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經營權30年不變,沒有土地的人怎麼辦?

土地承包經營權30年不變,沒有土地的人怎麼辦?

有許多朋友在關注一個問題:我是農村戶口,但是沒有分到土地怎麼辦?

有些人年齡大了,有了老婆孩子,也給孩子上了農村戶口,可是也沒有分到什麼土地、宅基地之類的,遇到這種情況怎麼辦呢?

首先,你要知道原因。

土地承包經營權30年不變,沒有土地的人怎麼辦?

為什麼有人是農村戶口卻沒有地?

農村戶口沒有地的原因多不勝數,可以說千奇百怪。但主要表現有兩方面:

全國第一次分田到戶是在1980年,第二次土地調整是在1990年,暫時還沒有進行第三次調整,第三次的土地調整是定於2040年,在1990年以後出生和外地遷入戶口的,沒有土地份額。有些地方完成土地承包調整工作可能會延遲幾年的時間,比如某地在1995至1996年基本上完成了農村土地二輪承包工作,那麼1996年後的就沒有土地份額了。

其次,戶口的遷入遷出造成的影響,比如因嫁娶、求學、外出、死亡等因素都會出現沒有宅基地和土地的問題。土地家庭承包經營的基本政策是: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土地承包期內,不因家庭成員中的某個人死亡而收回該人口的承包地,也不因家庭新增成員而增加承包地,出嫁女在新居住地沒有取得承包地的,原承包地保留。

土地承包經營權30年不變,沒有土地的人怎麼辦?

怎樣能得到地?

如果你是農村戶口,又沒有土地,但符合這三個條件,你就可以去申請土地:

(1)集體經濟組織依法預留的機動地

(2)通過依法開墾等方式增加的土地

(3)承包方依法、自願交回的土地

還有一個方式就是通過土地流轉的辦法取得農業生產用地。

其實,即使你是農村戶口,但並沒有規定就一定要有土地,如果你所在的村裡已經沒有多餘的土地了,那自然也就無法分給你的。只有等到村裡重新調整承包地時,可以要求分得承包地。在這個時候你可以看看是否能申請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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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請宅基地?

宅基地是農村的農戶或個人用作住宅基地而佔有、利用本集體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過房屋或者決定用於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過房屋但已無上蓋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準備建房用的規劃地三種類型。宅基地的所有權屬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

如果你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就去試試申請農村宅基地:

(1)因子女結婚等原因確需分戶,缺少宅基地的

(2)外來人口落戶,成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沒有宅基地的

(3)因發生或者防禦自然災害、實施村莊和集鎮規劃以及進行鄉(鎮)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需要搬遷的

具體流程還是逐級上報批准的,先從鄉鎮到縣市土地主管部門,再到縣市人民政府,如果你的宅基地申請都獲得了批准,就說明你申請成功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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