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莫高窟:王道士是“罪人”嗎?

敦煌莫高窟,又稱千佛洞,位於敦煌東南的鳴沙山,它和龍門石窟,雲岡石窟並稱為我國三大石窟藝術寶庫,也是世界上現存規模最大,內容最豐富的佛教藝術聖地。

敦煌莫高窟:王道士是“罪人”嗎?

清光緒年間,莫高窟道士王圓籙,為第17窟(現編號)中偶然發現一個“藏經洞”,裡邊藏有從公元4世紀到公元14世紀曆代文物五六萬件,這是20世紀初我國考古學上的一次重大發現。

敦煌莫高窟:王道士是“罪人”嗎?

在《道士塔》散文中,餘秋雨這樣寫道:歷史已有記載,他是敦煌石窟的罪人。我見過他的照片,穿著土布棉衣,目光呆滯,畏畏縮縮,是那個時代到處可以遇見的一箇中國平民。

王道士真的像餘秋雨寫的那樣,是莫高窟的“罪人”嗎?

先介紹一下王道士吧

敦煌莫高窟:王道士是“罪人”嗎?

王圓祿,湖北麻城人,約1850年出生,卒於1931年。農民,略識文字,年少時因災荒逃難至西北肅州一帶(今甘肅省酒泉市)。清光緒初年,王圓祿入伍當了一名兵勇,退伍後,他在當地出家成了名道士,道號“法真”,歷史上稱其之為“王道士”。

大約於1897年(光緒二十三年)左右他到達敦煌。當時,莫高窟一帶有三座寺廟,即上、中、下寺。上、中兩寺為藏傳佛教的喇嘛常住,以千佛洞為主體的下寺久已荒廢,無人看管,洞窟大多倒塌,被風沙掩埋,一片破敗景象。經濟蕭條,地域荒涼,人們生活困難。莫高窟香客稀少,只有幾個僧人活動,這些僧人並無看管洞窟的意識。看到神聖寶窟無人管護,受到嚴重的自然和人為的破壞,一種強烈的使命感,使王道士自覺自願擔當起了“守護神”的重任。他四處奔波,苦口勸募,省吃儉用,集攢錢財,用於清理洞窟中的積沙,僅第16窟淤沙的清理就花費了近兩年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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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二十五年五月二十五日,在清理被流沙掩埋的洞窟時,王道士突然發現:“沙出,壁裂一孔,彷彿有光;破壁,則有小洞,

豁然開朗

;內藏唐經萬卷,古物多名。”有大量資料顯示,在發現藏經洞後的7年間,王道士為保護莫高文物做出了局外人難以想象的努力,做了他應該做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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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首先徒步50裡,趕往縣城找嚴澤縣令彙報,並奉送了取自藏經洞的兩卷經文做樣品。可惜嚴縣令目不識寶,王圓籙無功而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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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2年,新縣令汪宗瀚上任。王圓籙又選出一包寫本及絹畫去拜見。汪縣令對金石學頗有研究,他看過樣品後,也頗感驚異,事後還專程前往考察,卻沒有采取任何保護措施,只是將王圓籙送來的經卷、佛畫挑選出數件,分數次寄贈甘肅學政葉昌熾。

1903年,葉昌熾一方面函請汪宗瀚實地考察,一方面報告甘肅藩臺建議其將文物運至蘭州保存。但因運費太高,就此作罷。

1904年,省府才下令敦煌“檢點經卷,就地保存”。也只是一紙空文,沒有采取任何保護措施。

王道士一次次的求助官府,可惜如泥入大海,令人寒心。

1907年,斯坦因聞訊來到敦煌莫高窟,以玄奘信徒的名義誆騙走了九千多卷文書和五百幅佛像絹畫。

敦煌莫高窟:王道士是“罪人”嗎?

1908年法國考古學家伯希和在洞中揀選了三星期,最終以600兩銀兩為代價,獲取了一萬多件堪稱精華的敦煌文書,後來大都入藏法國國立圖書館。王道士將所得錢財全部用於保護洞窟,無私人使用任一文錢。

敦煌莫高窟:王道士是“罪人”嗎?

斯坦因在《西域考古圖記》中說:“他將全部的心智都投入到這個已經傾頹的廟宇的修復工程中,力圖使它恢復他心目中這個大殿的輝煌……他將全部募捐所得全都用在了修繕廟宇之上,個人從未花費過這裡面的一分一銀。”

敦煌莫高窟:王道士是“罪人”嗎?

1909年冬,清政府才知道莫高窟經卷文書的價值,要求全部運到北京,但在途中一直都有丟失,最終,整個敦煌藏經洞,入藏京師圖書館的,僅剩寥寥八千餘捲了。

1924年,美國人華爾納來到敦煌,粘走壁畫26方,取走唐代彩塑一尊;俄國人奧登堡,拿走敦煌文文物三百件;日本大谷光瑞考察隊購得四百件。

1931年,王道士過世。去世前他瘋了。奇怪的是他販賣文物的說法是我們國人自己說的,買走文物的斯坦因反倒在他的書中描述他是怎樣絞盡腦汁,欺騙這位老實巴交的文盲老道,騙走文物的。同時期的法國人也執這一說法。但願我們正視那段歷史,公正的評價王圓籙道士,以慰他在天之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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