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中国版权“新势力”

作者|Cinderella/Achor/Rice

(本文2944字,阅读约需6分钟)

北京时间4月10日晚,欧洲南方天文台(ESO)发布人类历史上首张黑洞照片,黑洞照片被众多公众号等新媒体转发。有网友发现,在视觉中国网站上这张黑洞照片被标注版权为视觉中国所有。随后,陆陆续续有网友发现一些并未授权视觉中国的图片也被其强行“拥有版权”。连共青团中央也在微博上无奈发问:“国旗、国徽的版权也是贵公司的?”围绕着视觉中国等图片运营平台,一度被冠以“黑”“恶”之名。

那么,类似视觉中国的图片运营方究竟有多黑,有多恶。接下来,我们从诉讼数据层面,起底这股中国版权“新势力”。

视觉中国旗下有“三叉戟”,华盖创意、汉华易美(Getty Images、500PX、Corbis、Bettmann)、东星娱乐(tungstar.com),分别对应视觉社交、视觉内容及服务、视觉数字娱乐三大业务板块。

凭借这“三叉戟”视觉中国在图片版权领域可谓是打遍天下无敌手。面对涉嫌侵权方,其祭出了“三板斧”。一板斧律师函打前锋,起到威慑作用;二板斧感情牌殿后,和解赔偿;三板斧出绝招诉之公堂。

这“三板斧”下去,谁人不服。当然了,此种图片运营平台的最终目的,并非“打官司”这么简单,其最终目标要的是赔偿金。这一点从其诉讼数据方面可管中窥豹。

诉讼情况概览


1、华盖创意

华盖创意全称“华盖创意(北京)图像技术有限公司”,经知产宝检索,裁判文书共4080份。其年度分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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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盖创意案件数量从2010年2015年,呈持续增长趋势,但从2016年起,则呈现下降趋势。

2、汉华易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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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华易美在2016年之前,案件数量较少,但近两年呈现爆炸式增长,预计2018年整年的案件量不会少于2017年。

结合华盖创意近几年诉讼数量的减少,以及视觉中国最新的架构设计(视觉内容与服务归于汉华易美,Getty Images、500PX、Corbis、Bettmann,见官网说明),可以推测,视觉中国的维权主体将由华盖创意逐渐转移到汉华易美

3、东星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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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星娱乐在2014、2015、2016三年有一定的案件数量,近两年再没有诉讼发生。

诉讼情况分析


汉华易美案件裁判文书中,一审文书占绝大多数,其中撤诉又占多数,上诉的53起案件,全都维持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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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盖创意数据特征基本同上,维持一审的二审判决(及撤回上诉和被驳回再审申请的)共739件,其他一审文书,结果分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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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汉华易美和华盖创意两大维权主体的数据中,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撤诉率高。

2)原告支持率高,同时原告驳回率极低,甚至不足1%。

3)上诉率低,改判率低。

视觉中国并不是这个行业的个例,有些公司以此作为盈利的主要来源,进一步演变成一种灰色的商业模式。以全景网络为例,它创建于2005年,最开始只是一家传统的图片代理公司。但现在,它似乎找到了新的”生意经“。

根据知产宝网站查到的信息,全景网络涉及诉讼3936条,几乎全为版权纠纷。并且判决金额的中位数都在10000元。其就此获利之多,让人咂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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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称,全景网络的模式是以起诉之际,进一步寻求合作,往往要求企业签订三年合作协议,每年企业需要向其支付20万/年的服务费。我们对案件进一步抽丝剥茧可视化分析后,真相看起来更清晰了。全景网络涉案的判决结果有大约百分之六十都是按撤诉处理,它和被告之间在法庭外究竟发生了什么令人遐想,是否利用一些公司不愿惹上负面消息的心态,走起诉-和解这样近乎“完美”的商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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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连向来在法庭上所向披靡的腾讯也当过全景网络的被告。九宇资本旗下六合咨询曾出过的一份关于全景网络的研究报告。报告显示,全景网络法务部门针对侵犯公司知识产权行为进行维权诉讼产生收入,通过渠道和直销模式为网站承揽大量广告业务,这项收入在2015年和2016年上半年分别达到3688万和3567万,毛利率都是100%,最高增幅达到6166%。

