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给员工报销个人抬头电话费,如何做账?
员工报销电话费,发票上是个人的名字,应属于个人费用,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有的会计会做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库存现金
这样做账是错误的,在福利费中并没有个人通讯项目。建议把个人抬头的电话费做到工资中,做为通讯补贴发放,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通讯补贴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二、个人抬头凭证属于可税前扣除凭证,前提是与企业经营活动相关,符合真实性及合理性等税前扣除原则,常见但不限于以下:
(1)允许税前扣除的医药费票据。
(2)机票和火车票、出差过程的人身意外保险费。
(3)符合职工教育费范围的执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4)员工入职前到医疗机构体检费票据。
(5)企业为因公出差的员工报销,个人抬头的财政数据的签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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