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份的自考已經結束了,自考的小夥伴終於可以好好放鬆了!
鑑於總有小夥伴問畢業證的相關問題,今天就小編就來帶大家瞭解下如何辦理畢業手續。
畢業條件
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考生,具備下列條件,方可參加畢業審查,辦理自學考試畢業證書。
①考完本專業考試計劃所規定的理論課程且考試成績合格。
②完成該專業所規定的實踐性環節課程考核,並取得合格成績。
③思想品德經鑑定符合要求。
④辦理本科畢業證書者,必須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專科及以上畢業證書。
畢業手續
考生根據專業考試計劃自己判斷並申請畢業,市自考辦不負責通知考生辦理畢業手續。
凡符合畢業條件的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上半年6月上旬,下半年12月上旬,具體時間以當地自考辦安排為準)持“准考證”、“身份證”、全部“課程合格證”,辦理本科畢業證者還須持有專科及以上畢業證原件,到所在市自考辦申請辦理畢業證書,經市自考辦初審符合條件者,打印考生基本信息單,交考生核對簽字,併發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思想品德鑑定表》。
在職人員由考生所在單位的人事(勞資)部門的負責人寫出評語,加蓋單位公章;非在職人員由鄉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核並寫出評語,加蓋公章。
經市自考辦、主考院校、省自考委三級審核後,符合條件者,發給畢業證書及畢業生檔案。
具體程序
考生將本人准考證、身份證以及全部單科合格證書交當地自考辦初審,經初審合格後發給《畢業生登記表》。
《畢業生登記表》由考生本人填寫,所在單位(非在職人員由街道辦事處或鄉人民政府)簽署意見後,於規定日期送交當地自學考試辦公室報所在市自學考試工作委員會和省考委審核。
考生填寫《畢業生登記表》不得隱瞞和造假,不得擅自塗改,違者將予以嚴肅處理,直至取消畢業資格;審核合格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考委頒發相應的畢業證書,主考學校在畢業證書上副署。
畢業生的有關檔案材料由省自學考試辦公室送畢業生所在單位組織、人事或勞動部門存入本人檔案。
領取程序
領取憑證:准考證、身份證
1、出示准考證、身份證,告知自考專業及層次。
2、在領取畢業生檔案登記簿上簽名,如系受人委託代領,應同時出示被委託人的身份證,並在簽名欄內籤“***代”;
3、領取檔案袋和證書夾,仔細檢查,有無錯裝或缺漏(檔案袋內裝自考畢業證書、自考課程合格證、自考畢業生登記表及畢業成績單);
4、將畢業證書、自考課程合格證取出,由本人妥善保管。將自考畢業生登記表及成績單(各1份)密封在袋內交本人所在單位勞動人事部門(建議考生在密封檔案前將自己的畢業生登記表複印一份留存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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