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ra老闆:有錢人才能衣著光鮮是不公平的

 Zara老闆:有錢人才能衣著光鮮是不公平的

文 / 華商韜略 夏喬 伊然

2019年3月13日,Inditex發佈集團2018財年業績報告。

報告顯示,Inditex在全球的業績集團淨銷售額同比上漲3%至261.4億歐元。集團2018財年毛利潤同比上漲4%至148億歐元,淨利潤同比上漲2%至34.4億歐元。

但Zara的老闆並不開心,因為2018 年是 Zara 母公司 Inditex 集團成立以來增長最慢的一年。

整體業績增長的放緩意味著Inditex集團代表的快時尚業態已從成長期進入成熟期。

龐大的實體店成本是最大的包袱。

4月10日,據Zara母公司Inditex集團遞交給西班牙證券交易所的文件顯示,去年的經營實體租賃費用同比增加1.4%至23.92億歐元約合180億人民幣,是總收入的10%。

但這又正是Zara不可能放棄的成本,實體店帶來的平價奢華的時尚體驗一直是Zara的亮點。

 Zara老闆:有錢人才能衣著光鮮是不公平的

Zara背後的男人則是阿曼西奧·奧特加,現在的歐洲首富。

奧特加1936年生於西班牙北部貧困的加利西亞地區。爸爸是一名鐵道工人,媽媽給富人家做幫傭。

“對不起,我不能再賒賬給您了。”當時,奧特加剛上小學,聽到雜貨店老闆對媽媽說出這句話不久,他就輟學了。輟學後他先是在一家襯衣店當學徒,後來又學縫紉,因為聰明好學,幾年後當上了部門經理。

奧特加註意到,一件衣服從生產到出售,中間的利潤空間很大。

當時,店裡流行一種近似晨衣的睡袍,款式時髦,吸引了很多女性前來。因為價格偏高,普通家庭女士們只能遠觀。奧特加心想:“只有有錢人才能衣著光鮮是不公平的。”然後他決定親手製作款式相近的睡袍,以平民的價格,推向市場。

他們的第一批產品,第二批產品,第三批產品,都是很快就賣光。

 Zara老闆:有錢人才能衣著光鮮是不公平的

1963年,奧特加和妻子辭職開了一家叫Goa的服裝作坊。10年間,這家小作坊慢慢壯大,由原來的三四人擴至500人,還有專門的設計團隊。但是,奧特加都是靠經銷商完成銷售。

1975年,與奧特加合作的一家德國經銷商突然倒閉,取消一大筆訂單,幾乎讓奧特加經營十多年的事業破產。幾經週轉,僥倖存活下來後,奧特加和妻子決定創建自己的品牌,自產自銷。

Zara就這樣誕生了。

之後的40年,Zara讓奧特加成為了歐洲首富。

不同於其他稍微有點名氣便瘋狂打廣告的品牌,Zara從來不做廣告。他認為傳統廣告是毫無意義的分心行為。

他更願意把大量的錢花在店鋪上,相信產品本身就是最好的宣傳。

“我們要讓別人為我們宣傳,也要為他們的宣傳鋪平道路。”從第一家店鋪開始,Zara選址往往都在市中心的最繁華地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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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紐約,奧特加為了把店開在第五大道666號,花費3億美元。在巴黎,他選擇香榭麗舍大街,和LV、Prada們做鄰居。

他還高薪聘請著名的櫥窗設計師霍爾迪,讓Zara的櫥窗永遠能引來矚目,並被口碑相傳。

每間門店都要做到地理位置好,櫥窗設計漂亮,陳列有逼格,空間大而舒適。

奧特加還要求導購員都是察言觀色的高手,即使某位客人試了10件衣服一件都不要,也要“你什麼都沒看見”。

讓消費者心甘情願為Zara大廣告,颳起平民時尚風潮。

物以稀為貴,奧特加深諳其道。Zara一直堅持小批量生產,即使是熱銷款,也最多在店裡停留不會超過4周。

快消,降低了庫存積壓的風險。

“我們試著讓顧客明白,要是他們看到了喜歡的衣服,一定要立刻買下來,錯過就買不到了。這樣,我們營造出了緊迫感,當即購買的可能性也更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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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傳統服飾公司,Zara的管理模式更像是科技企業。奧特加對Zara實行完全的數字信息化管理,把“大數據”玩得很溜。

Zara遵循市場導向原則,市場上流行什麼,用戶需要什麼,就生產什麼。

消費者看到秀場上的新品,希望儘快擁有價格便宜的同款。

Zara的產品從改版設計到出庫,整個流程不超過15天。

時裝週還沒有結束,模特身上的類似款衣服已經出現在Zara商店裡。

一般快時尚品牌每年最多出5000多款設計,而Zara每年至少要出2萬多款。

拉科魯尼亞位於西班牙西北,是一個規模不大的漁港城市,但就在這巴掌大的地方,擠下了Zara下屬的12個工廠,Inditex集團總部也設在此。

這些工廠是Zara在全球服裝零售業中逆襲的關鍵。

“歐洲製造”會增加勞動成本,但卻可以保證速度,在最短時間內推出新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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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ra還掘地20多公里,建立了地下傳送網絡,而且擁有兩個航空基地,歐洲以外的商品全部走航空,保證72小時內送達店鋪。

“速度至上”,時間在他那裡,真正變成了金錢。

奧特加曾坦言,Zara不是原創者,而是應對潮流的快速反應者。當然,還有更加通俗易懂的說法——“山寨”。

“相似款”讓Zara備受業內譴責並承擔代價:每年都要因此吃到幾千萬歐元的罰單。不過對於幾百億歐元的收入來講,這點錢不算什麼。

奧特加是“高調做事,低調做人”的典型。

他說自己是洛克菲勒的追隨者,嚴格遵循著洛克菲勒的遺訓:“在報紙上最佳的曝光模式就是刊載你的出生、結婚以及死亡的小小簡述”。

 Zara老闆:有錢人才能衣著光鮮是不公平的

奧特加自己的穿著打扮和時尚一點也不搭邊。他平時喜歡穿普通的藍色襯衫,灰色休閒褲,從來不打領結。他自己從來沒有穿過Zara的任何一款衣服!

2011年,奧特加辭去CEO的職務,但他還是每天最早到公司,最晚離開公司。有員工爆料說:我9:30到公司的時候,他就在女裝部那兒。我 19:00下班了,他還在那兒。只要不出差,他就會去女裝部。有時候知道他去倫敦出差了,你會松一大口氣,可中午的時候你會發現他又回來了。

奧特加坦誠:“我可以餘生不再工作,但我喜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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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均來自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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