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召开“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推进会

宁县位于甘肃省东部,东接子午岭,南邻泾河与陕西省接壤,西北、东南分别与合水县、西峰区及正宁县相邻,境内有马莲河、泾河、蒲河、九龙河、城北河等7条河流,年入境流量6.66亿km,马莲河自北向南穿县而过,为宁县最主要河流。

宁县召开“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推进会

3月29日上午,宁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水务局在县委统办楼15楼会议室召开全县“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推进会。部署全面摸清和清理整治县域河湖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严厉打击涉河湖“四乱”现象,全面加强河湖生态环境保护。县委常委、副县长边桃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任斌,县水务局局长郑金锋出席会议。

此次专项行动推进会是贯彻落实省、市“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具体行动。水务局局长郑金锋首先宣读了宁县“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专项行动的总体目标、行动范围、具体实施步骤进行了明确和部署,探索建立河湖环境治理与司法保护协作协同新机制。

宁县召开“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推进会

任斌检察长结合宁县河湖生态环境实际和河流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就如何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提出三点要求。

宁县召开“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推进会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服务保障绿色发展。此次专项行动是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协作配合,共同解决河湖流域环境资源保护问题的一次实践探索。县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落实《郑州宣言》以及林铎书记和唐仁健省长重要批示,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跟随,全面把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深刻汲取祁连山和秦岭环保问题的惨痛教训,增强底线思维,筑牢红线意识。严格按照市、县实施方案要求,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综合运用批捕、起诉、立案监督和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坚决惩治各类破坏生态的违法犯罪。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沟通协作,促进完善生态环境监管领域相关管理机制。督促职能部门认真履职,依法守护宁州大地碧水蓝天,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

二要发挥司法职能,践行生态检察理念。1.严厉惩治刑事犯罪。持续深入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坚决打击各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认真履行诉前程序,准确运用检察建议、支持起诉等监督方式,积极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职;3.强化诉讼法律监督。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推动“破坏环境资源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以及“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专项行动取得实效;4.积极开展源头治理。结合专项行动,深入分析我县发案原因、规律、特点,为生态保护、环境污染防治、食药安全管理提供司法保护。向相关部门提出强化监督、消除犯罪滋生土壤的检察建议,督促建章立制、堵塞监管漏洞,促进依法行政,夯实生态环保、食药安全源头治理基础。

三要强化组织保障,推动工作落地见效。1.加强党的领导,主动自觉接受监督。检察院将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依法履职,及时向县委和人大报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并按照上级检察机关要求,及时将检察建议抄送县委、人大、政府、政协主要领导和监察委以及检察建议发送对象的上级行政机关,进一步增强检察建议的刚性。对于检察建议发送后,不认真履行整改职责的职能部门,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同时向县监察委移送问题线索,建议对其主要领导予以追责;2.加强协同协作,聚焦执法办案重点。深化“两法衔接”工作,加强内外沟通协调与行政机关建立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机制,互通线索收集情况。加强内部合力,完善侦监、公诉、民行、控申、案管及派驻乡镇检察室之间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侦查、结果反馈等工作机制。派驻乡镇检察室要充分发挥派驻优势,切实履行职责,协同辖区乡镇深入推进专项行动,查办一批重大案件,形成强大的办案规模和声势;3.加强舆论宣传,营造专项行动氛围。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携手行政执法部门联合开展法治宣传,营造打击破坏生态环境、食药安全非法犯罪的舆论范围。采取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广泛宣传查处破坏生态环境、食药安全违法犯罪,达到“办理一案、整治一片、震慑一面”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边桃指出,召开全县“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推进会,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市专项行动推进会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县工作,动员全县上下进一步紧盯目标、定硬措施、联动发力,确保“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按期高效完成。并就如何开展好“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提出三点意见。

宁县召开“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推进会

一要深化思想认识,准确把握专项行动的新任务新要求。

“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是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水利部共同领导下,沿黄各级检察机关、河长制办公室共同参与开展的专项行动。各级党委政府对专项行动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专项行动作为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的内在要求,作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生动实践,作为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的有力抓手,周密部署,迅速行动,全面抓速。把专项行动与全县的“魅力家园建设”、“全域无垃圾”专项整治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出重拳、出实招、使真劲,坚决把河湖“四乱”问题整治到位,全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要聚焦关键节点,全面排查整治河道“四乱”突出问题一方面,要全覆盖清理排查。各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乡镇为单位,以河流为单元,对标河湖“清四乱”问题认定及治理整治标准,全面清理摸排区域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问题;另一方面,要下实手狠抓整改。水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执法、铁拳出击,严厉查处破坏河湖的违法行为。县检察院要根据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综合运用刑事立案监督、提起刑事公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履职等手段,协同各职能部门推动“四乱”问题彻底整治,努力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长效机制,实现标本兼治、系统治理。

三要加强上下联动,全力推动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水务局要充分利用河湖长平台主动联系检察院,通过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途径,搭建河湖管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机制,共同应对处置各类涉河涉湖违法违规活动;检察院要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加强协调联动,形成监督合力,努力实现依法治河、依法护河、依法守河,为全面实施河湖长制保驾护航;各职能部门要持续加大对清四乱专项行动的督促检查力度,聚焦突出问题,强化工作能效,坚决杜绝破坏河湖违法行为的发生;各乡镇要把清四乱与当前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在加强乡镇与乡镇,乡镇与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上下功夫,求突破,做到守河有责,护河担责治河尽责,切实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全县一盘棋的强大合力。

宁县召开“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推进会

会议由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范培峰主持,县水务局、林业局、农牧局、国土局、环保局等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18个乡镇乡镇长、县检察院侦监、公诉、案管、控申、派驻乡镇检察室负责人及民行科全体干警共计8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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