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紀委監委通報8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

1.甘肅省建材科研設計院有限責任公司農村住房危險性鑑定弄虛作假問題。

2018年,甘肅省建材科研設計院有限責任公司在廣河縣農村危房鑑定工作中,管理混亂,工作隨意,弄虛作假,在明知危房採集照片無法精準對應房屋戶主的情況下,從照片庫中隨意挑選房屋照片插入鑑定報告,導致鑑定結果失實,造成嚴重不良影響。2019年2月,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邵繼新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黨委副書記、總經理李文斌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該公司檢測分院副院長宋旭輝被降職,建工室主任康小軍被免職。

2.廣河縣政府副縣長白萬林履職不到位問題。2018年11月,省委調研組在廣河縣果園山村調研期間,駐村工作隊提供脫貧攻堅資料時發生弄虛作假行為。分管副縣長白萬林在職責範圍內不正確履行職責,存在靠實責任不到位、督促檢查不到位等問題,導致基礎工作不實不細,對包村幹部和駐村工作隊員作風漂浮、弄虛作假等問題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同時,白萬林還存在其他違紀行為。2019年1月,白萬林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3.秦州區天水鎮危改資金撥付不及時問題。2017年7月,秦州區財政局撥付天水鎮政府15戶18.75萬元危房改造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直到2018年6月,經時任鎮長柳瑞軍簽字,鎮政府才將該筆資金撥付完畢,滯留時間達6個月。時任天水鎮鎮長柳瑞軍、時任秦州區農村危改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王曉芸違反工作紀律,在危改資金撥付中履職不力、工作懈怠,不主動、慢作為,致使部分危房改造戶未能及時享受國家補助資金。 2019年1月,柳瑞軍受到政務警告處分;王曉芸被通報批評。

4.靖遠縣北灘鎮黨委書記路承坤監管不力問題。2017年至2018年,靖遠縣北灘鎮黨委書記路承坤在易地扶貧搬遷項目中,履職不到位,監督管理不力,致使項目違規佔用耕地和草原,造成了不良影響。2018年12月,路承坤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皋蘭縣民政局低保辦主任魏萬祥工作失職問題。2014年至2017年,皋蘭縣民政局低保辦在什川鎮上報的兩起低保審核中,工作不嚴不細,致使2名財政供養人員親屬違規享受低保金5526元;2018年6月,因未及時審核有關報告,導致俞某違規享受低保500元。對此,縣民政局低保辦主任魏萬祥負有直接領導責任。2018年12月,魏萬祥受到政務警告處分,違規發放資金全部追回。

6.成縣鐔河鄉陽坪村駐村幫扶工作隊隊長兼第一書記張旭未長期駐村問題。2018年2月以來,隴南市成縣鐔河鄉陽坪村駐村幫扶工作隊隊長兼第一書記張旭未堅持履行駐村工作隊隊長和第一書記的職責,駐村不住村,工作“兩頭跑”,存在幫扶工作“掛名”和“走讀”的問題。2018年12月,張旭被告誡約談。

7.莊浪縣韓店鎮花河村黨支部書記張福寶違規套取危房改造補助資金等問題。2014年,莊浪縣韓店鎮花河村黨支部書記張福寶在實施易地扶貧搬遷項目過程中,在其侄女張某某名下申報危房改造補助名額,違規套取14000元補助資金用於本人繳納異地扶貧搬遷住宅款。同時,張福寶還存在其他違規違紀問題。2018年10月,張福寶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套取資金被全部追繳。

8.古浪縣泗水鎮下四壩村違規發放精準扶貧補助資金問題。2015年7月,古浪縣泗水鎮下四壩村唐莊組違規發放市級精準扶貧專項補助資金4.7萬元,給4戶殘疾戶多分1000元,其餘按照種地人口以每人260.6元均攤。2017年10月,下四壩村將不符合貧困家庭救助條件的唐某確定為困難群眾,違規給予唐某臨時救助資金500元。對此,下四壩村黨支部書記胡多崗、時任村委會主任李全春負有主要領導責任。2019年1月,胡多崗、李全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甘肅省紀委監委通報8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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