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追蹤:尚海灣潑漆案一審宣判 三被告犯尋釁滋事罪獲刑

去年11月份,報道了市區恆盛尚海灣小區原物業公司的一名副經理,因為不滿業委會的兩名負責人,採用劃汽車和潑油漆的方式進行報復。當時,這事兒在社會上引起了大家的廣泛關注。近日,涉事的三人因犯尋釁滋事罪都被法院判了刑。

本案的第一被告徐某,是恆盛尚海灣小區原物業公司的副經理,去年10月份,因為小區業委會不打算再與他們公司續簽合同,他認為這都是因為業委會的兩名負責人鍾某和陸某在故意刁難,於是便產生了報復的念頭。先是在10月18號的晚上,徐某在小區地下車庫,用電瓶車鑰匙劃傷了鍾某的轎車,十多天過後,他又派公司裡的兩名員工到鍾某和陸某的家門口去潑油漆。

事後經過鑑定,被劃傷的車輛損失達到了9400多元,被潑油漆的防盜門和牆面損失也超過了2000元。

據此,崇川區人民法院在對該案審理後,以尋釁滋事罪判處徐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緩期兩年執行;而另外兩名參與潑油漆的員工同樣也被判處了拘役的刑罰。

在採訪過程中,法官也說到,最近幾年,像這樣在物業公司和業主委員會之間發生的矛盾衝突是時有發生,如果出現了什麼問題,大家還是要通過法律的途徑進行解決,否則不僅不利於化解糾紛,反而會激化矛盾,最終的結果只能是兩敗俱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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