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解“入园难、入园贵”,河北支持街道、普通高校、国有企事业单位等举办公办幼儿园

破解“入园难、入园贵”,河北支持街道、普通高校、国有企事业单位等举办公办幼儿园

鼓励街道、村集体、国企事业单位、普通高校举办公办园;非营利性民办园收费办法2019年出台,营利性民办园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民办园一律不准单独或作为一部分资产打包上市……《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称《实施意见》)日前正式出台,规范学前教育及相关机构发展,破解“入园难、入园贵”。

鼓励普通高校举办公办园,为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

《实施意见》提出,多渠道挖潜扩大增量。充分利用腾退搬迁的空置厂房、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等,以租赁、租借、划转等形式举办公办园;鼓励支持街道、村集体、有实力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特别是普通高校举办公办园,在为本单位职工子女入园提供便利的同时,为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

对于军队停办的幼儿园,要移交地方政府接收,实行属地化管理,确保学前教育资源不流失。

鼓励有条件的公办示范性幼儿园通过举办分园、承办新园、集团化办园、托管弱园和合作办园等形式扩大规模,提高优质资源覆盖面。对举办或托管新园较多的公办园,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剂增加编制,财政安排相关经费。

营利性民办园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并接受政府监管

《实施意见》提出,各地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幼儿园类别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公办园收费标准并实行动态调整。

2019年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财政、教育部门出台非营利性民办园(包括普惠性民办园)收费具体办法

营利性民办园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幼儿园依据办园成本、办园水平、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自主确定。

民办园收费项目和标准确定后,向社会公示,接受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督。各级政府依法加强对民办园收费的价格监管,坚决抑制过高收费

民办园一律不准单独或作为一部分资产打包上市

《实施意见》提出,遏制过度逐利行为。民办园应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收取的费用应主要用于幼儿保教活动、改善办园条件和保障教职工待遇,每年依规向当地教育、民政或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社会资本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协议控制等方式控制国有资产或集体资产举办的幼儿园、非营利性民办园;已违规的,由教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清理整治,清理整治完成前不得进行增资扩股。

参与并购、加盟、连锁经营的营利性民办园,应将与相关利益企业签订的协议报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当地教育部门应对相关利益企业和幼儿园的资质、办园方向、课程资源、数量规模及管理能力等进行严格审核,实施加盟、连锁行为的营利性民办园原则上应取得省级示范性幼儿园资质。

幼儿园控制主体或品牌加盟主体变更,须经所在县(市、区)教育部门审批,举办者变更须按规定办理核准登记手续,按法定程序履行资产交割。

民办园一律不准单独或作为一部分资产打包上市。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营利性民办园,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营利性民办园资产。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