而全景网络为此付出的就是大量雇佣法务、广发律师函,甚至不用出庭应诉,绝大多数是这样不需要太多技术含量的工作。

从上述数据可知,类似视觉中国的撤诉率均在六成以上,箭在弦上,为何却引而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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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视觉中国创始人柴继军回怼经纬中国张颖:评论极不客观公正,诉讼维权不是我们的商业模式》


这也就是类似“视觉中国”们传说中的的三步法:先是沟通函,再是律师函,最后一步是诉讼,柴继军说“绝大多数”客户会在司法诉讼判决前与视觉中国达成和解并成为客户,这些和解客户即是那六成多撤诉案件中的被告

经过“三重筛选”,最后一层筛子用最细的罗网留住了最多的客户,司法威严功不可没。而那些不愿意被“拿捏”的人,最终坚持走完了诉讼,他们最终赔付金额倒是不算高(无论汉华易美还是华盖创意,判决结案的案均判赔额均未破万),只是搭上了一定的诉讼之累以及不甚好看的“侵权记录”。

类似“视觉中国”们仅是一个图片平台,它的权利来源于图片著作权人。这是一种合法的权利,沟通函、律师函、起诉状也都是合法的维权手段,尽管这种手段似乎带有浓烈的商业气味和市场气味。

作为用户,总该有基本的知识产权意识,使用他人的智慧成果就该付出相应的报酬,白吃白拿的时代早已过去。拿人手短,吃人嘴软,如果侵权了,自然就要处于劣势地位,由人“拿捏”也是意料之中的事。

对类似“视觉中国”们的维权成果而言,摄影师功不可没。虽然摄影师不知晓平台与其分成比例,但是大部分摄影师还是力挺视觉中国维权的方式。

对此,一位视觉中国签约摄影师表示,由于网络中的某些图片并没有标注版权来源或者进行相关提示,一些个人或者单位在选择图片时便会忽视版权问题,进而造成侵权。事实上,他们在使用图片之后也难以确认自己是否侵权,这也是视觉中国维权模式的问题所在。

该摄影师认为,“对于纠纷的被告方来说,图片版权维权的赔偿金额较高。尤其是那些经常和图片打交道的公司或者媒体,可能会有大量的图片牵扯到诉讼。所以都会觉得视觉中国有点‘狠’。但是从我朴素的理解上看,视觉中国的维权行为确实有利于广大公众版权意识的提升。”

如此看来,仅凭利益分成,摄影师并不能捞到多少好处,但是相比其他平台的“拿来主义”,摄影师在视觉中国上,不仅找到了存在感,还有利益保障,其力挺视觉中国也是有道理的。

与此种种,有摄影师认为,相较于传统图片社供图成本颇高的问题,视觉中国对于帮助摄影师建立网络图片库,把摄影师和用户连在一起具有很大贡献,他们方便了摄影师图片的销售,增加了用户购买的渠道等等;同时也帮助摄影师维权。

此外,还有摄影师表示,我们并不抵触视觉中国的维权行为,因为积极的维权确实会对图片行业的健康发展产生良性的促进作用。我们抵触的是,视觉中国的知法犯法与双标行为。美其名曰保护摄影师、保护版权,在整个大的市场环境下耍流氓行径,这对很多不知情就被帮收版权费、却没拿到一分钱分红的摄影师不公平,对很多依法使用图片的机构不公平。


起底中国版权“新势力”


图片来源:Thomas看看世界


“视觉中国”们利用这“三重网”也是赚的盆满钵盈。这一点从视觉中国的发展历程中可见一斑。

视觉中国的“筑基期”在2000年及后五年,2005年与Getty Images成立合资公司——华盖创意,由此进入“金丹期”。

2012年,收购东星娱乐,上线运营Shijue.me,成立视觉中国集团,整合所有视觉内容即服务业务,进入“元婴期”。

2014年,借壳上市,全面进入数字娱乐市场,“渡劫”成功。

视觉中国已经是一支“准独角兽”级的企业,占据国内图片行业40%以上的市场份额,从年报数据来看,视觉内容与服务是视觉中国主要盈利点,且保持了较高增速。

接下来,这个行业何去何从,“新势力”们是到了要给个说法的时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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