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再喜歡那個不喜歡你的人

幾乎每個人都喜歡過一個不喜歡自己的人,其實不是你喜歡的人不喜歡你,而是你非要去喜歡那個不喜歡你的人。這兩者簡單看來都差不多是一個意思,其實並非如此。前者多半發生在初時的階段,而後者則體現出一個人愛而不得卻還要卑微堅持的情感。

我記得當初喜歡過一個人,我喜歡她吃飯時把菜夾到嘴裡後細嚼慢嚥的樣子,喜歡她披著頭髮的樣子,可是她頭髮比較乾枯,我一直想送她一瓶洗髮水,可惜直到今天還沒能送出去。

我喜歡她的柔弱的氣質,喜歡她的恬靜、乖巧、善良,儘管她不是很美,但是她很有氣質,將來會更有氣質,因為她永遠透露出一種有趣的靈魂。

後來,我們在同一個省,也在同一個市,只是她在城市的東邊,而我在城市的西邊。也正是因為這樣,我每天都早起,只為看太陽從她那邊升起,希望有一天她也能看看夕陽,夕陽是一個溫暖的存在,我很想把西邊溫柔的光束灑向她,我們離的那麼近,心卻離的那麼遠。

故事無論是好是壞,都將會迎來一場強制性的結束,她快畢業了,也就意味著會去到另一個地方開始新的生活,而我沒有一個合理的身份陪著她一起闖蕩。

其實有時候想想,放棄一個人也不是什麼難事,時間久了,一切也就淡了。往後,努力讓自己變得不悲不喜,不再為情所困,走自己的佛系人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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