說明

⊙婚前購買單獨產權的,婚後可以提取配偶方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物業費。

⊙房屋產權為共有的,只能為共有權人的其中一方提取。

⊙屬再次以該套住房支付物業費申請提取時不需提供《不動產權證》原件,只需提供載明詳細地址與業主姓名的物業費稅務發票以及身份證、結婚證或戶口簿等原件。

⊙提取本人餘額不足的,可由配偶方補提,但不能超過規定限額。如提取後,封存職工賬戶內餘額不足100元的可銷戶提取。

⊙繳存職工違反本辦法,採取欺騙手段,以支付物業費名義騙提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收回所提用於支付物業費的住房公積金,並按照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予以處罰。三年內不再受理該繳存職工及配偶以支付物業費名義要求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

提取業務辦理流程圖


湖州市住房公積金提取指南


湖州市區金蓋山路市民服務中心服務時間:

⊙週一至週五9:00—17:00;

⊙週六上午上午9:00—12:00(月末結算日除外);

⊙國家法定節假日和每月最後一個工作日不對外辦理業務。

服務聯繫方式:

公積金諮詢熱線:12329

直屬業務部:湖州市吳興區仁皇山街道金蓋山路66號 市民服務中心一號樓一樓A區 0572-2032581 0572-2032582 0572-2056749

南潯區管理部:南潯區市民服務中心1號樓2樓G區辦事大廳(南潯鎮南林中路660號) 0572-3018220

德清縣分中心:德清縣武康鎮新豐南路58號(奧體一號小區東區2號樓) 0572-8060405

長興縣分中心:長興縣行政服務中心三樓,龍山街道錦秀路8號 0572-6033515

安吉縣分中心:安吉縣昌碩街道雲鴻東路439號 0572-5025749、0572-5122778、0572-5125258、0572-5707822

湖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址http://hzgjj.huzhou.gov.cn/可下載公積金業務的常用表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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