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新國標”實施首日,寧波查處未掛牌違法行為586起

4月15日是電動自行車“新國標”實施首日,我市公安交警部門加強執法力度,對未懸掛號牌的電動自行車進行嚴厲查處。

截至昨日16時,交警部門共處罰此類交通違法行為586起,其中扣車22起,罰款564起。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首日,宁波查处未挂牌违法行为586起

昨日一大早,甬派記者上路跟隨交警一起執法,通過直播的形式,和寧波市民一起見證了電動自行車“新國標”實施首日的早高峰執法情況。

甬派記者在採訪中發現,有市民登記並領取了號牌,卻並未在電動車規定位置懸掛。

“我號牌已經辦了,還沒有安。”在採訪過程中,因為未懸掛號牌被交警攔下的吳先生一邊說,一邊從電動車的後備箱中,拿出了一張綠色的臨時號牌。

“號牌辦理了,就應該懸掛上。”由於吳先生是第一次未懸掛號牌上路,所以交警以教育為主,並督促吳先生儘快安裝號牌。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首日,宁波查处未挂牌违法行为586起

“在今天執法過程中,我們還遇到有市民解釋的種種未上牌原因,但這些都不能成為逃避處罰的理由。”對於此種違法行為,鄞州交警大隊東部新城中隊的仇警官說,“我們將嚴格按照首次罰款50元,再次扣車的原則,加大執法力度,對電動車未懸掛號牌上路的行為進行查處。”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首日,宁波查处未挂牌违法行为586起

據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寧波市電動自行車上牌率達到93%以上。

記者從寧波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瞭解到,除對電動車未懸掛號牌上路的違法行為嚴格查處外,交警部門還將嚴查電動自行車逆行、闖紅燈、違法載人等重點交通違法行為,並對駕駛電動自行車未佩戴安全頭盔的行為進行勸導。

在此也提醒廣大市民,4月15日起,電動自行車臨時過渡號牌(綠色)停止發放。市民在4月15日前購買的符合“舊國標”的電動自行車,請持正規購車發票在30日內上牌,逾期將不予上牌;未上牌期間,如需駕駛電動自行車上路,請駕駛人隨身攜帶身份證或居住證、購車發票、合格證等相關資料。4月15日後購買的“舊國標”車輛均不予上牌。


編 輯 | 張 莉 責 編 | 沈欣 劉海懌

核 發 | 張吉峰 來 源 | 甬派 寧波交警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