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報規模100-300MW,陝西發佈光伏平價上網政策

4月12日,陝西省發改委下發了《關於開展風電光伏平價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要求:

(一)單個項目規模原則上不低於10萬千瓦(含)不超過30萬千瓦(含)。

(二)同一投資主體(包括集團公司在陝全部子公司、以及合資公司)最多隻能申報2個(含)項目。

(三)申報企業為股份制公司的,股東方不超過2家,並明確各方股權比例,同時需有絕對控股方(業績按權益考核)。

(四)申報企業應承諾項目建設期不進行變更和轉讓。

要求所有申報項目應於2020年9月30日前全容量建成併網。逾期未建成併網的,項目建設主體2年之內不得參與陝西省風電、光伏項目建設。並要求4月22日前上報到陝西能源局。

關於開展風電光伏平價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市發展改革委、韓城市發展改革委、楊淩示範區發展改革局、西鹹新區改革創新發展局,神木市、府谷縣發展改革局,國網陝西省電力公司、陝西省地方電力公司:

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於積極推進風電、光伏發電無補貼平價上網有關工作的通知(發改能源〔2019〕19號》、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於報送2019年度風電、光伏發電平價上網項目名單的通知》要求,現就申報風電光伏平價項目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原則

(一)支持在風能、光照資源、土地資源、電網接入和消納條件好的地區組織平價項目。

(二)鼓勵採取農光、漁光、牧光等土地綜合利用與治理方式,提高項目整體收益水平。

(三)確定為平價風電光伏項目後,不得申報後續年度陝西省風電光伏競爭性配置建設規模。

(四)鼓勵存量項目自願轉為平價項目。鼓勵2018年或以前年度核准(已備案)的陸上風電光伏發電項目自願轉為平價項目。(此類項目企業只需提供核准(備案)文件和承諾函)

(五)市、縣級政府部門應支持平價上網風電光伏發電項目,建立健全服務體系,簡化項目建設審批手續,降低企業開發風電光伏電站的非技術成本;禁止收取資源出讓費、不得將在本地建廠、採購本地設備作為捆綁條件。

二、申報條件

(一)具備接入和消納條件。項目業主要落實項目是否具備接入和消納條件。

(二)落實項目用地條件。項目所在市、縣統一協調自然資源部門,對項目用地是否符合國土、林地利用政策和生態保護政策等進行確認,並出具文字意見。意見中應明確項目各類用地的土地屬性是否符合風電光伏發電用地政策及價格。

(三)保證項目如期建成。所有申報項目應於2020年9月30日前全容量建成併網。逾期未建成併網的,項目建設主體2年之內不得參與陝西省風電、光伏項目建設。

三、申報要求

四、有關要求

(一)合理選擇項目建設場址,項目佈局要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建設規劃等。要嚴守耕地保護紅線、生態保護紅線,嚴格執行生態紅線區域保護規劃。

(二)做好電網服務。項目業主要做好項目接入和消納核實工作,電網企業要做好項目接入和消納認證工作,確保配套電網送出工程與項目同步建設。

(三)建立獎勵激勵機制。對建設速度快、併網消納落實、實施效果好的項目,給予項目建設單位後續平價上網項目優先權。

請各市(縣、區)將請示文件、項目統計表(詳見附件1)、項目承諾函(詳見附件2)、企業申報材料(詳見附件3)1式3份於4月22日前連同電子版報送我局。

聯繫人:郭廷波 聯繫電話:029-63913144

郵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陝西省XX市(區、縣)2019年第一批擬建平價上網項目信息表

2.陝西省風電光伏平價項目建設承諾函

3.陝西省平價上網風電光伏項目申報材料編制提綱

陝西省能源局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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